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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亞案六大重點,看過的人都驚呆了!尤其是結論
2016/04/15 16:25:08瀏覽2222|回應0|推薦5

肯亞案後續,目前確定遭到北京政府帶走的人犯,肯亞方面是"驅逐出境(deport)"而非"引渡",好吧這下麻煩了。假設是正常國家,當然,北京政府無權將台北政府的國民帶走。因此,在黃國昌的諮詢(https://youtu.be/6zzvziHKRgQ)中,外交部的非法綁架立場,是正確的。但是,很抱歉,兩案並不是兩個正常國家。這也是為什麼法務部跟陸委會會支吾其詞。所以,情況就會變成,北京政府將涉案知台、陸人帶走"可能有正當性",而,台北政府,也"可能有正當性",將涉案的台、陸人帶走(而且據王定宇出示包含8名台人2名陸人的禁制令,我外交部搞不好也真的有企圖要這樣做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662993) 。

各位看官,在此我建議,針對肯亞案,千萬不要以常識性原則去推斷。因為,兩岸關係,不符合所謂的常識性原則。我也要奉勸很多看到此案就高潮的台獨人士以及台獨貼紙擁護者,別得意。因為,這個案件的問題,不能靠台獨解決,就如同東耶路撒冷問題,無法由巴勒斯坦獨立解決。而這次的遣返問題,也不是肯亞搞不清楚ROC跟PRC的差異,而是他們就打算把這群人"遣返"到PRC。

我也要提醒,兩岸的司法合作,絕對存在著暗盤、潛規則。黃國昌所說,外交部要帶回台人,法務部卻通報大陸抓人的情況,有極高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就如同我方警方,即便在兩岸司法互助條例之前,也就有越界到大陸逮捕台灣罪犯以及逃役役男的狀況。我們的法務部,很多時候在意犯罪懲治,甚於程序正義或是人民的權利。
因此,大家海外求職時,請一定要特別注意公司性質,尤其是那些不要求特殊技能,又位於非我邦交國之第三世界國家職缺。前往這些國家時,也必須特別注意借宿朋友或是沙發主的狀況,以免遭到無端牽連。
然後,我也不懂,為什麼這麼多人這麼多天了還抓不到重點。好,我就大發慈悲整理一下好了:
1. 不,沒有司法管轄權的問題,因為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大陸有多少司法管轄權,我們,就有多少司法管轄權。
2. 不,沒有甚麼引渡的問題,因為肯亞不是引渡給大陸,是"驅逐出境",就算是回到上一動,也不會是被押入大陸境內。
3. 不,沒有什麼中華民國司法懲治不了犯罪的問題,難道因為中華民國司法懲治不了同志,就要把人抓起來送去烏干達嗎?難道因為中華民國司法懲治不了基督徒,就要把人抓起來送去伊斯蘭國嗎?犯罪不能治罪,是法律對於罪的認定問題,不滿意請主張修法,不是主張可以這樣轉給別人。不能捨本逐末呀!
4. 中華民國與北京叛亂政府之間,目前仍未簽屬停戰協議,仍是交戰關係,怎麼能隨便讓敵方抓我國人民呢?啊這樣要是兩岸爆發戰爭,難道我國人民作戰中殺害共軍就抓起來交給北京政府判死刑嗎?難道我們要把823砲戰的指揮官送去大陸受審嗎?沒有這種事呀!
5. 要對大陸地區詐欺判罪治罪還不簡單,就用戰犯來處置呀,來成立軍事法庭專門管對大陸詐欺的兩岸三地人民吧~
6. 我們尚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中國獨立,也尚未以台灣名義從中國獨立,對我國國民來說,中華民國就是中國。你可以不認同,你可以努力改變。但請認清現在現實是如此。忽視這個現實,並無法幫助台灣獨立,只會造成現在的中華民國以及未來的台灣國或PRC獨立後的中華民國,主權受到損害。
最後,我強烈建議,如果這件事情沒有搞定,如果北京政府繼續不把中華民國看在眼裡,不放人並保證不再擅抓中華民國國民,就處請盟臟委員會起草「中華民國西藏地方獨立綱領」!準備開始計畫讓西藏地方從中國獨立出去,並促請我邦交國提案協助西藏加入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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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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