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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9 15:54:32瀏覽2306|回應1|推薦3 | |
【剝雞說】政論節目主持人鄭弘儀因為不滿馬政府補助中國研究生一個月三萬元,在一場晚會上飆出三字經,引發政壇風波,很多人對這個補助政策不是很瞭解,那我就來簡單整理一下。 (鄭弘儀是新聞前輩出身,老實說,如果他記得去查資料,應該可以說得更好,不過,也托他的福,讓陸委會終於承諾要把這個行之有年的補助政策停止。) 這個補助經費來自「中華發展基金」,是陸委會在民國八十三年設置的特種非營業基金,目的就是促進兩岸交流。(政府有很多類似基金,如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勞委會就業安定基金....等不勝枚舉。) 至於補助中國研究生,是依據民國八十五年制訂的「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獎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研究作業要點」(去年底名稱修訂為「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臺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 下面整理歷年補助內容: 李登輝執政時期最早版本。(來源:中華發展基金 1998 年報) 六、獎助經費項目如下列: (一)往返機票費(按實際往返地點經濟艙票價計算,辦理入出境有關費用自理)。 (二)生活費:每月新臺幣壹萬伍千元。 (三)臺灣地區教授指導費:每月新臺幣貳仟元。 (四)學校宿舍費:核實報支。 (五)保險費:包括意外身故及殘障、意外傷害醫療及疾病住院醫療保險費(依來臺天數,每人投保參佰萬之保險費核算)。 前項經費獎助人數、項目及期程,依本會實際需求核定。 1999 年(生活補助費與教授指導費調高,來源:中華發展基金 1999 年報) 六、獎助經費項目如下列: (一)往返機票費(按實際往返地點經濟艙票價計算,辦理入出境有關費用自理)。 (二)生活補助費:每月新臺幣貳萬元。 (三)臺灣地區教授指導費:每月新臺幣參仟元。 (四)學校宿舍費:核實報支。 (五)保險費:包括意外身故及殘障、意外傷害醫療及疾病住院醫療保險費(依來臺天數,每人投保參佰萬之保險費核算)。 前項經費獎助人數、項目及期程,依本會實際需求核定。 2000年7 月 -2008 年 5 月(扁執政時代開始,增加每人兩萬元資料費,提高保險費額度,來源:中華發展基金 2000-2008 年報) 六、獎助經費項目如下列: (一)機票費:按實際往返地點經濟艙票價計算,其經費上限由本會另訂之。但不包括大陸地區內陸交通費及行李托運費。 (二)生活費:每月新臺幣貳萬元。 (三)資料費:每人新臺幣貳萬元。 (四)臺灣地區教授指導費:每月新臺幣參仟元。 (五)學校學生宿舍費:核實報支。 (六)證照費:向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繳納之來臺旅行證費用。( 2007 年修正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 (七)保險費:依來臺之天數,以每人投保肆佰萬之保險費核算。 前項經費獎助人數、項目及期程,依本會實際需求核定。生活補助費,依財政部函釋,無須扣繳所得稅。 現行版本( 2009 年 11 月修訂,刪除資料費、證照費、學校宿舍費,生活費提高為每月三萬元。資料來源:中華發展基金 2009 年報) 五、補助經費項目如下列: (一)機票費:按實際往返地點經濟艙票價計算,其經費上限由本會另訂之。但不包括大陸地區內陸交通費及行李托運費。 (二)生活費:每月新臺幣參萬元。 (三)臺灣教授指導費:每月新臺幣參仟元。 (四)保險費:包括意外身故及殘廢、意外傷害醫療及疾病住院醫療費。依來臺 天數,每人投保新臺幣肆佰萬元之保險費核算(臺灣接待學校應以要保人身分代辦投保手續)。 前項經費補助人數、項目及期程,依本會實際需求核定。生活補助費,依財政部函釋,無須扣繳所得稅。 各位看官,這樣應該能瞭解了吧?到底鄭罵得有沒有理,就各自去解讀吧! PS. 1.現在連報紙都會幫讀者畫重點,部落客要更加油喔~(啾咪) 2.年報都在中華發展基金官網: http://www.mac.gov.tw/lp.asp?ctNode=5778&CtUnit=4042&BaseDSD=7&mp=103 3.下方圖說:被世新大學今年調查為「最好最優質」的水果報,一周內有兩天頭版出現粗話,真是.....很優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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