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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玫瑰訴求 部分已納修法
2011/08/02 11:42:15瀏覽131|回應0|推薦0
內政部晚間表示,白玫瑰運動的部分訴求,像是加強性侵犯強制治療等,已納入修法內容。法務部政務次長陳守煌則表示,公布性侵犯資訊,恐妨礙性侵加害人出獄後更生。

白玫瑰運動今天第3度上凱道展開抗議活動,要求立法院儘速通過「性侵害防治法修正草案」。

並提出修法6大訴求,包括加強性侵犯刑後強制治療、訂定台版梅根法案、對固著性戀童癖性侵犯施行化學治療、終生保護管束等。

內政部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執行秘書簡慧娟表示,白玫瑰提出的訴求,行政院已多次邀集相關部會、民間團體、學者專家開會研商。

部分已取得共識,納入「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目前已送到立法院等待9月開議。

根據行政院會今年5月間通過的「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正草案,把刑後強制治療回溯,讓95年6月30日以前性侵害加害人也能適用;但公告性侵犯資訊,沒納入修法內容。

簡慧娟表示,部分人權團體認為「強制治療」已可達到隔離效果,就不需再公告性侵犯,且公告他們的身份資訊,可能使更生人受到社區排斥、生活陷入絕境,被迫鋌而走險,引發負面連鎖反應。

簡慧娟說,其實性侵害犯罪防治法94年修正時,就已具備公告的性質。

根據現行規定,各級學校、幼稚園、托兒所及兒童少年福利機構在聘人時,都可以向各地警察機關查閱應徵者有無性犯罪前科,避免性侵犯在高風險場域任職。

法務部次長陳守煌表示,95年7月後的性侵犯,法務部將考慮增加台中監獄培德醫院床位、醫療設備等,因應實際需要。

但若公布性侵犯姓名、對性侵犯施予終生保護管束等,將會影響性侵犯社會更生能力,讓他們無法在社會工作,反而造成國家更嚴重的負擔。

中央社2011.7.31
( 時事評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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