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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16:18:30瀏覽1215|回應3|推薦32 | |
我們的監牢,是不必付學費的犯罪進修班,集中嚴格管理, 有各類科最菁英前輩教導,不專心學習者,馬上來場震撼教誨, 包準每位學生進來之後,進修時期越長,越變大尾, 很快就耀昇教練專業水準,在裡面提攜晚輩後進, 出去之後更是大顯苦訓已久的技能與智謀,功力大增!! 贏得晚輩小弟個個必恭必敬,死老百姓趨之若鶩紛紛走避讓路! 引用文章刑期服過半,就有假釋機會?那受害者的命可以還一半回來嗎? 只是為趕保衛人權的流行潮,就聲張是為了給受刑人自新的機會,這是偽善。我不支持廢除死刑是因為假釋的條件認定根本就流於形式,不夠嚴謹。而廢除死刑也不如一般人想像,那些重刑死刑犯認同這樣苟活的模式,坐一輩子牢,就算能出的了大牢,外面人事已非,將以何謀生?就算在監牢裡練成謀生技能,走正路不一定有人收,而繼續走旁門左道,當然許多走歪路的人敞開雙臂歡迎,這不就是縱虎歸山嗎? 要不然找不到工作無以維生,那就是淪為街友囉!不然下下策就是再犯個案,再進去吃免錢飯罷了! 那些自以為是的大官們,要做善事,還得看當事者領不領情?否則就像是剃頭擔子一頭熱而已! 死刑犯有話說:關一輩子 不如一槍斃命 更新日期: 2008/06/04 04:33劉鳳琴台北報導 「如果終身監禁不得假釋,未來一點希望都沒有,倒不如一槍殺了我,不要浪費大家的時間。」死刑犯連佐銘,在接受法務部委託中研院研究死刑議題訪談時,反對以長期監禁替代死刑的方案。 另名涉及殺人的死刑犯曾思儒,亦表示羈押期間看過兩名死囚被槍決,讓他受到震撼,有被嚇到,但如果關到卅年才可以假釋,都已年近七十,無法謀生出去反而成為社會問題,乾脆不要出去。 今年四十歲的死囚曾思儒,是前金山高中教師,因卡債周轉不靈,由偷轉為強盜,並殺害同事何佳燕,歷經更五審於九十五年二月被判處死刑定讞。本案更審時,曾思儒曾哀求法官寬恕免除一死,但被害人家屬哭求法官判處死刑,成為法庭上鮮活對比。 去年底,中研院主持「廢除死刑暨替代方案研究」的陳新民教授,親赴台北看守所訪問曾思儒,在訪談時,曾不諱言希望廢除死刑。 被問到如果廢除死刑後改為終身監禁的看法時,曾思儒說,他現在四十歲了,再關廿五年、卅年後才有機會假釋,已經沒有謀生能力,成了廢人,家人也許早已不在了,還不如不要出去,他現在信奉基督,在裡面過得還蠻適應的。 法務部已二年未執行死刑,曾思儒說,外界無法得知等死的痛苦,裡面有人想一死了之,但政府卻不執行死刑。 對刑法五十七條,法官以有無悔意決定是否判死刑的標準,他十分不以為然,他認為悔意是可以裝出來的,但法官是否了解? 認為終身監禁沒希望,不如一槍斃命的死囚連佐銘,原是台北縣三重市的失業男子,知道同住三重的國中同學林書賢家中經濟不錯,涉嫌擄人勒贖並殺害棄屍,經四次更審,於九十四年被判死刑定讞;被捕後自知罪孽深重,多次請求判處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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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