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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3 04:14:35瀏覽548|回應0|推薦14 | |
中小學班級組織法
班會依本法之規定,由全班同學參加行使班上各種政權。 我十分確定這世間并無這部「中小學班級組織法」,只爲了寫這篇短文方便,我胡亂杜撰了這個名稱。由於從來沒有存在過這部班級憲法,每學年第一堂班會,導師站上講堂,督導同學選舉產生的班長、學術股長、康樂股長、及風紀股長等等的職位,因此實際全成了黑官;這全班同學代表的班級議會,自然更是個黑機關。 然而班會依舊月月周周召開,班長年年屆屆產生,理所當然地從來似乎無人懷疑過問。吾等實在不需對著班級組織法吹毛求疵地説三道四,教育當局本意是爲了下一代對民主法治概念的培養,見微知著地要在國民學校裏提早打下基礎。 無可諱言,班級組織法的架構,明白人一眼瞧去,就能看去是村里自治法的雛型,雖然是個黑法,來龍去脈倒是有根有據;就是因地因人,各校略有差異,而在施行上則愈見分歧。由於政府教育單位一直并無統一法律(或者行政命令)的公佈,學校難以遵行,這是必然結果。 中小學班級組織法,多年來,不知經歷了怎樣的變化?班輪值日生、抬便當、擦黑板、下課後清潔教室、訂班級報紙、課堂點名等等,我非常好奇,這些今時仍都還存在嗎? 2019.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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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