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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商業開發】連署
2007/02/24 22:34:03瀏覽314|回應0|推薦1

活動說明

台北文化體育園區(大巨蛋)開發計畫,95年10月2日在馬市府卸任前匆促與遠雄集團簽下體育園區BOT合約,目前郝市長正在審核投資計畫書。96年1月11日光復國小說明會,教育局長明確回應還有四關審查程序,如果沒通過,市府未違約,不必賠錢:

1.環境影響評估   2.都市設計審議   3.老樹保護計畫    4.航高限制再放寬

 

一件不對的事,不會因為所謂「定案」就變得合理,我們不能選擇沉默!

       為了捍衛大台北後代子孫的生活品質,請和我們一起努力!一起實現夢想!

 

一、我們要所有的事情攤在陽光下

民主政治的基礎就是—市民參與!我們要求:

1.      未來所有法定的審議過程,市府應公開審查時程並開放社區居民參與!

2.      請郝市長到巨蛋生活圈鄰近23里與民眾面對面溝通,勇敢改變過去錯誤的政策!

3.      重新舉行公開公正的民意調查,主動舉辦大型公聽會,廣納社會各界意見。

4.      市政府應公開:BOT合約書、投資計畫書、及所有關係居民權益的資料。

 

二、我們拒絕以商業利益為考量的體育園區

1.我們要求體育園區以運動設施(各種球類場地.公立游泳池.溜冰場.公園等)為主要規劃。

2.我們反對百貨公司、賣場、飯店、辦公大樓等商業設施,進駐體育園區的使用空間。

3.我們反對大巨蛋以營利為目的,我們反對巨額場地租金使棒球運動無法使用巨蛋球場。

 

三、我們要安寧、安全的社區環境

遠雄集團準備把大巨蛋開發計畫打造為「忠孝東路的不夜城、24小時不停歇的金雞母」

1.我們要求就大巨蛋興建時與啟用後,對東區交通衝擊、汽機車停車需求、周遭學校.社

 區的噪音.空氣污染、緊急災害應變措施的具體解決方案,與居民進行溝通對話。

2.我們要求立即停止BOT合約中「市民大道南支線匝道工程、忠孝東路四段553巷拓寬

 成四線道、逸仙路向北延伸轉彎至553巷」等土地變更等程序,在未取得當地民眾同意前,不得動工!

 

四、我們要十八公頃的東區運動森林公園

大台北東區不缺百貨公司、飯店賣場,我們需要公園綠地、運動設施。

1.      我們要求重新評估大巨蛋的興建地點,保留松山菸廠1,568棵樹,把握現成的森林公

   園,成立低海拔亞熱帶森林自然教室,是我們留給孩子最佳的禮物!

2我們要求在未與松山菸廠鄰近各里居民取得土地使用共識前,立即停止台北文化體育

  園區BOT開發範圍樹木移植、雜木移除工程。

3. .我們要求如果大巨蛋一定要蓋在松菸,巨蛋以外的空間只能做為運動場.公園綠地使用

 

連署發起單位: 台北東區森林運動公園催生聯盟

連署書請回傳: panhan3@yahoo.com.tw

我要森林公園,不要商業開發  連署書

 

我們要所有的事情攤在陽光下

我們要安寧、安全的社區環境  

我們要十八公頃的東區森林運動公園

我們拒絕以商業利益為考量的體育園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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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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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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