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會提出廢兵役救失業的看法,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眾所皆知,自從精實案以來,中華民國的兵役制度,已經變成為了兵役而兵役。實質上,義務役對於國軍的戰力而言,除了人牆之外,幾乎已經毫無效益。並且,原先與聯考並稱為「最公平」的兵役制度,在替代役、研發替代役之類有利特定資格的服役條件出現後,已經完全喪失公平的原則了。對於理工科的研究生,研發替代役是結合服役與企業卡位絕佳的機會;但是對於文法科的研究生,在部隊裡處理業務,掩蓋黑幕似乎是唯一的選擇。
景氣好的時候,人力缺乏,役男退伍就業當然不構成問題。然而,在景氣不好的時候,役男就業就構成了嚴重的問題。依照泛亞人力銀行在2003年(該年度失業率4.99%)的調查指出,退役一年內的役男,有超過50%沒有找工作。而找到工作的役男當中,大約60%認為所找到的工作完全與所學無關。而我國政府,對於役男重新投入社會,明顯的並沒有付出太多的努力。而實際上,就算政府提供幫助,頂多也就是些技術上的訓練,對於文法科這類高度依賴經驗與思考能力的工作,難以提供什麼幫助。
大約每年有13萬的役男,在部隊以及公家機構中擔任一般兵役以及替代役的工作。由於工作的暫時性以及極為低廉的報酬,「正常」的役男都懂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積極、不主動的原則,「什麼事都是假的,只有退伍令是真的」。在加上役期不到一年,不可能做有效的訓練,導致這些職務的生產效能極為低弱。再者,又使得役男在待役期間難以從事生產性活動,而退伍後又面臨就業上的困難。
另一方面,為了維持兵役制度,也許要耗費相當大的人力及經濟成本。國軍及公家機關,對於相同的工作,每過沒多久就要重複重新訓練,難免在人事行政及資源上導致無謂的浪費。而為了節省培訓所需要的成本,同樣也導致役男的職能受限於產能極為低廉,甚至是為了讓役男有事做而創造的低階勞動工作。一方面是對現今普遍都受過大專以上教育的役男能力的貶低,一方面也使得役男在役期當中,難以獲得與其專業相關的經驗。
因此,在現在景氣受到衝擊,失業率高攀的時代,政府應該把13萬的義務役工作直接向民間開放。一方面可以帶動民間就業,讓專職且願意長期投入工作,對崗位有認同感工作人員,取代短期低效能的役男。一方面也方便原先的役男在畢業後直接投入職場,避免退役後增加的就業困難。如此一來,可以避免為服役而服役所浪費的資源,又能達到更有效的人力運用,對於國家經濟及文化發展,相對而言更為有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