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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6/26 09:24:37瀏覽859|回應4|推薦16 | |
以前初讀中學預備班的時候﹐初來乍到﹐人地生疏﹐人難免對新環境和新事物產生恐懼。最怕是得罪其它新同學而招來敵視和毆打。 來自家鄉的老學長﹐也是鄰家帥哥﹐一幅大義秉然的模樣﹐對我說﹐如果在學校有人欺負我﹐要對他說。當然﹐在學校有個人照應﹐實屬好事。那時我也不知那名哥哥是來自什麼黨派﹐總之只要他不要叫我入黨﹐不要叫人收保護費﹐我喜孜孜接受。 而我﹐也鞏固在校園的勢力﹐也深知黑道不好惹﹐所以就毛遂自荐加入白道 -- 成為學校巡察員﹐為校方貢獻薄力。也許是 “ 初生之犢不怕虎 “ ﹐我不是仗著權勢作威作福﹐似乎有一股正氣在心中﹐維護次序﹐催促我向班上的同學 “ 開刀 ” 。 話說﹐我已經多次警告那些野同學﹐不要在班上聚賭﹐他們屢次不聽。因此我 “ 大義滅親 ” ﹐向紀律主任報告﹐之後他們就在周會時當眾被鞭。 雖然自己為校方作了一件好事﹐不過心裡頭還是小生怕怕﹐因為那群學生誓言要報復﹐叫我回不了家。我心裡一直默默祈禱﹐希望沒有任何不愉快的事情發生在我身上。 還好﹐皇天不負苦心人﹐至今我還是毛髮無損。 以上所述﹐只是校園和黑道擦身而過的茶杯風波。 真正和黑幫有一面之緣﹐是身披律師大袍的時候。那時我和老闆幾乎天天和黑道打交道。當然我們不是滴血為盟加入黑幫﹐而是成為他們的辯護律師﹐為他們洗脫罪名。如果不能洗脫﹐退而其次減輕罪行。 很多人挖苦我助紂為虐﹐這不是不替天行道嗎﹖我不以為然。我只是依法論法﹐一天他們還未被定罪﹐一天他們就要被看為清白者。 那時我的家鄉﹐只要提起 24 黨﹐一定讓人心驚肉跳。他們的勢力滲透馬機﹑桌球中心﹑酒廊等等各大娛樂場所。警方苦于沒有證據﹐就援引了防止罪案法令﹐這些黨員就毫不經過法庭審訊就被強制性關進監獄里。是項法令被多少人權組織和非政府組織抨擊﹐因為它有違憲法精神和法律原則。 雖然如此﹐在拘留所里﹐那些黑幫還是有上訴辯駁的機會﹐那時我和老闆就要發揮一己所長﹐為他們洗脫罪名。根據慣例﹐那些官員只能從 100 人當中釋放一兩人而已。機會微乎其微。我只是依法論法﹐我的老闆卻有一些法子扭轉乾坤。 雖然機會渺茫﹐縱使只是僅僅一次而已﹐我還是努力為他們辯護﹐其餘的就不多想。後來﹐有關當局果然釋放了一人﹐算是賣個面子。其餘的關進在冰冷的四面牆里﹐面對遙遙無期的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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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