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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5 02:07:14瀏覽10802|回應11|推薦47 | |
【剝雞說】自從六年前開始,十月二十五日的意義,對我而言,就不再是台灣光復節。 平宗正,這個名字,也許很多人早就遺忘,2004年十月二十五日,納坦颱風來襲,因當時行政院長游錫堃發出採訪通知要巡視員山子分洪工程,因此大批新聞媒體前往當地等待,後來因風雨過大,游揆取消採訪行程,但包括平宗正在內的幾位新聞記者,從當地涉水返回車上的路程中,因溪水暴漲,被大水沖散,平宗正就這樣淹沒在滾滾洪流當中,所幸其他幾位同業都無大礙,但我的同學平宗正,從此離開我們。 不知道是巧合還是怎樣,最近又是災難新聞不斷,每當颱風天,看到電視台的記者冒著風雨連線,我總會想起小平,並感慨,原來小平的犧牲並沒有讓台灣新聞媒體懂得反省,如何讓記者不會身處險境。 記者不是神,一樣是人,當災難來臨時,憑甚麼記者可以有進入危險區域的特權?尤其沒有受過救難、求生相關技能,貿然進入災區,只會增加救難人員負擔,去年八八風災,聯合報一名女記者(剛好是我同梯)因跟隨救難人員深入山區,卻遇到堰塞湖可能潰堤的危機,最後該報還以大篇幅報導女記者英勇涉險的事蹟,絲毫沒有想到,她的受困,讓採訪者成為被救援者,完全不符合新聞標準。 最近的蘇花公路坍方事件,也是大批記者湧入蘇花公路,空拍畫面看得到停在公路上的車輛,大多是SNG車,某些電視台還做了採訪車受困的新聞,真不知道記者去採訪受困,有甚麼值得驕傲的地方? 如果記者在災難新聞中犧牲,最後被包裝成為新聞英雄,然後就不了了之,那麼這樣的犧牲真的是輕如鴻毛。記得,小平過世那年,許多媒體都公開簽署了所謂的「平宗正條款」,允諾落實新聞工作者人身安全重於報導與設備原則。除落實外勤人員加保採訪意外險外,每季或每年定期舉辦在職訓練與職災訓練,並在此類員工訓練中加強「保障採訪時記者人身安全」之相關課程。很抱歉,這些似乎流於形式,許多媒體寧可要文字記者學電視台拍影音、作連線,但是從來沒有上過類似的安全課程。 有個在電視台工作的學妹說,有位長官交代去跑颱風的記者:「如果沒拍到畫面,那你也不用回來了!」 各位記者們,難道我們只想做這種事,把第一線的畫面報導給大眾固然是新聞工作職責所在,但是,生命安全更是無法取代的。即使現在過了六年,我還是覺得,寧可小平不要涉水而過,這樣我還可以找他泡茶、聊天、畫虎爛,搞不好,他已經娶妻生子,這樣的喜悅,不是更令人開心? 既然小平不會回來,至少,不要讓下一個平宗正再出現。 小平,這是少了你的第六年,但在新聞戰場上,像你一樣衝鋒陷陣、置身危機中的,恐怕難以估計。 讓我們回顧一下小平過去的新聞經驗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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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