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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之寶
2008/09/25 13:11:50瀏覽397|回應1|推薦3

左傳-襄公十五年:

宋人或得玉,獻諸子罕,子罕弗受.獻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為寶也,故敢獻之."子罕曰:"我以不貪為寶爾.以玉為寶,若以與我,皆喪寶也.不若人有其寶."稽首而告曰:"小人懷璧,不可以越鄉.納此以請死也."子罕寘諸其里,使玉人為之攻之,富而後使復其所.

宋人耕而得玉,知玉不能保,故獻諸子罕,以為取寵免禍之道也.子罕廉而不貪以為寶,且有善政是為德矣.故能使玉人為之攻之,富而後使復其所.善哉!國有子罕之輩,豈不富藏於民歟?國有廉臣,於國有富,國有貪官,民必大弊!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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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淡水老何~閉關中!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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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乎哀哉!
2008/09/28 09:05
國有貪君,愚民挺之,怡笑四方,烏乎哀哉!
閒雜人等(pet711s) 於 2008-09-28 20:48 回覆:

凡有貪侈不道之徒,取國貨利,天必殃之!豈有克保善終之理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