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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談新創產業 Airbnb、Uber等算不算創新?
2017/04/05 00:42:50瀏覽322|回應0|推薦0

隨著ApplePay正式登陸台灣,使台灣成為全球第14ApplePay 開疆拓土的戰場。令人不禁聯想這兩年幾個熱門的新創公司,也為本土剛萌芽的電子支付公司捏把冷汗。

新創不等於創新,這是常常為人混淆的。新創指的是利用新科技所開辦的新公司,基本上是”應用”而非創新;創新則是以前沒有、從無到有的。

不論是否創新,如果能把新科技應用到新的領域,進而改變人類的生活或行業形態,其成就亦不容忽視,例如電動車算不算創新?我認為無人車不可以算創新,但用在電動車裡的電池,運用新的材質製造出新品種的電池可算創新的範疇。然而近年的一些新創公司只要打著”創新”的旗號,縱然年年虧損、燒錢如燒紙,卻仍受到追捧就有點令人費解了。

新創公司頻頻只標榜”新奇”,而非以商業的本質”盈利”出發,根本上和90年代末“dot com”所掀起的風潮一樣,以募資為首要目標,以上市轉嫁風險給大眾收尾,其結局勢將也會重蹈2000年的泡沫化,給經濟帶來巨大的戕害。事實上,不論新創公司有多少創新的成分並不重要,其商業模式經不經得起考驗,從而改變人們使用習慣,並令公司可以賺錢才是本質的追求。

例如AirbnbUber,雖然拉開所謂”共享經濟時代”的帷幕,但共享理念雖好卻危機重重,他們並未提出一套本來在創業之初就該想到或規劃好的例如人身安全、損壞賠償等的解決之道,僅僅以”用戶體驗”讓用戶自行判斷,實際上是不負責任的。

又如大陸興起的單車租用,的確方便了都市人口可以用便宜的代價多了一項移動的選擇,但如果以”純商業”的角度來看,個人就認為完全沒有投資的價值。何以如此認為?很簡單,光是甲地借乙地還這一項就不知要花費多少設立中央監控管理的人力物力,更別說自行車的購置、保養、更新等等硬體成本的支出,週期還不能預設太長;如果加上將來必然會發生的行車糾紛、惡意破壞(已經有所聞)、病毒傳染、局限性(只有在人口擁擠的大都市或可生存),不知一頭熱加入創業的小伙子們有沒考慮到?有沒有解決之道?

回到ApplePay這類金融創新,拜智慧型手機的普及之賜,以及區塊鏈的運用,遠遠比上述的新創要靠譜得多,雖然如此但問題也不少:個資的保護機制、網絡安全的防護措施,在在都是不容一點疏漏,想當然投入的軟硬體費用更是驚人,即使這些事無需小民操心。據報導去年(2015)風險資金有百分之六十以上都是投在這類行動支付、第三方支付、電子支付上,顯見今後幾年將是電子支付的戰國時代,誰也別想獨吞、卻也必然走向寡佔的局面:試想為了搶佔市場份額,就得是面向全世界,讓用戶在最多的國家方便使用,就如以前信用卡時代的VisaMaster,本地型的公司絕無生存空間,除了像中國、印度這種有人口優勢的國家,或許有機會可以支撐一兩個本地公司外,想要達到全球化就首先必須先通過各國迥異的金融法規限制,再以價格、服務、質量去與當地公司競爭原本就屬薄利的市場份額。

作為投資大眾,往後對於各類新創公司上市融資,選擇的困難度必然越來越高。各國政府如何確保投資者有一個透明、公正的環境,除了法規必須隨時跟上外,也必須有寬鬆但合宜的監管制度,其中縮小甚至完全避免信息不對等、嚴懲內線交易等更是重中之重的課題,否則任由這類新創公司集資、上市、誘導、轉嫁,受害的是散戶投資者,對整個市場只有傷害而無"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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