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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聊的多元成家
2016/12/04 00:32:34瀏覽810|回應4|推薦5

社會的資源與注意力總是會浪費在一堆荒謬無聊的事情上。

同性戀爭取婚姻權,最近佔據了蘋果日報社論相當比例的篇幅。大致上都是一堆,什麼人權啊,尊重啊,世界潮流什麼的,在挺同志吧。甚至還要為了修專法還是改民法,都可以吵。當真是腦洞無極限,無聊透頂啊。或許可以這樣解讀吧,那一群同志是少數人,但是過去受到歧視,抱團抱得比較緊,所有比較有行動力,稍稍得罪廣泛的社會大眾是沒有什麼影響的,得罪這種抱團抱得緊的團體麻煩比較大,還有就是討好這些人,在商業行為上,只要取得小眾的支持就能生存營利的時候,這類型的團體往往也是比較好利用的吧。

但總的來說,超級無聊。

同性婚姻入民法?在台灣,民法裡面的婚姻規範是啥東西?是規範什麼年齡還不成熟不能結婚,什麼條件不能結婚,結了婚財產如何共有管理,然後怎樣的行為構成通姦與離婚訴求的條件那一類的東西喔。除了象徵意義,所謂法律上的婚姻,只是一堆規範罷了。結了婚,兩邊搞外遇的時候,離婚的話財產該怎麼分配,除了這個以外,法律面婚姻的定義也就是怎樣的行為可以終止婚姻關係而已。如果那個神聖的同性戀是真的偉大的愛情,要這個低俗無聊的法律規範幹啥?如果那個同性戀不是偉大的愛情,沒有這些綁手綁腳的規範,要分就分,想要共有財產完全可以用合約或合夥關係達成,不是更好?可以想像一下,民法裡面要制定關於同性婚姻的通姦是怎樣的描述?不荒謬嗎?

同性戀違反自然,本身是不值得鼓勵的。但人有自由意志,我們也該尊重其他人的自主選擇,不該惡意的歧視。但發現了嗎?那些護家盟用錯誤的手段在反同,反而賠掉了道德立場的正當性,反而讓那個同志圈有了神聖的逼格。真不知道這夥腦殘是在想什麼。如果同性婚姻真的荒謬的進了民法,我們台灣的法律很快就會讓同性婚姻的逼格現出原型,那些同性伴侶要開始為了財產勾心鬥角囉,味道會臭掉的,或許,反而可以減緩這個同志風氣流行的趨勢也說不定啊。

若要說要立法,同志的性騷擾也應該要納入法律吧,傻蛋可以不歧視那些同性戀,畢竟人家高興情投意合的,干傻蛋屁事,但若是被同性戀示愛,傻蛋可是有打爆這類人的頭的衝動啊!這部分的法律應該要加強一下吧。

還有啊,同性戀要納入法令管理,那雙性戀的規範,也要想一下下吧?不然到時候又來一個雙性戀團體抗議被歧視,又要抗議自身權益與人權受損,嘿嘿,這個規則同時挑戰正常婚姻和同性婚姻喔,鬧不完的。更不用說,很多同性戀還有分那個攻和受的,其實就是有兩性的概念,那,這樣是不是違反了同性戀的定義,心裡就對同性概念不忠誠了耶?

其實最簡單的方案就是把婚姻的規範都從法律上拿掉,完全用自由意志,平等與互相尊重的基本原則來取代,愛怎樣就怎樣,只要別礙著別人就好了,這樣不是很好嗎?留下對未成年人的保護就好了啊。

其實這真的是個不重要的偽命題。如果一對恩愛的夫妻,其中一半死掉了,但靈魂與記憶被保留下來,然後科技上可以製造新的身體來做移植,假如新的身體性別弄錯了,這兩個人還算夫妻嗎?如果移植的身體沒有性別,這兩個人的靈魂上的認知,是不是就不算伴侶了?幼稚無知又低俗的愛情,同性異性都有,嚴格來說,這根本不算愛情,也沒有承諾與約定,只是肉欲上的一時契合吧?這些人真的希望婚姻這個枷鎖嗎?如果是高貴的心靈的結合,法律的規範算個屁?

所以說,社會把焦點放在這些容易作秀,但毫無深度與意義的膚淺問題上,是相當愚蠢的。理性與互相尊重才是值得鼓勵的價值觀,不當的法律的規範是多餘的,現在就是兩群搞不清楚狀況的團體在那瞎起鬨,無極限的腦殘,然後一堆媒體人在那搧風點火作討好拼點閱數衝人氣。說真的,我們社會是吃飽沒事幹了嗎?本來就能用一般性原則解決的歧視問題,炒作過了頭,反而變成文明病了!同性戀不合於自然,本質上就有邏輯的矛盾,我們一般人不打壓不歧視也就是了,這絕對不值得推廣,至於超越婚姻關係的友誼與信任,這不需要立法管理吧?至於那個同性的性行為,現在基本上無法可管,真不知道那些同志是想爭取啥鬼權利?

( 不分類不分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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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pondin&aid=83924269

 回應文章

「同情接納同性戀」與「確保社會安定無治安漏洞」
2018/11/13 11:45
謝謝傻蛋的平和與寬大,(還有,這裡很少人來,所以我不會受到敵視及攻擊)我才敢來呈現我想的。因為我沒有申請任何帳號,所以無法申請任何會員,所以無法自行發表。
我期待您也可轉發,讓別人知道~同婚或多元成家的合法,將為社會埋下多少禍害。如果黑道可以基於多元成家合法,而隨便藉收養或什麼方式,胡亂壯大其勢力,那社會真的蘊藏有很多未爆彈。

即使只有您看到我寫的也沒關係!我發表在網路,是要給海內外暗中監看我東西的人看的。讓他們知道事情的嚴重性。不可再炒作或發展同婚,或多元成家的合法化議題,為了社會安定。除非將來,人類社會裡對金錢、經濟體系、土地、所有權的概念改觀,乃至於國家概念不同,還有其他不同層面都有別於現今文明,同婚及多元成家合法,才不會變成社會亂源。
尤其,以後很可能會允許複製人或基因訂製人合法,若先通過同婚或多元成家合法,那未來世界的可怕,超出現今的我們所能預期。什麼光怪陸離都難防難測。整個人類世界會失控。
我已剖析至此,或許我們可以嚴肅的下定義(在人類其他層面未進化前),再有人想讓同婚或多元成家合法,我們便可知道此等人對世界,居 心 叵 測 !懷有未知的野心及陰謀。

「同情接納同性戀」與「確保社會安定無治安漏洞」
2018/11/11 05:33
P2(前接2樓)
專法制定前,最好邀同戀作家寫作(不邀請口語談話,因易情緒化或感染他人,書寫文字的表達能減緩情緒,避免出於衝動,較多時間回頭自省修正其表達),邀稿前,需事先讓他們知道上述關於影響治安問題及隱憂,在此認知下,請他們在共同顧及社會安定、防止治安漏洞的前提下,提供訂專法的討論要點;但要讓他們知道,意見只供參考,千萬別變成執念,也不要因未被採用就生怨懟,請他們站在「提供人們易於理解其困境與需要」的協助立場,而發表建議。(若最後集思廣益,發現同婚或多元成家的專法仍無法確保社會安定、避免治安漏洞,那就不應訂專法,也不修民法)
要避免境外存心不良勢力蓄意利用,或造成圖謀不軌者易得利的情況。避免居心叵測詭計得逞。


社會應進一步建立共識~想搞政治的,不要擁同志運動群眾以自重。尤其,你是為了促進社會安定的話,就更不要去利用這股勢力。否則你就像某黨一樣,自找麻煩。

另須特別聲明的是~上述所擔心的事,都不是由同性戀者所造成,而是非同性戀者刻意去利用關於同性戀議題或法規,而使其不軌得逞。這才是我們在討論關於性別議題或法規或處置時所應極力防止的。

「安能辨我是雄雌」、「顛覆傳統社會對男女定義及認知」雖在意識型態上是很酷的,我也認同「剛柔並濟的中性特質」是較進化超然自在,但卻不應為此,而輕任社會安定被犧牲,無論任何理由,都不足以放任讓治安有漏洞。

「同情接納同性戀」與「確保社會安定無治安漏洞」丨的兩全平衡點應設在哪?
Q版傻蛋(pondin) 於 2018-11-11 18:54 回覆:

哈,傻蛋本人本來就是不支持同婚的,無關是非對錯,而是個人偏好。

另外,這個跨兩樓的長篇回應水平很高啊,應該自己獨立發文寫一篇喔,掛在傻蛋這文章下影響力小很多呢,傻蛋本來就不支持這次有點黑箱的鬼公投,倒是不需要特別來影響傻蛋啦!

這是傻蛋自己寫爽的個人部落格,零社交性質,也不算什麼媒體唷Fox想


「同情接納同性戀」與「確保社會安定無治安漏洞」
2018/11/11 05:27
P1
若要通過同性婚姻合法或多元成家合法,就必須要先修「宗教法」。否則會造成別有居心的人,把宗教名義的任何獲利(巨額善款與土地...)變成私人佔有,也可能造成外籍人士合法持有我國國土,甚至是詭異佔領。若由點發展成線、面,將危及國安。
因為宗教凝聚了地方的人脈、情感、經濟、活動,只要掌握宗教,就掌握當地很深廣影響力,相信中共已看出這點。政府全民都應警覺這點,嚴密檢視目前到底多少類似不軌意圖的鋪排,正在宗教自由的大旗保護下,或隱或顯進行。

若不能警惕快速嚴謹立法防範,未來類似彰化五星旗寺廟的事件必定層出不窮,防不勝防。

若同婚通過,以後兩僧兩尼,或是掌宗教財產者,隨便找個同性登記成婚,或隨便收養,以多元成家名義,再移轉來自十方的公共善心財產,成為私人佔領,外籍人可因此輕易取得國籍,再以行使公民權影響選舉或公投結果。甚至,黑道也因此便於將善良宗教視為禁臠,利用同婚或多元成家合法,而進行組織擴大、財產佔有、地方控制。

身分證無性別區分、無性別友善廁所,也都萬不可行的。雖立意良善,但目前不適合。

若男也可進女廁,偷拍就非常難防,女性可能在廁所受害的機會增高,且不知不覺,難防。若違法者逃進無性別友善廁所,再換裝,就很難辨識。

身分證若能讓人模糊性別辨識,在治安上無疑是徒增巨大變數與麻煩,防不勝防,加重治安單位的壓力困難。犯罪者將非常容易逍遙法外。

所以,任何執政黨皆不應為了討好選民,而對於「身分證無性別區分、無性別友善廁所、同性婚姻、多元成家」有任何放水,若不能嚴正看待上述與性別有關的主題,將造成法令上有諸多治安破洞,社會更加光怪陸離,危及國安。

傻蛋可針對這些,用想像與邏輯來推敲,若未能嚴分男女性別,會出什麼亂子,或導引一個論壇。

其實新聞就很值得為此作專題深度報導,或帶領人們腦力激盪,來預測可能的危機將如何發生。讓人們廣泛理性知道~若支持同婚、多元成家的合法通過,會因為您的浪漫、任性、無智慧的慈悲與同情、支持創新、自以為意識型態進化而產生超然的優越感,而毀社會安定,付出極高代價。

綜藝節目也可以此,很多素材表演發揮,相當有戲有趣。(但主持人一定要開宗明義提醒,節目預告時也必要散發正確觀念,不可為增吸引力製造聳動,而讓人們見聞反覆簡短播放中,反而植入負面認知,判斷力混淆;播出時,螢幕旁應加註警語提醒;這些都是為了避免見聞者接收反向示現,一不小心就價值錯認,或被誤導,或被植入不應有的印記種子;積非成是,就是台灣社會的公民危機。

除非我們像中共建立起嚴密的天眼監視系統,或身分資料庫建置生物辨識,治安查緝時也有進步的生物辨識系統,否則身分證及廁所都不應廢除性別。但想想這會是提倡廢除性別區分者,所期望的嗎?若不是,就別再鬧了!


(未完,後接3樓)

陳小敦
等級:6
留言加入好友
2016/12/04 12:48

http://blog.udn.com/mybook678/83660401
路仁教授 .好文 又來了
* 沒 知識 . 也 看看.人家的 好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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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國際愛滋日,
台灣。 從民風純樸的小島,到感染率--日韓10倍,
每日新增 6患者、快速向青少年蔓延的 --[亞洲愛滋島]--
台灣人夠慷慨,
乃全球少數 .愛滋 醫療費[全免]之國,
但醫療費也成 [全民重擔], [ 每人 花國庫 1300萬],
吞食疾管局 [ 過半預算]
*
某北市國小老師 開轟趴,將 愛滋 傳 100 人, 就讓全民揹---[13億--債]
*
「加強教育吧!」性別教改團體說。
可教守貞的媽媽志工團,卻被驅逐出校園,
因不夠多元,取代的是時薪1200元, 宣揚多元 [ 性解放] 的同運者
**
[尤美女] 還在國會,[性解放法條] .隨時會送出,將台灣改造為--[ 解放國]
*
奉勸 各 立委 + 老師 . 為人民立法 . 為人師表 .
別再 [倒行逆施] . 會有~~報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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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版傻蛋(pondin) 於 2016-12-04 16:06 回覆:

這文沒啥內容啊,要說服那些思想解放者,是沒用的。留言者大概也沒看文章,標題黨一個,不支持反同的就認為是支持同性戀的吧?傻蛋本身是討厭同性戀的,有看文章就知道了,不過現在的讀者有理性思考能力的越來越少了,都是找個立場站好,然後就無腦激情啦= =

護家盟如果不把威權與控制那套思想卸除,只會逼出更多的心理有問題的人而已,這也是蠻無聊的。

異性戀也有嫖妓的,也同樣會感染愛滋病,這些論述只對同溫層的人有效,完全無法促進理性的對話。對未成年人的確是應該加以合理的保護,但,並不是傳統的父母師長說的都絕對正確,都要乖乖聽話喔那樣的,否則只會淪為另一種形式的,理性自殺而已。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