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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7 07:49:32瀏覽2110|回應13|推薦30 | |
【人世間,困難事 ~ 賣身】 這是一篇具爭議性的貼文,每個人都可能有強烈的主見,我只希望網友們,看完後能認真想想。 通常~ 勞力或知識可以捐出當義工,勞力或知識也可以賣給公司領時薪; 在沒有法令規範以前,勞力可能被剝削壓榨,勞工常常被視為奴隸來用; 腦力知識可以免費當義務諮詢,腦力知識也可以賣給適用的公司領月薪; 血可以捐出救人,血也可以賣出救人; 人體器官往生後可以捐,活體器官在不影響到正常生活下(例如腎臟、部份的肝臟),是否也可以賣? 這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牽涉到社會道德,醫學道德,宗教信仰,人權保護,及生命的意義及價值,還有多重灰階道德標準的界定和哲學的論述。目前,世界上絕大多數的國家,禁止買賣人體器官,但是道德法令的界線到底在那裡? 英國允許親戚或朋友捐助活體器官,但禁止器官買賣; 英國同時允許酒吧24小時開放,人民可以喝到肝硬化,人民可以抽煙抽到肺癌發作,這又是甚麼樣的道德標準呢? 捐出器官的朋友又如何認定呢? 如何防止後謝金往來的漏洞呢? 所有的爭議,最後是幾個人(包括法院、法官、律師、證人) 說了就算數! 還有幾乎可以當神的醫療團隊,仍然需要在十八歲和八十歲的兩個病患之間做存活率及最大效益的評估,適度的調配優先順序,來決定手邊僅有的器官給誰移植。最後也還是幾個人(包括不同專業的醫師、病理師) 說了就算數! 在巴基斯坦,腎臟可以合法買賣,在伊朗,人體器官也可以合法買賣,但交易只限於伊朗國民之間,這個伊斯蘭教國家的法令在此領域是很開放的,可是女性卻不能在公開場合露臉。 也許網友會質疑,那有錢人佔便宜了。在沒有規範下,富豪級的人士會佔便宜,但是有錢人因為還沒那麼有錢到包下整個醫療團隊,所以也缺乏保障,在機率上,通常買到損壞的、不符所需的、手術失敗 被坑枉死的居多。 網友可以問自己一句,當你最親愛的人需要器官來救助時,你是否同意健保醫院 “不問來源,盡其所能” 幫你找到所需的器官嗎? 當外科醫師正要手術,換你損壞的器官時,你會堅持他告訴你器官的來源及價值(捐的或買的) ,然後決定是否接受手術嗎? 或外科醫師手術換掉你在昏迷時失常的器官,你復原後,發現器官是從社會邊緣人,經過層層中間人的剝削才到你身體內,你會要求醫師把它拿掉嗎? 這些困難的問題,只有你自己在夜深人靜時,才能坦誠的回答自己! 世界在重要器官供需嚴重失調,又沒有國際法令規範下,自然會有掮客搓合地下管道。在這層層的醫療食物鏈中,接受醫療照顧的你和我,要付醫療保健費用,除了醫師護士得到應有的專業知識報酬外,醫療系統所有的人,包括登記掛號的、清掃醫院的、負責安全的、銷毀感染醫療器具的,幾乎每個人都是器官移植的受益者,這些器官供應者若是出於自願,那我們為什麼不能保護醫療食物鏈的供應者? 為什麼他們就得受到各國法令的排斥,轉為地下化? 在先進歐美國家,也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來路不明的器官還是存在的。出了國境,再大的事情,誰也管不著了! 若已經無法避免世界的黑市器官買賣,是否能夠聯合各國立法保護,合法開放登記,免得社會邊緣人在受苦受難後還得被剝削。 這應該是一個值得大家深思的問題!
註1:「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 【http://www.torsc.org.tw/】 註2:「美國器官捐贈移植資料中心」【United Network for Organ Sharing】 【Scientific Registry of Transplant Recipients: Center and OPO Specific Reports】 【You Light Up My Lif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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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