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空轉中,在野黨提出「撤換黃世銘」、「廢除特偵組」的要求,作為讓閣揆江宜樺上台作施政報告的條件。至此,揭露關說的檢察總長黃世銘如同千斤壓頂,面臨去留的嚴酷關鍵。
最高檢特偵組成立於七年多前,由高檢署的「查緝黑金中心」法制化變身而來。當時,執政的民進黨和檢察官改革協會合力推動修法,讓檢察總長改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並有四年任期保障;其目的,是使其無須仰政治鼻息,可以安心獨立辦案。誰料,當特偵組查獲立法院長王金平為綠委柯建銘關說,當初成立特偵組的初衷與理想立即被一筆抹殺,總長的任期保障也似乎可以瞬間勾銷。政治的昨非今是、翻雲覆雨,何其善變!
在民進黨眼中,黃世銘率特偵組對立委「非法監聽」,且提供資料給馬總統搞政爭,行徑有如東廠特務,因而點名黃世銘下台,並要廢除特偵組。事實上,檢察官監聽須經法院審核,特偵組以偵辦需要取得法官核發的通訊監察書,怎能說成「非法監聽」?若是法官核准浮濫,或法律規範不周延,那也應修法改善核准機制,不能誣指為非法監聽。
至於黃世銘連夜提供關說資料給馬總統,或顯得急躁與輕率,在體制上亦有可議之處。然而,從黃世銘不諱言他見馬總統的時點,及特偵組召開記者會建議將王金平、柯建銘送交國會自律等情形,在在說明黃世銘或許有見獵心喜之意,或擔心案件被搓掉之急躁;但要因此將他冠上陰謀政爭、東廠特務之名,顯非公允。
平心而論,黃世銘戮力追究王柯案,展現的是「無論誰關說都要究辦」的決心;從法治的進步與落實而言,難道台灣社會不樂見一位積極打擊「權貴犯罪」的總長?遺憾的是,在處理這件史無前例的高層關說案的行政處理上,也有若干程序欠周詳之處,以致政治力可以見縫插針。
回到事件原點檢視,王金平涉入柯建銘關說案之所以曝光,完全是意外。特偵組是在監聽柯建銘的另一個案件時,意外聽到王金平打給柯建銘,為其全民電通背信官司再上訴之事穿梭說項。王金平為柯建銘打聽到,原來的承辦檢察官調動,改由林秀濤接手,稱她是「勇伯」的人;並表示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要他打電話給法務部長曾勇夫,並告知柯,「勇伯」說會處理,OK了。
再對照林秀濤證詞,稱陳守煌跟她提到「預算」的壓力,提到柯建銘認為最好不要上訴,建議她不要上訴;否則,她應會上訴,以杜悠悠之口。林秀濤回到辦公室還對同事說,真好,不必寫上訴書了。林秀濤的說詞,填補了監聽的不足。
一般而言,司法關說很難成案,因為關說通常沒有外人在場,且言語上常常是「高來高去」地提點,鮮少具體指示;若沒有一翻兩瞪眼的錄音,或當事人承認,很難成立。就王金平關說案而言,不但有監聽譯文、又有具體建議及接受關說檢察官的證詞,全案呈現的證據,就關說案來說已屬難得。
由於立委關說司法並無刑責,黃世銘在查無對價關係、濫權追訴又難成立的考量下,才會改移行政調查。國會議長為立委關說司法個案,事情絕非小可;將來,無論是檢察官評鑑、監察院彈劾或國會自律,監聽資料或檢察官的證詞筆錄,應可作為認定行政責任的依據,以鑑是非。
遺憾的是,黃世銘未考慮到,一旦轉成行政調查,就有行政隸屬及權責的問題。就算因事涉法務部長,他必須越級報告,也還有行政院一級,不宜直接轉向總統。此外,完整的行政調查,應給當事人說明的機會;但黃世銘忽略這些眉角,拿著資料夜奔總統官邸,不但招來濫權之評,也讓自己和特偵組被推上政爭風暴的最前線。
特偵組的存廢,確有仁智之見。因為,在沒有特偵組的時代,檢察官還是辦了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案,重點在檢察官的自覺和決心。但從這次風暴的本質看,特偵組雖有細節可議,但整體而言是功大於過;無論如何,其存廢可以討論,卻不能在不明事理的鬥爭氣氛中淪為政治陪葬品。
如果王柯關說案沒有辦,黃世銘及特偵組卻因此葬身於九月政爭,無異是政治力侵犯司法權成功,未來檢察權堪慮,台灣法治亦堪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