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3/10/06 10:29:09瀏覽1899|回應11|推薦82 | |
這個公園有一個小湖, 兩個噴泉, 一個涼亭, 曾經遇見一對新人在亭內拍結婚照; 還有一個籃球場, 不少年輕人在這裡一起投籃, 一起奔跑; 兩群鴨子, 時而草地上覓食, 時而小湖上戲水; 兩個停車場, 男女廁所各兩間, 緊急時不怕來不及; 在這裡運動, 也不用煩惱被鹿蜱(deer tick)叮咬, 因而得到萊姆病(lyme disease); 更不需要擔心有汽車經過, 不小心被撞而受傷; 當然, 空氣新鮮, 景色優美, 是一定要的; 最重要的是, 有一群友善的居民在這裡一起運動健身, 碰面時都會熱情地打招呼, 揮手說早安。 每天早晨我都到公園繞著小湖走一圈, 這已經變成我一天之中最重要, 最享受的行程。從公園內0.1英里標誌開始, 到下一個標誌(0.2 英里處), 我算出每0.1英里需要走233步; 公園走一圈是1.1英里, 約2560步, 這樣, 走四圈就可以達到一萬步的目標。 為什麼我迷上了健走呢? 它的好處實在太多。首先, 運動有減重的效果, 我缺乏運動的那些日子, 體重最高達到175磅, 有規律運動後, 現在維持在160磅左右, 等於是減重約七公斤。我覺得減重要成功, 除了要注意吃什麼食物, 還要有規律的運動, 真的是缺一不可。 再者, 我因為從事電腦工作, 每天坐的時間很長, 有時候上廁所會不太順利; 自從每天早晨到公園走一圈以後, 這方面的問題馬上迎刃而解, 這可能是因為我體質的關係; 這個意外的發現, 讓我高興萬分, 整個人也覺得輕鬆很多。我們每天的生活, 不就是希望這件事能夠順利, 睡覺睡得著, 以及笑得出來嗎? 以前我很怕塞車, 每天早晨送太太去火車站後, 就趕緊開車去公司, 為了要避開尖峰時段; 現在, 我覺得運動比較重要, 先輕鬆地健走, 再寬心地開車去公司, 碰到塞車也不會不耐煩, 淡定得很; 其實塞車也不過是一小段, 約四英里路而已, 聽聽音樂, 過了那段, 就可以一路通行無阻地抵達公司了。 有一天, 我覺得工作壓力很大, 本來早晨不想去健走了, 但是仍然告訴自己勉強為之; 沒想到, 迎著清晨的微風走著走著, 腦子也清醒了, 居然靈感一來, 在公園裡想到新的點子, 一個困擾了我許多天的問題, 就在當天下午順利解決。 今天早上和太太去中文學校上跳舞課, 領導看到我以前"中廣"的小腹平了許多, 高興地說 : 哇! 你肚子小這麼多, 都快要平了。帥! 比蟋蟀還帥! 我不懂, 既然要稱讚我帥, 幹嘛還要加上最後一句呢? |
|
( 不分類|不分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