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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01 16:41:17瀏覽956|回應0|推薦4 | |
手機響著,里頭有個不認識的號碼。
一般上,我不會在電話里頭給予法律的意見給陌生人,除非是相熟的朋友。 我會叫陌生人來預約,拿文件來,我會解讀案情,然后來個“友情價”收費,或者叫他買書。 他來了,帶著一絲的邪氣。 據我的下屬說,他來之前,一路色迷迷地瀏覽我其中下屬的美貌,這是我后來下屬告知我的。 一開門,他就攀親戚,說認識我。在報紙看到我。 我也不知他從哪里知道我的手機電話。 只是微笑著。 他拿了一些資料,要我幫忙解釋。 原來這些資料是要指控一名律師,要對他進行紀律審訊。 我也好心提供有關的條文給他,不過我的咨詢必須要付費的。 他本能反應的說,他錢帶不多。 我知道又有一個“看醫生后,不給錢”的家伙。 他一臉的尷尬,不過臉皮還真厚,說以后一定會還錢。 我半信半疑,然后就打發他走。 類似這些到處去尋找免費法律意見的人比比皆是,我的律師朋友也面對這些的無奈。 他們像孤魂野鬼到處從一間律師樓血拼到另外的律師樓。 還有,一些血拼的人士,更是令人火滾。案件結束后,就逃之夭夭,一分一毫律師費都不歸還。甚至連謝謝都沒有說聲。 有云,自己的客戶是最大的敵人,說得一句都沒錯。 有時,在“佛都有火”的情況下,我們只好起訴自己的客戶,為了追債的緣故。 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如今騙徒當道的社會,律師也要精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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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