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在世界上存在了五十餘年,反核的議論也持續了逾半世紀。即使在今日世界各國反核民意上升之際,核電的地位其實並未動搖。由此可見,核電存廢的辯論與抉擇,皆非易為之事。
一九七九年美國發生三哩島核電廠變故,一九八六年前蘇聯發生車諾比核電廠災難,二○一一年日本發生福島電廠的複合式核災。但是,美俄日這三個曾受核電廠災變巨創的國家,現在卻均維持核電政策;美俄日不是未經辯論,亦非未經抉擇,而是皆經過激烈辯論所採的政策抉擇。
在這三個國家,一切有關核能存廢的辯論皆已十分透徹。沒考慮過再生能源?有。沒考慮過風力、太陽能、水力、生質能源?有。沒考慮過天然氣、火力發電?有。沒考慮過民生電價及國際經濟競爭力?有。沒考慮過排碳?有。沒考慮過核安?當然有,其本國即親受核災重創。但是,經過考慮了這所有的一切,三個「核災大國」的抉擇仍是:維持核電。
今日的俄羅斯已是核電大國及核電技術大國,在二○三○年前,其國內將增建三十八座核電機組,並協助外國建設二十八座。日本福島核災甫過兩周年,安倍晉三首相挾著「新民意」否定了「零核電」政策,而主張恢復核電運作,謂將與其他能源搭配成「最佳混合比例」,且未訴諸公投。美國總統歐巴馬新任命的能源部長莫尼茲為核電支持者,他說:「若因福島核災就終結核能,是一錯誤;如果美國現在不投資核電技術,民眾會後悔。」
也就是說,美、俄及包括身受福島巨災重創的日本,均在福島事件後,仍然選擇了維持核電的政策。這三國皆是核電技術及實務上的大國,且也是世界上的政治與經濟大國,亦不是沒有比較過核電存廢的利與害,更非在國內沒有反核的「民意」;但是,他們皆在福島事件後仍然維持核電,美國更在福島核災後,核准了九個核電機組延後除役及兩座核電機組的興建。
主要的原因,可能就在莫尼茲的那一句話:「若因福島核災就終結核能,是一錯誤。」在美俄日三國的決策者眼中,福島事件的教訓只會成為促進提升核電安全的動力,而不逕視之為停廢核電的理由。
台灣目前關於核電存廢的辯論,可說沒有一個觀點不曾出現在美俄日的核電辯論中。而就各國的政治與經濟及替代能源的技術條件論,台灣顯然較美日俄三國更不具非核廢核的條件,遑論是一步就走上非核(核四停建,二○一八核一除役);台灣在核電風險上較三國不同的考量是,三國幅員較大,核電廠災變只是「局部」影響,但台灣較小的幅員承受不起任一核電廠的災變。不過,這仍然是一個核安的技術問題,未必能成為廢核非核政策的決定性因素。
美國在台協會前台北辦事處處長司徒文就當前的核四爭議說:對核能說「不」很容易,但要如何找到替代能源很困難。繼之,台北美國商會資深總監沙蕩亦撰文指出:台灣若放棄核電,固然沒有核災的風險,但卻必須面臨其他風險,例如嚴重缺電、電費上漲、國家競爭力減弱等。
沙蕩說:台灣未來若以燃氣發電,每年成本增加一千億元;若以燃煤發電,則增加五百億元。無論如何,皆對台灣的國際競爭力產生極嚴重的影響,並將導致外國投資不前。至於以燃氣代核電,每年將增加二氧化碳排放一千八百萬噸,以燃煤代核電則增加三千六百萬噸;如此,除非以大手筆購買碳權,將如何達到減碳目標?
司徒文說,對核能說「不」很容易。近日相關民調更顯示,即使非核後電價上漲,亦有七成民意主張停建核四;這恐怕也是說來容易,但後果未必承受得起。如果對核能說「不」真是那麼容易,則美俄日「三大核災國」,在國際政治、經濟上的條件均有優於台灣處,他們為什麼不說「不」?
台灣的核電存廢問題逼到今日這個地步,只剩訴諸民意一途,本報也持尊重民意最後抉擇的立場。只是想提醒國人:對核電說「不」,其實並不那麼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