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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17 18:09:18瀏覽308|回應0|推薦6 | |
當一群在專業領域中擔任研究者的朋友們,聚在一起聊到所謂「生命的根源」,從他提出的論點,就可以看出他的領域跟背景,唸生命科學的人所講的,就絕對跟唸人文所講的南轅北轍,即使是同屬科學領域,一談到「生命的根源」,唸化學的就跟唸醫學的會講到的論點就不盡相同。 就更別提說不同宗教、文化、傳說故事背景下,對生命根源的看法,儼然在聯合國會議中,來自各地的人們針對同一個主題進行討論,但卻沒有翻譯人員。
於是,對於難解的東西,就好比聽到未曾聽過的冷僻語言,只能左耳進右耳出,或是根本像是耳殼旁稍微震盪毛細孔的微風吹過。
「生命的根源」究竟是甚麼?
我實在希望,誰可以一言以蔽之地,讓我乾乾脆脆地了解這件事。
結果,後來看到一段經文:
<傳道書12:7>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這段經文,讀過西方經典的人應該都很熟,因為西方古典經典常引用聖經的話,特別是講論到生命的根源、靈魂的時候。
因為並不是第一次看見,所以沒有特別的感覺,但因為聽到他說了一句話,我再回頭思考這段經文,就感覺特別有滋味。
鄭明析先生說: 「為什麼要創造<人的肉體>呢?是因為<靈>而創造的。
一旦<母腹>中懷了「生命」,就會透過<臍帶>供給「養分」、使「生命」成長;
同樣地,當<自己的肉體>誕生時,「靈」也一起誕生。
那,為什麼要創造<人的靈>呢?是因為< 神>而創造的。
我會用比喻簡單說明給各位聽。相愛的一對男女,<女人的身體>雖是「屬於自己的」,但其實是「屬於男人的」。
如此一般,<人的靈>也是如此。
因為是自己的靈,所以是「屬於自己的」,沒錯吧?但其實是「屬於 神的」。」
或許有些人聽到自己的靈不只屬於自己,又屬於別人,感到不習慣。可是我們常聽到熱戀中的情侶,會甜言蜜語說:「我屬於你,你屬於我。」就像很久以前老歌唱<你濃我濃>,其實是來自一段宋末元初一對文人夫妻的故事: 才子先生想納妾,才女太太則寫下<我儂詞>表達「你我自相遇後,已合而為一,終將生死不離」的心意來堅決拒絕先生的納妾提議。 <我儂詞> 作者: 管道升
你儂我儂,
忒煞情多, 情多處熱如火。 把一塊泥, 捻一個你, 塑一個我, 將咱兩個一起打破, 用水調合, 再捻一個你, 再塑一個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與你生同一個衾, 死同一個槨。 這麼說來,「生命的根源」單單就是為了「愛」。
更細膩來說,是為了成就<人與 神>之間「靈的愛」而創造了靈。
也為了讓人類的靈在生命誕生的開始,就不斷地提升層次、淨化、變得美好完全,所以創造了<人類的肉體>。 神透過<人的肉體>,使<人的靈>變化成 神的品性、屬天國度的形體,如此使靈進天國裡永遠一起相愛來生活。
那麼,為什麼要創造出能擁有與乘載<無限想法>的<魂>呢?
<希伯來書4:12>
神的道是活潑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快,甚至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都能刺入、剖開,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帖前5:23>
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又願你們的靈與魂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主耶穌基督降臨的時候,完全無可指摘!
他透過聖經體會到:
「是要透過<肉體>使<靈>產生變化沒錯,但因為<靈>的層次比<肉體>高太多了,而且<肉體>要看見<靈>並不容易,所以才讓「魂」扮演<肉體與靈之間的媒介角色>,是為此才創造「魂」的。」
他說:「 神創造<人類的肉體>時,創造了肉體的核心──<腦>。讓人在<腦>中進行「思考」,然後用那<想法>使<自己的肉體>動起來。」
神讓人有自由意志,也有自己的責任分擔。因為是自己用那想法,使自己的身體動起來做事。
「就像製作了<電視>,卻沒有顯示<畫面>,那麼電視就是無用之物;即使<自己的身軀和肢體>好端端的,若<想法>出錯,也會是無用之物。因此對人而言,<想法>就是「核心」。」
「 神創造人類肉體的目的,就是創造出<能統率人類肉體的想法>,讓人們藉由<想法>使<肉體>實踐,如此左右<魂和靈的命運>。<人類的想法>就是這麼重要。」由此他說明了<會從想法開始成功>。 於是,「想法是生命的根源」是這麼樣的一個深刻,又乾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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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