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可以捍衛孩子們的權益?
2007年1月11日,在光復國小家長會的努力之下,教育局終於到光復國小舉辦【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規劃說明會】,會中教育局就巨蛋開發明確回應一定要蓋,但也明確表示整個開發案尚須通過後續四項審查程序:
1重做環境影響評估;
2.都市設計審議;
3.老樹保護條例;
4.航高限制放寬;
如BOT廠商未能通過前述法定審查機制,則市府與遠雄集團簽訂的BOT合約將屬無效,市府無需負擔任何違約費用;松菸巨蛋開發案,真的定案了嗎?
2007年1月底,市府單位在未取得法定開發許可的情形下,偷偷開始進行【體育園區BOT開發範圍樹木移除工程】,經居民向市議員陳情召開記者會,市府單位才暫時停工。沒有大家的監督,他們又將為所欲為???
沒有體育設施的體育園區,犧牲棒球運動成就商業開發,背棄市民權益創造財團獲利的既定政策,我們應該默默承受?或是我們有推翻錯誤決定的權利?
請大聲說出來
我要森林公園,
不要商業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