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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12 22:38:01瀏覽301|回應0|推薦3 | |
三、佣金 一般房地產買賣,佣金買二賣四是常情,先生開出的條件是創舉:價金2億,超過的部份仲介和地主一人一半,非常優渥!對仲介而言,無本生意加上利潤驚人,小陳因著他哥哥大陳和先生是知交,比起一般仲介多了一層緊密關係。 在還不知道是否有買主時,某日小陳到家中和先生針對佣金部份議價,價金若超過2億元,超過的部份他全拿。「看來小陳手中確實有買主,而且有十足把握才會開出這樣的條件,可能他開給買方的價錢很高。」 我說 小陳又說這樁買賣有多人居間牽線需抽佣,最後以1千8百萬為佣金定案,以這數字看來,小陳開給對方的價格是2億3沒錯,和我打電話給林先生時說的一樣,不論是那種佣金方式,實拿1千8百萬對小陳來說最實在。 那餐飯賓主盡歡,那乾媽想再議議價金是否能再降低一些,林先生則低聲對先生說,出資的是他不必理會乾媽的意見,雙方約定下週一早上10點簽約。林先生一夥人離開後,回到家小陳拿著佣金契約書給先生簽名,至此,這樁買賣看來是真的,雖然我心中對林先生不是很信任。小陳怕我們反悔也是人之常情,當下先生簽名,並加注有效時間到下週一中午12點止,小陳拿著佣金契約書高興地離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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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