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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1/13 21:00:56瀏覽164|回應0|推薦1 | |
故事從一個魯鎮咸亨酒店的小溫酒的口中敘述開來,在魯迅簡潔的筆觸裡,我彷彿可以看到嚴冬裡,階級意識被冒著酒氣的白煙區隔開來,長衫的顧客坐在桌前,要酒要菜,慢慢的喝。而短衫客則因著阮囊羞澀,就著櫃台,監督著小夥計是不是在酒裡摻了水,靠櫃外站著,就著茴香豆來喝。 孔乙己正是這樣的客人,唯一不同的是,穿著一襲破舊的長衫。對敘述者來說,之所以對孔乙己特別有印象,是因為職務上有些單調,主顧沒有好聲氣,掌櫃也是一副兇臉孔,只有孔乙己到店時才能笑幾聲以作為消遣。 在魯迅的小說裡,看客是極為重要的配角,透過看客的戲謔,才可以將主角的性格從暗處推到亮光底下來。孔乙己識得幾個字,卻因為性格懶散,好吃懶做,把自己逼到了一個死角裡。從抄書到偷書變賣,只為了換幾個錢買酒吃,可以不吃飯,卻不能不喝酒,這種人應該到處都是吧? 但你能說他是一個孤僻不善良的人嗎?雖因為自己的墮落而受盡嘲笑,他仍舊試著與小孩攀談,分小孩茴香豆吃,甚至希望藉著教夥計寫字來扳回一些僅有的尊嚴。小夥計是不領情的,受盡眾人恥笑的人怎配來教他寫字?只有孩子還純真的願意來吃點茴香豆,但孔乙己不再分吃的時候,孩子們也就一哄而散了。 孔乙己總固執的認為,只要跟書有關的,就「是讀書人的事」,偷書也是。這是一廂情願的看法。在孔乙己的世界裡,自己與短衣幫是不同的,因著識得幾個字的緣故。但淪落在大時代裡,對生活的無奈與自己欲望的追求與他人並無差異,對喝酒這件事的執著,就像褪不去的詛咒,終致使得自己偷到舉人家,被打斷了雙腿。 聽聽魯迅如何描述斷了腿後的孔乙己:「中秋之后,秋風是一天凉比一天,看看將近初冬;我整天的靠着火,也須穿上棉襖了。一天的下半天,沒有一個顧客,我正闔了眼坐着。忽然間聽得一個聲音,「溫一碗酒。」這聲音雖然極低,却很耳熟。看時又全沒有人。站起來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對了門檻坐着。他臉上黑而且瘦,已經不成樣子;穿一件破夾襖,盤著兩腿,下面墊一個蒲包,用草繩在肩上掛住;見了我,又說道,「溫一碗酒。」掌櫃也伸出頭去,一面說,「孔乙己麼?你還欠十九個錢呢!」孔乙己很頹唐的仰面答道,「這……下回還清霸。這一回是現錢,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樣,笑着對他說,「孔乙己,你又偷了東西了!」但他這回却不十分分辯,單說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麼會打斷腿?」孔乙己低聲說道,「跌斷,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懇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時已經聚集了幾個人,便和掌櫃都笑了。我溫了酒,端出去,放在門檻上。他從破衣袋裡摸出四文大錢,放在我手裡,見他滿手是泥,原來他便用這手走來的。不一會,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說笑聲中,坐着用這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到最後還是在窮病交迫當中死去,魯迅對他的死並未給與著墨,只說他大約的確死了。對於故事的主角,到最後死了的這件事,讀故事的人,總不是太過於樂見,但魯迅所敘述的不是遠離人間的虛無飄渺,而是確確實實的當時的社會。也許角色是虛構的,但是情節卻是讓人無法漠視的真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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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文學賞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