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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COMIC】羅織罪名 最不可赦
2013/07/21 04:57:23瀏覽1963|回應2|推薦41

 

血不能白流!聲援者也得分清是熱血?還是嗜血?

妄圖作假或意圖湮滅?!......... 羅織再密也有縫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自縛作網或羅織虛構   其得到的反噬是毒負自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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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延燒逾兩周,國防部成為過街老鼠,至今仍無法止血。儘管道歉層級愈來愈高,懲處與收押名單愈來愈長,卻絲毫得不到肯定。這場「洪仲丘之戰」,國軍一敗塗地,外部形象、內部士氣雙輸。

從兵法的角度看,國軍之所以慘敗,在於平日內部管理、節制機制層層鬆脫,面對危機又嚴重誤判局勢,戎機一失再失,終使局面不可收拾。就內在因素而言,此次國軍暴露的弊病有三:一是管教心態失當,二是士官階層素質欠佳,三是危機處理能力奇差。

先談管教心態的扭曲。軍隊為因應戰爭,自必須強調服從、紀律、威權,並從平日訓練中培養這些精神。但威權管理只是求勝的手段,軍隊存在的根本意義,是要官兵身處沙場時能執行可能犧牲性命的任務,這就需要仰賴更高層次的信念──如愛國心、榮譽感及袍澤之情來驅動。換言之,管理部隊必須恩威並施、以身作則,使紀律奠基於義氣之上,才能建立成員間生死與共的情懷。但從洪仲丘事件看來,國軍仍然充斥「嚴而無恩」、不懂領導三昧的幹部。

再談士官階層素質的參差。士官的角色,主要是承上執行軍官命令、對下領導士兵作戰;相較輪調頻繁的軍官,久任士官往往才是基層骨幹。問題在,優秀士官可讓部隊順暢運作,不良士官卻易成為欺下瞞上的地頭蛇。從洪仲丘案看來,違法關他禁閉、將他操練至死的,都是士官層級,尤其連遭不斷爆料涉及行為不檢及呼風喚雨的范佐憲上士,不僅流於濫權自恣,品格亦有嚴重問題,而上級軍官識人不明亦難辭其咎。

國軍士官階層的核心是士校畢業的「常備士官」,但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士校卻淪為國中「放牛班」的最後去處。結果,不僅士官素質甚不理想,更易與「升學勝利組」的高學歷義務役士兵潛藏衝突。近年國軍雖將士校學制提升到二專,又從志願役士兵中擇優拔擢,有助改善新進士官素質;但十年之病,終究不是「三年之艾」所能根除。面對即將到來的精進案,國防部更須謹慎對幹部汰弱留強,切忌淪為徒剩糟粕的局面。

最後,談軍方的危機處理能力。一開始,國防部即遲鈍泄沓,誤判案件的嚴重性,僅循例將「指揮鍊」相關人員行政處分;但隨著民怨沸騰,又將記過範圍擴張到軍團指揮官與陸軍司令,甚至宣布取消禁閉制度,以為如此「大動作」就能應付了事。這些舉措,顯示軍方全然不能體會洪家及社會所關心的主要是洪仲丘的死因真相;將根本不認識洪員的高階將領納入記過申誡,乃至連家屬都批評為「因噎廢食」的取消禁閉,皆坐實外界認為軍方「毫無誠意檢討」、「只重表面功夫」的印象。因貽誤了先機,導致後來連串補救偵辦都只能被輿論牽著鼻子走,再也抓不回發言權。

在軍檢偵辦重案經驗不足及社會普遍的不信任下,引進「一般」檢調,可謂拯救調查的唯一法門。誠然,現役軍人觸犯軍法,仍須由軍法體系處理;但本案同時涉及普通刑法的滅證罪,因此軍民檢方共組「專案小組」聯合偵查後各自起訴,不失為一可行之「巧門」。未料,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在遊行現場作出允諾,且代表國防部簽名為憑,引發現場一片叫好;不料,卻隨即被憂心「違法」的馬總統否決。

事實上,洪案的湮滅證據部分如今依法由桃檢偵辦,而桃檢與軍檢在調查上必須互通有無,如此一來,「聯合偵辦」的事實其實某種程度已存在。遺憾的是,當局不知利用契機扭轉形象,反在猶疑瞻顧之間製造更多民怨,讓「朝令夕改」的國防部與「打下屬耳光」的總統形象皆受損。

總之,一連串的疏失與錯誤,已讓洪案成為沖垮國軍形象的超級土石流;原本就極困難的募兵作業,勢必更雪上加霜。但對國防部而言,這也是一次徹底自我揭弊、自我反省的大演習;若能藉此整頓革新、掃除敗類,洪仲丘的犧牲才可謂「死有重於泰山」。



全文網址: 國軍在「仲丘之役」慘敗 | 社論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8048240.shtml#ixzz2ZtozKC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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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延燒多時,軍方誤判情勢處置失當,太多不能說的祕密,造成民怨沸騰一發不可收拾,上萬憤怒公民包圍國防部。現在誰下台負責都沒用,唯有坦誠公布真相,透明公開究辦到底,才能平息民怨,慢慢重拾國人對軍隊的信心。

洪仲丘之死,揭開軍隊的管教黑暗面。軍隊要求服從和紀律,「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過當管教成為潛規則。當過兵的人,多少都有被不當管教或欺負的經驗。沒鬧出人命,大家只是茶餘飯後說說而已,現在看到洪仲丘的悲劇,新仇舊恨湧上心,讓痛罵軍隊成為全民共同話題。

中世紀歐洲獵殺女巫,造成數十萬女性被無辜燒死;洪仲丘案延燒至今,社會也隱現獵巫氛圍。新聞台打開從早到晚都是洪仲丘之死,網友當柯南、媒體變偵探,全民大追兇;以「大魔王」等聳動標題替洪仲丘討公道,其實已成民粹。

不過兩個月前,因為出海護漁爭主權,中華民國軍人抬頭挺胸走路有風;現在因為洪仲丘案,軍人走在路上不敢說自己是軍人,看到名嘴不實扭曲,也只能黯然吞下。四年前的買官案打擊國軍士氣,洪仲丘案則是對整體國軍的全面痛擊,受創之重為近年之最,未來募兵作業更可能受到難以預估的衝擊。

但軍隊不是有老鼠屎就可以整鍋扔掉的粥。國軍是保家衛國的基石,天災人禍在第一線救人救災的也是國軍。洪仲丘案摧毀社會對國軍的信心,但即使被全民唾棄,絕大部分軍人這段時間還是堅守崗位捍衛國土。

洪仲丘不能白死,有錯的該押該罰該法辦,一個都不能放過。但請國人在譴責追兇要真相之餘,也給國軍改過自新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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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命案,讓我想起多年前軍隊裡的一件慘痛教訓。

一次,某單位接受上級體能鑑測,連長因事故未能返營受測,私下交代連上士官幫忙。沒想到卻鬧出人命,一個士兵「代替」連長跑步測驗,喪失寶貴性命;連坐各級官長。

原來,連長交代士官,士官交代士兵,士兵卻命喪黃泉。這事件讓連營長一起丟了官,連長十分自責,藉故開車外出引火自焚。一起違紀事件,卻造成兩人死亡的不幸。

本案違法亂紀或失職失察的幹部,應依法追究;必須法辦者不能寬貸,必須行政處分的一個都不能縱容。

但沸沸揚揚的批判審判,讓真相模糊焦點,未審先判的媒體及輿論,更覺社會呈現多角的拉鋸與對抗。理智在情緒失控中,失去應有的分際與輕重。

追悼亡者、撫慰家屬的同時,籲請大家,騰出一點空間與時間,讓相關單位去釐清審視與究辦。國防部與陸軍司令部除了痛定思痛外,還要注意這起事件造成軍心士氣的影響,不要最後形成軍民之間的衝突與對抗。



全文網址: 洪仲丘案 失控的理智 | 民意論壇 | 意見評論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OPINION/X1/8041818.shtml#ixzz2ZgKwk2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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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五萬白衫軍走上街頭,展開公民運動的新頁,自發的能量令人動容。接著,國會迅疾修法,幾日之後,禁閉室走入歷史,軍法審判也走入歷史。然而還有什麼,比上述更為深沉,事關我們不自覺的集體心靈。

譬如說,洪仲丘冤死案發生,其中媒體對涉案人的定罪過程,作為閱聽人的你我,為什麼不覺有異?

以涉入此案的范佐憲為例,先是臉部畫面被放上頭條新聞,編案寫他在祭拜洪仲丘的現場眼神亂瞟、鬼眼亂瞄,圖文對照是十足的罪證。接著,名嘴大爆料,抖出這位上士經營簽賭集團、放高利貸,加上偷軍油、盜賣軍品,總之是眾惡歸之。網民則從他臉書下手,見他又吃消夜與又玩重型機車,一時彷彿也追出不少旁證。

問題是這些線索,有多少至今查無實證?

就以拍到的眼神為例,以特寫鏡頭加一堆旁白,說范佐憲目光如何邪惡等等,廿四小時輪番放送,對當事人是否公平?拍過照的人都知道,鏡頭前的表情其實難料,有時是角度問題。被媒體揪出來寫,並在電視畫面中拉出框框來議論,絲毫無視當事人的人權。

原因是范佐憲已被媒體定罪是「惡人」,但對待所謂「惡人」就該百般醜化?何況,人性是複雜的調色盤,哪有絕對的善、絕對的惡,其中存在著許多灰色地帶,如何反應常屬情境的產物。處在封閉的體系譬如軍隊,諂上壓下、欺軟怕硬…灰色地帶中種種求存之道就被誘發出來。與其說某人生性邪惡,不如說,是體系任人作下惡事,一環一環,有特權有包庇,系統的封閉性才是惡源。與其聲討個人犯行,不如檢視我們的建制中還有多少不透光的角落。

問題在於毛細管一樣深入其間的權力運作。換句話說,軍隊關起門來,等同結構性的黑幫。置洪仲丘於死地的,關乎有人在「教訓」時下了重手,更關乎對不服幫規者的制裁機制!這足以證明那位母親的直覺很準確,范佐憲母親說:「他只是個士官,怎麼有那種能耐?」而范母還表示,外界把她兒子形容成「大魔頭」,讓家屬以後怎麼面對社會?要范佐憲以後怎麼做人?

不必審訊、無需證據,也不用聽當事人為自己辯白,范佐憲早被媒體設定為「大魔頭」!洪仲丘枉死的關鍵若是軍中的私設刑堂,而媒體給予范佐憲的諸般待遇,從文字的羅織到鏡頭的惡意,對比於涉案者如何聯手懲處洪仲丘,殘忍的程度是一模一樣!

人們若能夠感受到洪家姊姊的痛,應該也能夠感覺范家母親的痛。事實上,當事人見自己被當成人民公敵,po在臉書上的生活細節成為罪證…,確實承受著極大的壓力,而范佐憲出庭時,口吃或腳軟等生理反應又立即在媒體上被認定是假裝的。想想看,誰無父母?誰無子女?無分洪家或范家,我們可不可以把兩家的痛連在一起去感受?

殘忍的定義之一是,在自以為的正當性之下,無感自己作為所肇致的(通常是不必要的)痛楚。所以,觀眾席上的我們也絕非那麼無辜!真相像洋蔥,剝開一層還有一層,公民的集體力量一舉改善了軍中人權固然令人振奮,在同時,每個人都應該思索,為什麼過去一個月,在媒體牽引下,你我或多或少,都參與了這場私刑。

自覺的正義?還是不自覺的殘忍?象徵的意義上,在證據齊全之前,我們已經迫不及待,對所謂「惡人」砸下石頭。

(作者為作家)

【2013/08/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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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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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須有 何必羅織
2013/07/21 12:02
長夜漫漫瘋台灣

動員人民力量, 卻為個案,不為百姓,不為台?

不革命,不政變,厚臉皮稱"台版茉莉花革命"?

最高興是馬政府,又混ㄋ一次!


余文:遲來的正義 不是正義-


2010.4.8 郭冠英:二二八 誰殺誰


台灣顧問團20121016(1/4)》當年砍郭冠英 如今施文儀該比照辦理?


【陳文茜】夢想家燒錢 陳文茜:預算馬英九吳敦義決定的


莫須有為南宋時期中古漢語的口語,原意為「難道沒有」、「應該有」,以秦檜誣害岳飛之詞「該事體莫須有」而聞名。後人以此三字借代「誣陷的冤罪」,今逐漸演變為「無需有」之意。

清代的《資治通鑒後編》表示「莫須有」三字是弄錯了,認為是「必須有」,朱彝尊亦同意此說。

呂叔湘引用俞正燮《癸巳存稿》標點做「莫,須有」的說法[4],解釋為「或許有」,「世忠截其語而合之,以詆檜之妄。」

台灣作家李敖曾考證「莫須有」的正確解釋應該為「莫須 有」,「莫須」是宋朝的口頭語,後來失傳,是「難道沒」的意思,「莫須有」意為「難道沒有嗎?」
所以李敖認為,歷史真相是韓世忠問秦檜岳飛是否有罪?秦檜反問:「難道沒有嗎?」[5]秦檜作為一位大臣,不可能只以「不必要有罪」這種理由就可以殺害岳飛這樣的名將,不合情理。


精忠岳飞 第1集 HD

不信邪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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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1 11:08

我們看了連續十幾天的電視公審,鏡頭上,每台都是由主播帶頭,名嘴爭相提高嗓門叫罵! 軍中從班長,連長,旅長,軍團司令,陸軍司令,參謀總長,國防部長(請問我還漏了誰?),當然少不了馬英九總統, 通通都是蓄意的共犯. 以上的人,都一再道歉並保證查清,依法嚴辦. 不但沒有一個人被接受,反而被罵得更慘! 記得日本投降時都未受到如此的待遇.  既然大家把國軍,總統當敵人和罪犯對待,這軍隊和國家要它何用? 也把它廢掉好了! 當年拋頭顱灑熱血的如果看到今日的情景.....唉! 早知道,選張友驊當總統,行政立法司法監察考試院都可省了,更不必要軍隊了嘞! 中華民族史上留名的不少,這些名嘴不知算那一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