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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小說與電影,對孩子好嗎?
2015/01/05 23:06:22瀏覽778|回應0|推薦9
【文/路仁教授】

很多家長知道,培養孩子閱讀興趣的重要,偏偏青春期孩子,往往與電視或網路交纏,離文字書越來越遠。

在文字書堆中,愛情小說像蜜糖誘惑孩子,躲於書房字字啃食,不必家長在後鞭策。所以,愛情小說是閱讀興趣的鋪路石子嗎?可在台灣,每3對便有1對離婚,愛情小說的蜜糖會摻迷幻藥,引導孩子走錯人生路嗎?

在兩極間擺盪的,是位單親媽媽。年輕時,她嚮往完美愛情,婚姻悲劇讓她不想孩子踏覆轍,因此替孩子選了嚴管私校,以免愛情萌芽過早,她不想孩子讀太多愛情小說。

但拒絕愛情,幾乎所有電影都得避看,連中國古詩、西方文學與歌劇,也得拒絕往來。甚至,孩子從小聽的童話,結局常是王子與公子結婚,從此幸福快樂。為免孩子走覆轍,得改為兩人同住後常爭拗,王子還打公主,以反應現實嗎?

如此結局會壞了孩子對故事的興趣。愛情是文學、電影的成分,難以抽離,像味精或鹽巴,炒菜一定要加,不然會食之無味,但菜不能只有味精、鹽巴,仍要養分。

莎士比亞的4大悲劇或14行詩,散發可口愛情滋味,又有文學養分。讀英文版莎士比亞小說或詩句,用字遣詞之妙直扣人心,在琅琅讀字時,耳朵還傳來古典音樂似的旋律。這些作品借助愛情,昇華孩子心靈。

一些愛情電影亦是。魏德聖曾想拍「賽德克巴萊」,以傳達一段歷史經驗,卻無人想投資。後來他轉角愛情灣,拍了「海角七號」,以浪漫海報誘惑人走入戲院,觀眾走出戲院後,台灣風土人情的感動,卻更烙印心靈。

因此,文學或電影不必刻意為求深度,排斥愛情。在民初,很多詩人承繼千年來,詩以載情的血脈,讓文字化成翩翩飛舞的情詩,後來流傳到台灣,很多詩人卻覺得談情太膚淺,開始寫超現實的詩,讓詩從大眾變小眾,甚至快成無眾。

小說也不必排斥愛情。但小說情節可能為假,經驗卻須是作者腳踏實地的結晶,像高行健寫「靈山」一書,就先花四年時光,行腳於江西山林間,將體驗化成字跡。

很多網路作家未先體驗,僅在螢幕前日夜敲鍵盤,於網友讚聲下,文字的激情或虛幻度,越放越多,便成毒素。「女生心情不好,去男生住處找他,在窗外月光陪伴下,男孩子傾聽她一晚心情到天亮。」這段台灣著名網路小說家,作品中的文字,便是毒素。

在真實世界,男女獨處一室,男生常會毛手毛腳,進而發生關係。現在未婚少女懷孕率高,言情小說橋段,將男生過於美化,引女生於危險之地而不知,是原因之一。

還有個橋段,寫女生愛情不被父母認同,可她堅持激情感覺,一起反抗父母,流浪到父母不知之地,創業後幸福美滿。在現實人生,激情可能消散,得靠溝通與體諒的能力,牽手走下去。如此網路作家沒體驗,卻藉文字在拆散家庭。

好故事以愛情糖分誘惑人,卻想帶人昇華美善體驗,不管故事化成文字雋永的小說,或感人肺腑的電影。
(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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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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