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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3 11:04:08瀏覽1121|回應5|推薦8 | |
《都市更新條例》立法原意是積極推動老城市除舊布新、改頭換面,然近日在士林文林苑竟然爆發動員大規模警力來強制拆遷事件,讓所謂的名嘴鼓吹『少數 vs. 多數正義』的概念受到考驗:多數真能代表正義嗎? 文林苑發生抗爭原因是建商,樂揚建設,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2條規定,以維護多數都更辦理戶,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強制拆除。 該條例規定建商在取得私有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三分之二,及其持有土地及合法建物面積達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縱然未取剩餘屋主同意,可要求公權力介入強制拆除拒遷戶。 樂陽建設主張《都市更新條例》執行,最大原因是該建商在取得社區四十戶中三十八戶同意拆遷後,即開始出售預售屋來取得款項進行造屋工程,沒想到屬王家的兩戶拒絕搬遷,讓建商造屋計畫受阻。王家宣稱六代已合法居住在此地祖產超過百年,直到被通知「權利變換」時,才發現莫名其妙被樂揚建設劃入都市更新範圍。「這是我們的祖厝,我們就是不想蓋!」文林苑的王家如此表態。 最後王家透天厝雖然在團團聲援人牆保護下,仍然不敵市警局出動 "八百壯士" 拉抬而潰決,走向拆除結局。樂陽建設和三十八戶目睹拆遷過程,暗地裡該發出歡呼聲:『多數正義』得到了勝利。 事後看到的相關新聞報導是: 市長以四兩撥千斤,不痛不癢『很痛苦的決定』一辭推卸掉該肩起捍衛市民權益的真正責任; 建商噤不出聲,其實是暗爽數算將進口袋的鈔票; 還有人放消息給報社:王家取得一億元補償費,讓人眼紅地聯想:哇!這些抗爭少數原來是都更計畫蟑螂。『釘子戶』成為眾人眼中貪得無饜的都市美容化絆腳石。 唉,又是一樁霸凌的表現:造了城市外在的美,毀了人心內在的美。 根據報載,台北市都更處長說,所有參與都更的民眾,一定要重視自己的權益,因為都更的設計,本來就建立在不是全數同意的基礎上。 這個『不是全數同意的基礎上』,使人倒抽一口冷氣,原來人間所謂的正義,高度已經由濟弱扶傾的『浩然之氣』降到霸凌的『多數』了! 無獨有偶,利用『多數正義』來圈地自肥案子也發生在《舊約.列王紀上》記載西元前九百年的以色列王亞哈身上。 故事情節是這樣的:某日亞哈王看上了他在首都撒瑪利亞宮殿旁,有塊屬於拿伯的葡萄園。 亞哈告訴拿伯說:你將你的葡萄園給我作菜園吧!因為靠近我的宮;我把更好的葡萄園換給你,或是按著價值給你銀子。 沒想到拿伯不賣面子,對亞哈王說:耶和華絕不許我將祖先的產業給你! 亞哈悶悶不樂回宮,躺在床上,轉臉朝內,也不喫飯。 你為甚麼這樣憂悶,不喫飯呢?王后耶洗別見狀問。 我向拿伯說,將你的葡萄園賣給我;或是我把別的更好葡萄園換給你;他卻不同意,因他說那是他的祖產。亞哈回答。 耶洗別說,你現在作王治理以色列,不是嗎?只管起來喫飯,讓你的心暢快!我來想辦法將拿伯的葡萄園給你。 於是她以亞哈王名義寫信,並蓋上他的印,送給那些和拿伯同城居住的長老和貴冑們。 信裡這樣吩咐著:你們當宣告禁食,叫拿伯坐在民間的首位上。然後找兩個匪徒坐在拿伯對面誣告他毀謗神和王;隨後就把他拉出去用石頭打死。 那些在拿伯城裏居住的長老和貴冑,照著她給他們的信上所寫的而行。 他們鄭重其事宣告禁食,表示這是經過十分鄭重考慮、詢問神意後,才推拿伯坐在民間的首位上。 接著他們找來兩個匪徒和拿伯面對面坐著對質,當著百姓作見證告他說,拿伯謗瀆神和王!眾人氣憤拿伯這樣忘恩負義,就把他拉到城外,用石頭打死。 然後長老和貴冑打發人去見耶洗別說:拿伯被石頭打死了。 耶洗別聽見拿伯被石頭打死,對亞哈王說,將拿伯不肯賣給你的葡萄園佔取為業罷,他已經死了。 亞哈王聽見拿伯死了,就起來佔取拿伯的葡萄園為業。 這其實就是隱藏在人裡面的罪性千古不變地,再一次從土地爭奪這個機會發作出來:藉著律法條文,運作『多數正義』來謀算自己最大利益。 正是箴言 21:2 所說『人所行的,在自己眼中都看為正,惟耶和華衡量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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