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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18 07:57:47瀏覽493|回應1|推薦6 | |
考初中時,母親找來軍眷村裡鄰居杜家的二哥幫我補習,聽說他是政治大學新聞系的,不免肅然起敬。 高中得到省教育廳的時事漫畫獎,老爸作編輯的朋友說,沒有市場前途,因為還是輿論受控制的年代。 進大學想轉新聞系,被好友硬抓去重考,錯過了! 服兵役後,遇到一位準備去美國密蘇里大學新聞系深造碩士的女孩,彼此印象很好,但緣份不到。 闖蕩商場一陣,又離了婚,應朋友邀去中國大陸走了一圈,不習慣交際的方式,也沒有看到適當的產品,回美國正好看到中文報社徵記者,僥倖是社長就要補一位有生意背景的人來跑經濟版兼華人社區。 所以我很天真又興奮的為寫這每天2,000字的稿子,經常最後一個交稿,絞盡腦汁。美國法庭不准拍照,我學電視新聞,賣弄自己的素描來配新聞稿,如魚得水。 聽說有華人花四十萬美金為十九歲兒子在洛城辦Hip Hop 的Rave Party,我跟著秏到清晨四點,因為我喜歡那些年輕人的調調兒,還有主辦單位聲稱保證現場沒有毒品,我要親眼看到才敢替他吹牛。 儘管兩萬年輕人進場都經過警衛搜身,但是我看到邀請的樂團在台下,一群手指夾著大麻菸草特有的姿態神情,就知道又是一個說到想到做不到的現實,我該不該在文稿裡提呢? 清晨四點沒有辦法去報社打卡,打今早到勤還是昨晚退勤?報社說記者是自由業,每天交足兩篇共兩仟字文稿即達成任務標準,卻有個矛盾的定時上下班打卡要求;便於管理的考量我可以了解,但又雙重標準的認定記者工作量不夠,太輕鬆了,要求一周六天打卡,又不付加班費,這就出現原則問題! 經理違反政府勞工法,欺下迎上濫權的心態,要不要抗爭呢? 資深小記者們,亮出劍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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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