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當天,我和家人到三峽老街遊玩,看到一家陶藝店,門口的小姐顯得清雅秀麗,店內也裝潢得相當質樸,於是帶兩個小孩到店裡逛逛。 六歲的女兒和三歲的兒子,興奮得東摸摸西摸摸,在我的喝阻下,女兒收斂的將手放了下來,而兒子可不,他在一張桌子前,開心的揮舞雙手,撥弄一些輕巧的商品。 匡!很快的,我看到一個小魚造型瓷器,迅速掉到地上,頭尾立刻分家。我驚怒之餘,抓起兒子的手就是賞他兩下手心,他馬上轉身要老公抱抱,頭趴在老公肩上,心虛得不敢講話。而此刻,站在門口的小姐也走了過來,我拚命向她道歉,還瞄了一下小魚的價錢,還好只有二十元,等一下得將破裂品買回家,才對得起店家。 出乎意料的,小姐只是笑笑,說沒有關係。她將地上破裂的小魚拿走之後,沒再說任何話了。 我看著小姐的反應,又驚又喜,驚的是她沒有生氣,喜的是不用賠小魚的錢了,但若不賠償,似乎又良心過意不去,於是帶著女兒在店裡東看看西看看,希望能買點東西來補償。 後來看到角落擺了幾個陶鍋,價格不過幾百塊,我正好欠缺一個燉煮的鍋子,因此挑一個我喜歡的樣式,花了三百多元買了下來。 事後回想,如店家當時臉色難看的話,我可能會照原價賠償那條分頭分尾的小魚,但心地善良的小姐沒有給我難堪,反而客氣極了,讓我心甘情願地掏出三百多塊,買了我想要的鍋子,也算是皆大歡喜。 這筆交易,兩人都划算。 【2008-05-20/聯合報/E4版/繽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