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陳明文、張花冠、張景森涉嫌收賄案,民進黨自黨主席蘇貞昌以下應當向社會鄭重聲明:「反對貪汙、尊重司法、毋枉毋縱!」
但是,不此之圖,卻見嘉義縣政府說,「檢調動機不單純」;民進黨嘉義縣黨部說,「圍魏救趙,為了轉移林益世案」;民進黨中央黨部亦稱,「時機敏感,不免啟人疑竇。」
這些皆是民進黨的標準台詞,用膝蓋想也知道民進黨一定會這麼說。再接著,就可聽到「政治追殺」、「司法迫害」等陳腔濫調,一點都沒有新鮮感,反正都是那一套。
本案由嘉義、高雄兩地檢署,動員四百名檢調人員,北中南同步搜索嘉義縣府、縣長官邸等六十一處,傳喚張花冠、陳明文、張景森及廠商等逾百人。這是檢方及涉嫌人皆必須嚴肅面對的大動作,民進黨更不能照搬「司法迫害」那一套來面對此案。
目前,廠商春龍公司潘家已坦承給了張花冠三千萬,張景森則供認向潘某「私人借貸」了兩百萬;涉案賄款可能逾億。潘某是陳水扁二○○四年競選連任時的台中總部財務長,曾因開發休閒農場,「借錢」給台中縣建設處長賴英錫,使賴以貪汗罪一審被判刑八年二個月;又透過民進黨立委洪奇昌,關說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將台糖土地以低於市價二億多元賣給春龍公司,結果吳乃仁一審被判三年十月徒刑,洪奇昌二年四月。可見,春龍公司以「借錢」為能事,堪稱賄賂的慣犯。
面對此案,民進黨即使不能如國民黨般在第一時間開除涉案人林益世的黨籍,但也不能再玩「政治迫害」、「絕食抗議」的花樣,畢竟那皆是老梗,只會徒增社會的反感。
民進黨該換一換台詞,應大聲說:「反對貪汙,尊重司法,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