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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蓋之!
2008/09/17 21:46:15瀏覽363|回應0|推薦1

左傳-襄公十七年:

宋華閱卒,華臣弱皋比之室,使賊殺其宰華吳.賊六人以鈹殺諸盧門,合左師之後.左師懼曰:"老夫無罪."賊曰:"皋比私有討於吳."遂幽其妻.曰:"畀余而大璧."宋公聞之.曰:"臣也.不唯其宗室是暴,大亂宋國之政,必逐之."左師曰:"臣也亦卿也,大臣不順,國之恥也,不如蓋之."乃舍之,左師為己短策,苟過華臣之門,必騁.十一月,甲午,國人逐瘈狗,瘈狗入於華臣氏,國人從之.華臣懼,遂奔陳.

皋比富而室弱,華臣養盜而取其家,故殺華吳誣為皋比使.盜知其富,私擄吳妻,約以大璧以贖之.宋公怒其暴亂宗室,亂國家法度,欲必逐之.然左師懼盜之復來,恐華臣為報,故言蓋之.掩其罪行而不欲國人知.過華臣之門速騁心驚,猶憶往日之禍!後狂犬入於華臣,國人從而搜之,華臣疑而不安,故奔陳,何其易也?竟以微物能逐之!宋國之法不如瘈狗矣!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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