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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05 23:53:26瀏覽1224|回應3|推薦2 | |||
遊行在民主國家跟在威權國家,在本質、手段、目的及企圖上都有極大的差異。以波羅的海三小國要求獨立的「波羅的海之路(Baltic Way)」跟天安門事件來說,都是在專制的環境之下,缺乏人民創制複決權的情況下,要求國際或是政府重視人民要求的方法。示威人士是被動的等待回應,而沒有能力主動的改變現實。而民主國家的示威遊行,應該是一種達成創制複決的手段。也就是說,應該要先有一個法案的制定、中止、廢止或修正案,在號召人民支持的過程中,藉由遊行來引起其他人民及民意代表對該事件的注意及重視,以尋求更多的群眾支持,達成修改法案的效果。在這點上,是人民主動的去改變現實,若是達到一定的人數,政府或任何官員都沒有能力抗拒人民的要求。 由這裡就可以看出,包括過去紅衫軍的倒扁活動,到近來的嗆馬活動,都是在民主國家很奇怪、滑稽的舉動。紅衫軍支持罷免總統的法案,但是卻一直到第三階段才開始較積極的以體制內的方式,尋求政治上的支持來通過法案;而這時候整個氣勢已經淡弱下來,對於政治現實的影響已經不大了。而嗆馬活動則是荒謬的作秀活動,根本沒有實際上的法案,也無從改變什麼政治現狀。 2004年的大選後國民黨的群眾運動同樣也有這樣的問題,雖然國民黨有想出要提出驗票、當選無效之類的訴求。但是這些屬於司法、行政層面的訴求並不屬於人民創制的範圍。選舉結果相近本來就可以提驗票,對於選舉過程有質疑本來就可以提選無效之訴;號召的人多,並不能改變驗票或是選舉無效之訴的結果。因此,最後這次的群眾運動同樣淪為嘉年華式的慶典,對於政治現實缺乏直接的影響。 至於牽手護台灣的運動,基礎上是模仿波羅的海之路的概念,爭取由專制國家獨立;但是實際上其實是為了選舉號召支持,獨立是個假議題。以政治操作來講是符合民主國家的方式,但是其以護台灣為名行挺陳水扁之實的舉動,在政治道德上有欺哄人民之嫌。 這些大規模的示威遊行,許多在對政治實際面的直接影響力還比不上對於地方民意代表或官員小規模的抗議或陳情,主要是因為目標不清晰(應該直接講沒有目標可言),或是一開始就沒有打算利用這樣的方式來直接影響政治,只是像辦場嘉年華、園遊會,讓同夥的同志聯絡感情,感覺主辦單位有在做「大」事。實際上大部分的公共議題,只需要小規模的活動就夠了,而這些活動也不太會上新聞版面,更沒有機會傳到人民共和國的媒體上。 另一種遊行,像是同志大遊行,反皮草遊行(在西方國家常常會有裸女出現~),這些活動雖然有時候會伴隨著一些修改法律或是創制意圖,像是同志婚姻法、禁止歧視法,但大多的時候純粹就是為了宣揚理念,直接改變一般民眾的觀念,不一定有啥政治企圖。或許,人民共和國可以由開放這類遊行開始,之後才漸漸的給予人民直接參予政治的權利。 當然,我也相信共和國會慢慢進步,我也沒有打算像某些人一樣不切實際的希望共和國中央突然間就改變。只是,看到台灣媒體不斷報導共和國的負面消息,讓我們的百姓對於共和國心生反感,心裡著實會有點著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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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