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洪仲丘命案真相的群眾,再度上了台北街頭。不過包括洪家的人在內,很多人都不知道,他們高喊的真相,正是當今世界上最難得到的珍寶。
就洪案來說,這個真相究竟該是什麼,值得探討。
真相就是一個不容扭曲、不可因任何理由而改變的真事實。如同美國法庭裡,任何坐上證人席的人,都要宣誓的誓言:事實、完整無缺的事實、沒有摻雜的事實。洪仲丘命案真正要追求的事實及真相,只有一個:完整無缺、沒有摻雜偏見、怨恨、政治等等雜質的真相。
但是,這樣的真相之難求,甚至在某些時空下,不可求,是現實的無奈。最近的例子:美國佛羅里達州社區巡守員George Zimmerman槍殺十七歲黑人小孩Trayvon Martin的案件,美國社會出現諸多爭論及抗議浪潮;不外乎就是對這一事件的所謂真相,有不同解讀。
但是,很現實的,法庭陪審員給的真相,就是這件槍殺案,不是殺人,而是自衛。美國社會這種真相難求的案件,多如牛毛,儘管檢討及批評聲時起時落,但大家都承認,這就是現實生活的一部分。
洪仲丘是被強力體能操練操死的,這是基本真相。大家要的第二層真相,就是誰用這種不人道操練,操死他的?誰有這種操死洪仲丘的犯意聯絡?以及這麼做的動機是什麼?
就基本真相言,洪仲丘的屍體會說話,他身上顯示的狀況,把這個真相完整呈現。但第二層真相之後,就難求了。一來,洪仲丘死亡之後,軍方有好幾天讓那些可能涉案的人有可能、有時間串好了證,扭曲了真相。往後軍、司法調查時,這些可能涉案人都有了心理建設,懂得保護自己權益,而且法律又給予他們「不證己罪」的人權,所以,軍法偵查後的結果,大家都喊沒有真相。
其實,這就是民主人權社會的現實。從洪仲丘的角度看,是人權,該追求;從那些被嫌疑的軍人身上看,也有人權,該保障。這也就是司法界講求「毋縱」的同時,還要追求「毋枉」的道理。洪家姊姊要伸張洪仲丘人權的時候,也應該守住不輕易傷害他人人權的分際。
現在的洪仲丘真相,已經被那些具有政治目的、經濟目的及社會名利的諸多因素,搞得更混濁不堪,應該沒有任何一個版本的真相,會滿足所有的人。我想問那些領頭上街抗議的名人:你要的真相是什麼?是政黨版本、民代版本、司法版本、還是眾人你云我云的版本,或者是你心中自我決定的版本?
洪家姊姊昨天說得好:讓洪仲丘放下,沒有罣礙,一路好走。佛家說的放下,有慈悲生者、犯錯者的內涵,更或多或少含有對現實的無奈與接受。洪家若能放下自我心中已定的真相版本,接受這個社會體制內最能符合真相的版本,就是無所得故,無罣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