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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3 11:04:28瀏覽3464|回應1|推薦58 | |
向「自由乘車運動者 (Freedom Riders) 」致敬 五月四日對華人而言,是紀念「五四運動」的日子,而在美國的近代史上,五月四日也是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因為在 1961年的這一天,一些民權鬥士開始自由乘坐長途灰狗巴士,到種族分離最嚴重的南方,來抗議這種種族隔離的現象。而今年的五月四日(禮拜三),正好是這個運動的五十週年,所以特別具有意義。這些民權鬥士被歷史學家們稱之為「自由乘車運動者 (Freedom Riders) 」。 「林肯」雖然解放了黑奴,但南方的黑人還是過著被岐視的種族隔離生活。他們不准和白人一起同坐餐廳或自由地同乘公車、火車(通常黑人只准坐後面),不准在同一間候車室或候診室,上同一所學校或教堂,住同一個社區,或平等地被雇用等等。 「阿慶」見証過這種種族隔離的日子,那是 1971 年剛到南方工作的時候。記得第一次帶著五個月身孕的妻子去作產前檢查時,剛從「新英格蘭」「麻州」搬來的我們,不知道是該進入掛了有色人 (Color) 還是白人(White) 牌子的候診室?因為在「麻州」不曾有這種情形。相信不?我們以黃種人自居,到有色人的候診室,可是卻被在裡面的黑人趕到白人的候診室。還好,過不久,那家婦產科診所重蓋,只蓋了一間候診室,廢除了不合理的種族隔離措施。這種改變,要感謝長期以來眾多的人權鬥士付出了鮮血,以及為爭自由所做的不懈努力。 美國南方的不合理種族隔離措施,始終有人抗爭。1946年,黑人「摩根」女士拒絕坐到公車的後半部而被起訴,她為自己辯護而告到聯邦高等法院。同樣的事件發生在這事稍早的兩年前,而那位民權鬥士是被判了刑。最終,「摩根」女士勝了訴,這使得美國律法史上有了「Morgan Decision」這個名詞。她的成功促使了1946年的法案,禁止在跨州的交通工具上實施種族隔離措施。 雖然聯邦高等法院這樣判定,但是在南方,尤其是「阿拉巴馬」州和「密西西比」州,根本對它置之不理,並且推稱種族隔離措施是交通公司的決策。往後的十多年間,民權鬥士們此起彼落地對南方嚴重的種族隔離措施繼續抗爭,雖然沒能收到很大成效,可是卻引起了聯邦政府的注意。1960年,美國高等法院進一步判定了跨州旅遊所有有關設施,實施種族隔離是非法的。這項新的規則包括的不僅僅只是交通工具,它也包括了旅遊相關的餐館,候車室,咖啡廳等公共場所。 1960年,「甘乃迪」選上美國總統,他那新的外交和內政改革魄力,帶給民權鬥士們新的期待和鼓舞。他們繼續迫使聯邦政府貫徹它所頒布的反種族隔離法規。1961年,一個自稱為「自由乘車運動者 (Freedom Riders) 」的組織形成。它是一個跨地域,種族,職業的人們,在經過細心過濾訓練後所做的組合。為了避免導致動亂,強調採取不反抗的作風,同時,它不容許奸細或聯邦調查局的人混入其中,那時共有 436位合格的成員。他們之選擇乘車來挑戰種族隔離是因為在眾多的隔離實施中,公車之流的交通工具是人們每天生活所必需的。 「自由乘車運動者 」爭取的,是要黑白人種自由共乘被南方視為種族隔離的公車,因此從各地搭乘巴士到種族隔離措施最嚴重的南方來抗爭。他們不僅要求乘車要自由上下和入座,並在非暴力的條件下,自由地共同使用車站的餐館和候車室。雖然當時聯邦政府早已認定種族隔離是非法的,這些「自由乘車運動者 」還是得面對著巨大的挑戰和阻礙,在南方,要承受來自白種人極端份子如三K黨之流的仇視和暴力。比如說,當他們乘車來到「阿拉巴馬州」的「伯明罕 (Birmingham) 」和「蒙哥馬利(Montgomery) 」城時,白人的極端份子便前來車站攻擊他們,在那種狀況下,他們仍是不作抵抗。最嚴重的一次發生在「阿拉巴馬州」的「安妮斯頓 (Anniston) 」城,他們乘坐的車子被燒毀,從車子裡逃出的運動者被極端分子捧打。值得探討的是,當他們遭受迫害時,當地警察常常「剛好」不在場,或視而不見,但事後抓「自由乘車運動者」去坐牢的也是他們。 當地警察既然不管事,那聯邦調查局的探員們又如何呢?由於當時的聯邦調查局頭子「胡佛(Hover) 」並不同情「自由乘車運動者 」的活動,許多運動者的活動和被迫害的訊息,並沒有被呈報到聯邦政府。也許由於這個原因,「胡佛」失去了「甘乃迪」總統的信賴。 其實,「甘乃迪」在「自由乘車運動者」活動的初期也並不怎麼支持。因為那些日子他正為侵略「古巴」的「豬灣事件」忙碌著,加上處理「柏林圍牆」和蘇聯的「赫魯雪夫」爭端,認為「自由乘車運動者 」的活動來的不是時侯。然而民權鬥士利用「甘乃迪」在第三世界推展民權的機會,名正言順地持續奮鬥下去。也許是「甘乃迪」真正重視民權吧,他派了聯邦政府人員去關照南方被關押的「自由乘車運動者 」,確保他們的生命安全。 在當時,「自由乘車運動者 」的活動並沒得到主流媒體的支持。比如當時的 NBC的主播就認為這種活動對社會沒有貢獻,並有損國家尊嚴,還議論說為什麼社會不阻止這些年輕人的衝動?然而我們得感謝這一批冒著生命危險,甚至有些人還得不到家人的諒解,若非他們的極力奮戰,今天的南方黑人還不知可不可以和白人平起平坐呢?而作為少數民族的華人,也可能因此遭到連累。 五十年了,美國的種族隔離政策已走入歷史,然而種族融合還有很多路要走。每次當「阿慶」由幾乎全是白人的「第一浸信會教堂」出來,再經過幾乎全是黑人的「第二浸信會教堂」 時,常常會想到,難道天堂也會這樣分嗎?
註:這些「自由乘車運動者 」的活動事跡在「南弗羅里達」大學「亞森諾 (Raymond Arsenault) 」教授 2005年所發表的「Freedom Riders」那本書上有極詳細的記載。這些人的勇氣和所受的苦難折磨真叫人感到敬佩和 心痛。(相片取自綱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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