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林案發展 按一個讚
不止法治該獨立正辦 從盤根錯結的政治盤譜中
解構勢力宰制的天元星位 把守法治的歷史定位點
幫助腐敗的國家政治 找到斬斷特權黑金的正向方位
單點突破 劫於虎口 再一氣以外勢四線 佈局清盤
貫徹法治不在人事 而在意志
KEEP WALKING...
必須讓醜聞與真相一一現形.........
包庇貪腐 抵抗改革?!
施力 抗力 借力使力.....
社會事 百百款 頭面人 攏同款
誰爭著當喬家大院的有力人士
誰就好好接受最嚴格檢驗
骨子裡的貪腐 就必須鋼刀刮骨 方能療毒
就從矛盾之處真顯矛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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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益世案動不動就被拿來與陳水扁案比較,主要有兩方面:一、在司法面,特偵組的表現有何差異;二、在政治面,藍綠的回應有何不同。
大體而言,扁案在政治面的分歧極大,反扁者在街頭聚成數十萬人的「紅衫軍」,挺扁者則迄今仍認為是「政治迫害」,拒絕認錯、道歉;而林案在政治面幾無分歧,綠營固群起而攻之,藍營亦是口誅筆伐,林益世也在第一時間被國民黨開除黨籍。
至於司法面,扁案在二○○六年陸續爆開,因有總統的刑事豁免權,陳水扁卸任後在二○○八年十一月始被收押,其間吳淑珍復稱病拒絕配合偵審,後來陳水扁又鬧出在監所絕食等種種抗爭,使偵審程序波折頻頻,且曾發生極多爭議;相對而言,如今林案爆發,特偵組在第一時間即剪報分案,並馬上傳真傳訊陳啟祥,接著拘提、搜索,至第四天下午傳到林益世,連夜訊畢即聲押並獲法院同意,其偵審程序遠較扁案流利順暢,可謂一氣呵成。
林案與扁案俱是國家政治極為慘痛的不幸事件,但在司法上兩案卻儼然是互為恩典。扁案的主角為現任到卸任的總統陳水扁,一方面起初有總統刑事豁免權的障礙,另一方面又加上陳水扁個人的政治操作能量及綠營的力挺,使得司法偵審過程始終在強大的社會壓力之下進行;而偵審部門最後能通過嚴格的社會試煉,完成了「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司法典範,誠為難能可貴。而正由於扁案偵審過程給特偵組累積的種種經驗,及給社會留下的種種記憶,使得林益世案的進行始能如此流利平順;就此而言,扁案建立的司法形象,可謂儼然是成就林案順利進行的恩典;畢竟,此一偵審體系既曾處理過總統貪汙案,如今面對林益世,只算是牛刀小試而已。
然而,扁案卻也造成了「辦綠不辦藍」的流言,這當然是無稽之談。如今藍營「政治金童」林益世亦身繫囹圄,這正是司法部門展現獨立偵審、超越藍綠,鞏固司法聲譽的重大機緣;就此而言,林案與扁案的相互對照,豈不是在司法形象上互為恩典?
林案與扁案在政治效應上的對照,其實亦可謂互為恩典。扁案的力道,足以重傷民進黨的聲譽與台獨的形象;於是,綠營為了救民進黨、救台獨,加上陳水扁過人的操作能力,使綠營選擇了挺扁護扁的策略,遂至如今看來未必救得了扁,反使整個黨因陳水扁而陷於貪腐與台獨的泥淖之中,不能自拔。相對而言,藍營自執政團隊至群眾層面,無人認同林益世的行徑;黨中央的態度是「本黨反對黨員貪汙」,藍營群眾的觀點則是「林益世必須面對司法制裁」。藍營能採此種相對明銳的立場,原因之一應是記取了扁案對綠營造成重傷的教訓;至於民進黨方面,則近日每一句批評林案的言語,都被回想到當年對陳水扁的迴護與包庇,兩相對照,發人深省。倘若藍綠兩黨皆能將此幅尖銳對照的畫面引為教訓,則在政治效應上,林案與扁案不也是互為恩典?
從扁案與林案的對照可知,面對貪腐事件,司法上的嚴偵嚴審,與政治上的端正志節同等重要。如果每個政黨皆能標舉「本黨反對黨員貪汙」的大旗,看一看林益世今日的處境,也許足為亂臣賊子懼;但如果像民進黨這般,在林益世涉嫌貪汙時,要國民黨再三道歉後再「正式道歉」,卻在二○○六年扁案爆發迄今六年之久,未聞民進黨說過一句認錯道歉,連「非正式道歉」也沒有,則又如何端正黨的形象?至於司法部門的作為,如今既經扁案及林案的兩大試煉,終於建立了「不問藍綠/只問是非」的指標性示範;全體司法人員應珍惜並捍衛此一難得的成績,自此將政治陰影逐出司法門庭,令其永世不得為虐。
如果今後任何貪汙案皆像林益世案處理得如此明快,即不必再見到「紅衫軍」;如果今後貪汙案再無似「挺扁護貪」的逆流,則任何政黨皆不會被一個貪汙犯所挾持。寄望今後司法絕不縱容任何藍綠貪腐者,而各政黨皆能相率堅持「本黨反對黨員貪汙」的最起碼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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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偵組偵辦林益世涉貪案,從檢察總長、主任到一線檢察官,連日不眠不休,不但以關鍵證據讓林益世改口認罪,也說服法院作出羈押裁定。特偵組的努力令人喝采,但林益世案只是政商牟取不法利益的冰山一角,要真正達到弊絕風清,還有賴檢方和司法體系的更積極作為。
林益世案是舉國矚目的大案,不但民進黨立委持續爆料,國人也緊盯案情發展。特偵組成員連日「跟時間賽跑」,把握契機,目前來看,確已掌握到讓林「一刀畢命」的關鍵事證,不眠不休的努力也算有了代價。
不過,偵辦之初,為了關鍵人陳啟祥是否「自首」,特偵組與陳啟祥的委任律師有過一番爭執。甚至綠營民代也質疑,陳啟祥是林益世強索賄款的「受害人」,為何特偵組竟先拘提陳啟祥,才傳喚林益世到案?大舉搜索林益世住家和服務處的時間點,是否太遲?特偵組則回應強調,依刑事訴訟法規定,實施偵查非有必要,不得先行傳訊被告,因此要等案情全面鞏固後再傳喚林益世,以免有勾串證詞之虞。
諸如此類的爭議,顯示國人對檢方及司法公正性仍缺乏信心,此刻國民黨執政,常出現是否「辦綠不辦藍」的質疑。檢調及司法單位如果要建立威信,必須維護人權平等及程序正義的一致性標準,讓人挑不出瑕疵。又例如這次林益世移送時未戴手銬之事,對比陳水扁當年高舉手銬的鏡頭,法務部也已解釋,正由於當年爭議,法警使用戒具要點已作修正,故媒體稱林益世「受惠」於陳水扁的前例。這些程序問題需要不分藍綠地一體適用,才能杜悠悠眾口。
藍綠對立之下,政治人物涉案,常故意宣稱受司法迫害;此時唯有司法單位戰戰兢兢不偏不倚,以中立公正的表現取得威信。特偵組這次打了漂亮的一仗,但除了林益世涉嫌收賄以外,是否還有民代透過關說中飽私囊,坊間傳言不斷。除惡務盡,很多疑點有待特偵組擴大偵查。只要站穩法律立場,對藍綠涉嫌犯罪都不遲疑偵辦,特偵組才能建立辦案「不分顏色」的公正形象。
【2012/07/03 聯合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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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嫌索賄,昨日首度鬆口坦承犯行,被錄音提及「三、二三、一」、「三、三、二三」索賄密碼事涉賄款流向,高雄地檢署正透過手中掌握資料進行釐清。檢方指出,雖目前中鋼及旗下子公司中聯及下包廠商中耀仍屬證人身分,但均是日後重點約談對象,如發現不法,同樣適用貪汙罪。
林益世昨天承認索賄後,整起案情急轉直下,外界關注索賄流向是否全部落入林益世口袋?或有其他需要打通的關節?高雄地檢署昨天雖無動作,但不否認這是接續要追查的事項。假使如爆料者地勇選礦公司負責人陳啟祥指出,首次付出用來獲得中鋼「下腳料」的事業佣金六千三百萬元,是按中耀公司三千萬元、中聯公司兩千三百萬元及公關費一千萬元比例分配,則中鋼子公司是否有人員涉貪?還是有其他掮客介入?可能成為下波約談重點。
熟知鋼鐵生意地方人士透露,這行生意的仲介掮客分環保、廢棄物兩派,介入人士背景複雜,包含黑道、白道,甚至有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把關;他還透露一名竹聯幫大哥是整起案件關鍵人物。他大膽預測,貪腐案件就像肉粽串,在裹粽繩下的隱藏人物現在應該全部「剉咧等」。
檢方表示,中鋼體系雖早已民營化、非國營事業,但只要與林益世有金錢上往來,皆適用貪汙治罪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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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案暴露了中鋼之類的「官營上市公司」的黑幕不堪聞問。林益世自己辯稱,地勇兩年總工程款才七千多萬元,說他索討一億多元未免「太誇張」;然而,如此誇張的事竟然是確有其事,即可見中鋼已是政治禿鷹的獵場。試想,中鋼還要設「國會連絡人」,這連有些政府單位都沒有的編制,裡面究竟有什麼文章?而中鋼若在本案中確有違失,恐也應有人必須承當法律責任;倘能讓中鋼人員吃上官司,是否反而能成為未來中鋼、中油、台電之類的公司得以拒絕關說的正大光明的理由?
目前因關說案被起訴的立法委員,早超過一個巴掌之多;從關說盜賣砂石、土地違法開發或租售,到為不法客運業者關說或為醫師團體遊說而索取報酬,不一而足。林益世稍早辯稱,他和地勇的關係只是在「服務選民」;但選民服務而索取報酬,那就是把立委的服務商品化、交易化,甚至假藉服務之名壓迫行政部門或公營企業曲解法令,侵害國家利益,以遂行圖利私人之目的。從這個角度看,如何防杜政治人物假藉「服務選民」或「反映民意」之名來圖利自己及他人,正是林益世案所留下的最大課題。
林益世原是國民黨苦心栽培的明日之星,如今證明這是個失敗的實驗。藍營人才庫之捉襟見肘,與馬政府之識人不明,皆因本案而成了重創形象的錐心教訓。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又再度證實,在法治日趨中立嚴謹的今日,任何政治人物,只要紅牌祭出,就必須出場,絕無僥倖可言。畢竟,我們是一個總統犯法與庶民同罪的國家,何況只是一個林益世?
【2012/07/03 聯合報】
全文網址: 不可貪汙:紅牌祭出,立即出場!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7199413.shtml#ixzz1zUgJw4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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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老早就通過許多法律,限制不當的關說,林益世案證明法律根本沒用,立委私下喬事情,是陳情?還是遊說?林益世絕對不是唯一一位幫民間商人喬事情的行政官員,這種行為又要如何規範?馬英九清廉自持,能否藉著這次風暴,一方面整頓行政部門,另一方面也要以國民黨主席身分,把立法院風氣清理一番。
以往有遊說法的規定,但在政府與國會根本是形同具文,軍火商成天找軍方與立委接觸,工程業者與立委接觸,都被曲解是陳情,不是遊說,何曾有過真正依法登記。今天又曝光的另一位立委姓名,這位立委宣稱是受業者請託,但是他有向立法院登記業者找他,希望他試圖影響中鋼的政策決定嗎?
林案的爆發,其實是把立法院、政府機關一直以來的潛規則給掀開來。每一次立法院有重大案件,都會傳出立委牟利,南山人壽案在立法院討論時,就傳出朝野立委有弊端,但是檢調單位都不關切立委是否有收取不當利益,與這次林案的態度很不相同。
一般日常的案件,也往往因為政府機關法令繁瑣,或者官員故意刁難,為民代運作創造了運作空間。美其名是選民服務,但某些朝野立委在幕後如何獲取利益,幾乎是立法院公開的秘密,官員透過立委安排,與民眾喬事情,也可說成是親近民意,但其實是配合民代演出。
金權政治在萬年國會改選後,經歷李登輝、陳水扁兩任總統,到了馬英九總統,二十年來未曾減緩,即使立法院通過一大堆陽光法案,但是現實上,陳水扁依然在海外洗錢,也未能嚇阻林益世,各方指責林益世之際,是否能真正痛下決心,把改革深化,讓金權政治阻絕於政壇之外,這才是這次涉貪風暴給我們帶來的教訓。
固著+世襲= 萬年權力
94年以前採取公開招標
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涉向廠商索賄案,讓外界質疑中鋼(2002)的脫硫渣產品利潤真的那樣好嗎?其實,中鋼每年脫硫渣供給量約35萬噸,94年以前是採取公開招標的方案,不過,後來應台協、大地亮及地勇三家下游業者聯合請求,改成5年合約制,用每噸市場行情波動是500-1000元,換算每年商機達1.75億元到3.5億元。從公開招標到5年長期合約制,引發此事林益世事件,成為業界側目的焦點。
應三業者請求改合約制
中鋼表示,脫硫渣處理於94年以前採公開招標方式,後來應台協、大地亮及地勇三家下游業者聯合請求,研議後改以一級廢鐵行情訂定合理計價公式,與地勇等三家廠商訂定5年合約,觀察地勇與中鋼的長期合約,中鋼賣給地勇的脫硫渣一年超過10萬噸;雙方第一次合約從民國94年至99年,第二次合約是民國99年至104年。
目前中鋼子公司中聯資和其協力廠商中耀供料給地勇仍在第二期五年的合約中,但中聯資、中耀與中鋼同時在今年4月1日起暫停供料給地勇,主要因為高雄市環保局認為地勇不符合規定。
地勇遭停料 揭開黑幕
引發這次林益世的索賄案,主要因中鋼集團的中聯資 (9930)及中聯資的協力廠商中耀同時停止供料給地勇,引發地勇不滿,消息因而爆發。
觀察中鋼脫硫渣產品的買賣流程,中鋼的組織架構中,中聯資是中鋼持股近20%的子公司,主要負責高爐水泥及廢棄物處理,而中耀扮演幫中聯資處理爐渣等的協力廠商角色,且有機械設備放置在中聯資,雖不是中鋼子公司,但關係也相當密切。
台協、大地亮及地勇三家下游業者業者平均向中鋼等提貨每年共約35萬噸。根據了解,若以每公噸市場的波動行情500-1000元來看,每年商機就約有1.75-3.5億元,以10年合約來看,若行情好,從中獲利可達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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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今天凌晨0時23分,收押台北看守所,依程序完成人別詢問、身體檢查。所方給予收容人編號2559號,將他羈押在忠三舍,安排案情單純的舍友同住。
台北看守所表示,林益世今天凌晨才進入北所,並且依照程序在戒護區完成詢問、脫衣身體檢查、換上北所收容人服裝,羈押進入忠三舍已經是凌晨1時左右。
不過,今天上午,林益世仍與其他的收容人一樣,6時50分起床,整理內務後食用早餐。北所說,林益世進入北所羈押的第一天晚上,睡不到6小時,但情緒平穩,也相當配合所方的規定。
與林益世羈押在一起的舍友,是案情單純、與林益世知識程度相當的收容人,所方說,林益世的編號是2559號,舍友的身分不對外透露。
法治不靠勢 貪腐就得治
期待厲行法治 掄挽國政頹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