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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6 11:01:05瀏覽323|回應2|推薦9 | |
這句話應該定為每個當官者上任時的誓辭!很多職位在就職時都會有宣誓程序,但不知道那些宣誓者的心是否相信天地間有神明?或者是因為宣誓時並沒有違誓的嚴厲代價聲明,很多人在行為上依舊違背了誓辭! 例如醫生、法官、司法人員、立法委員、政府官員,很多人都發過誓,但看到很多人的所做所為,不禁想到他們發誓的時候是不是閉緊嘴巴?是不是在身後偷偷打了個义?還是說出誓言的時候,心中已經暗自更改了誓辭? 如果清廉重於生命,那麼當家裡進進出出的都是自己政策改革的關係人時,會不會避嫌謝絕造訪?請他們有事直接和行政官員陳述,甚至嚴令部屬不與這群紅頂商人密切往來。參加自己秘書婚禮時,看到與金改相關的所有金控大老闆幾乎全到時,不會覺得不合邏輯,不合常理嗎? 如果清廉重於生命,當自己女兒家的私人幫傭報任了公職缺的工友,會予以同意,不立即批示任用不當,不予任用嗎?而且用了五年,毫無愧疚,被揭發了還一再強辯,完全違反自己任公職多年的公私分界判斷嗎? 如果清廉重於生命,女婿出了這麼多假公濟私的案子,親家戶頭多了這麼多來路不明的錢,都是因為自己的權勢給了他們謀利的靠山,自己還能不大義滅親,指示嚴辦嗎?是親情重於清廉,家人重於全國人民嗎? 如果清廉重於生命,就會認真遵守,如道如何嚴格分際。當自己掌握最高權勢,又有法律和揭弊的專業能力,為何不嚴辦前人所有的黑金、違法?不好好修正那些不對的行政法規?卻在執政六年後,被揭弊連連後,才用前人弊端當擋箭牌,聲稱自己是轉型正義的犧牲者,轉型正義要轉六年還轉不過來嗎? 〞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是民主最大的追求意義,但當曾經一路悍衛民主的法律高手說出:清廉重於生命時,不禁要問,在他心中,是不是有其他更重於生命和清廉的價值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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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