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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民主體制看哪個公民投票比較該撤回?
2007/10/14 08:56:59瀏覽278|回應0|推薦0

任何一個政權以至於小社群
都必然有許多人與人之間的事需要規範及決策
國家政策法令的決策有兩個最常見分類
1.代理人(民選首長,官員,民代)決策
2.公民投票

"公民投票"顧名思義
由人民利用選票來決定國家部分代理人,政策或法令
包括選舉,罷免,創制,複決
除了定期的選舉之外
我們是否會希望所有政策法令都經由公投來決定?
顯然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不但嚴重不合成本效益,甚至有時會造成負效益

目前全世界有公投的國家
其大部分政策法令仍原則是以代理人決策為主,
對於代理人違背人民意志,方例外以公投決策為輔

觀諸這次兩個關於聯合國的公投
一個說要不限名稱返聯,一個指名限定要用台灣入聯
但我們發現政府在代理人運作下決策結果
已經是如火如荼在進行"用台灣入聯"政策
若以公投在民主體制決策上為例外輔助的角色來說
入聯公投難道不該優先撤案???

而返聯則和現在進行的限定名稱入聯政策不盡相同
人民基於對現行體制代理人運作結果政策不滿
而發動公民投票複決政策
這才是真正民主價值的體現
要求這樣的民主公投由上而下的撤案以求團結假象
才是民主台灣最大的諷刺

從公投創制複決的例外輔助性質來看
誰才是真正違背民主精神的呢?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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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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