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3/15 01:36:52瀏覽370|回應2|推薦9 | |
林毅夫與陳水扁都犯了國法﹐但是誰的案件對台灣危害較大? 誰受的「懲處」較重 (高華柱:林毅夫返台現行犯處置)? 看看前些日子「前第一家庭」及「粉絲」們在法律前的表現﹐真可謂「群魔亂舞」踐踏公權﹐難道國法暗示中華民國全體國民﹐要犯法就得犯大的﹐不然法律跟你沒完? 一個受刑的「股神珍」仍如「太后娘娘」似的被鸞駕輪椅推著並由一群死忠者及媒體簇擁著到處趴趴走﹐另一個因幾十年前政治信仰不同而被判「叛逃」的低階軍官﹐台灣政府連一絲「人道寬容」都不肯給﹐好個自詡以人道立國的政治現實。 當年的綠色叛徒﹐皆已是現今的廟堂新貴﹐而林毅夫卻還淒風苦雨的等著赦免﹐看情況﹐面對紅色時﹐藍綠還真是哥倆好有志一同﹐海峽兩岸的「緩解」難道只是藍的「權謀」? 不要讓「新筍已成堂下竹」只因為它「綠」﹐假如﹐中華民國能夠容忍以推翻中華民國政權為己任的綠黨﹐難道赦免一位已月換星移的「前」軍人有那麼難與不情願? 或是因為林不能換選票而不為? “讓懲處適合罪行”應為國家法律的最高指導原則﹐難道中華民國訂定法律的原則不是這樣的? |
|
(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