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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0/14 11:32:47瀏覽531|回應0|推薦8 | |
明天一早華陽迷糊中醒來。他又夢見以前的往事了﹐在夢裡和紅紅吵架﹐在夢中和浩豪去買醉﹐還認識了一個辣妹。
驅車去法庭。在法庭裡華陽展開他的辯才﹐質問對方的男證人。 “你剛纔是不是宣誓了﹖ ” “是。” 男證人點頭到。 “那麼你剛纔所言一切都是屬實﹐絕無欺騙﹖ ” “是。” “那麼請問你2006年3月19日大概11點在文華大酒店裡做什么﹖ ” “去…應..酬, 談生意。” “只是應酬那麼簡單﹖之後呢﹖” “….我就去Pub喝酒。” “你撒謊。我的當事人私家偵探已經拍到你和一個女人通姦的證據。” 說完就拿出幾十張的照片展示給男證人看。 “法官大人﹐當天晚上男證人不是去談生意而是去幽會在酒店開房。這些照片就是最好的證據。我懇求法官大人宣判我當事人申請離婚生效。 只見那個男證人臉青唇白﹐對法官說﹐ “法官大人﹐我當時一時糊塗﹐鬼迷心竅﹐不過現在我已經很後悔﹐我還是很愛我老婆。” 轉身面向老婆說﹐ “老婆我們重新來過好嗎﹖ ” 只見一名女人在一旁抽泣。法官見證人情緒高漲﹐宣佈暫時休庭﹐並要求見雙方律師。 “法律外還有人情﹐你問你的當事人既然她的丈夫已經認錯到底她還要繼續申請離婚嗎﹖ ” 女法官對華陽說。 法官又對男證人的辯護律師芳芳說﹐ “你可知道你當事人在法庭上說謊的後果﹖ ” 芳芳馬上代表當事人對法官道歉。華陽一時也做不了決定﹐懇求法官半個小時後回答法官的要求。 走出庭外﹐華陽詢問Lily的意見。Lily突然崩潰﹐淚水不聽使喚的流出﹐不過她還是堅定立場﹐一定要離婚。 開庭。 女法官對華陽說﹐結果如何。 “法官大人﹐我的當事人堅持要離婚。” 既然如此本席宣佈Lily女士的申請批准﹐3個月後立即生效。 在法庭食堂。被判輸的芳芳對華陽大發牢騷。 “你怎麼不挽回他們的婚姻﹖我的當事人都已經悔不當初了。怎麼﹖why?” 華陽冷冷的說﹐ “你有聽過狼來了的故事吧﹖ ” ﹐又說“我的當事人原諒了一次又一次﹐他還是明知故犯﹐換成是你你該如何﹖” 這是個黑雲密佈的下午。太陽不知害羞的躲在何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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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