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請假的後遺症
2009/01/08 10:49:29瀏覽29|回應4|推薦0

天空不斷飄著細雨,天氣又陰冷潮濕,讓人渾身都覺得不大舒服...

2009/1/8一個比平常稍微有點不同的日子...又要到法院出庭了。

 

這次的出庭是關於對方所聲請的保護令,對方今天沒到庭,從事後結果推斷:「法官已提前在其他時間針對他的部分另行開庭,今天只是按著對方的筆錄一一詢問老婆。」由於我們曾請過假,因此沒機會有相互詰問的機會,導致法官無法立即正確看清事實與真相,而有同情對方的傾向。

怎麼說呢?

若以聲請保護令的實質內容來看,根本不必扯到毀謗、侵占、偽造文書等案件,直接按著是否有真實造成他人傷害做出裁定即可,但這名法官卻沒這麼做,反要老婆按對方筆錄內容一一回答。好在我有叫老婆帶著之前的相關訴訟裁定書、不起訴書過來(包含對方在台北、士林兩地院聲請保護令的駁回裁定書),全部拿給法官看,法官看了這些裁定書以及老婆的答辯陳述後,才說道:「看來他所說的話並不是很真實...」

結束開庭前,法官對老婆說:「不要刺激聲請人...」老婆回答:「針對大人,我都不在意,但不要針對小孩。」

 

聽完老婆的轉述之後,我的心情很不快!法官同情「弱者」是可以理解,但,對方真是弱者嗎?

對方不斷的提告、不斷的玩弄法律,我們還是給他看小孩、讓他和小孩用電話聯絡感情;探望過程,超過500公尺規定也沒多說什麼、搭計程車這種危及小孩安全的行為我們也沒嚴格禁止...我們一直不刺激他,他卻一再對我們的叫囂、落狠話...

誰,才是弱者呢?

 

對方在他聲請的保護令寫道:「如果拿到保護令後相對人(老婆)探望小孩的限制:一個月看一次,一次兩小時...」看來我們雙方難得有一致的看法,就是「四小時探望時間太長了」

如果對方有意願並同意的話,那麼以後探望小孩時間改為兩小時,這樣不就兩全其美了嗎?

 

 

2009/1/8  上午九點

新竹地方法院

 

 

【相關文章】

一封裁定書與一封通知書

 

( 不分類不分類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回應文章

毛利人@guest
Re: 請假的後遺症
2009/01/15 08:59
忍耐是有限度的,就像我們的例子,還是聲請了保護令!至於最後是否真會用到,就看對方是否會再有挑釁或非理性的舉動!老實說,能避免爭端我還是寧願避免,即便在外人看來是軟弱,只是,別挑戰我們的底線...

protect me@guest
Re: 請假的後遺症
2009/01/14 10:30

我和你們一樣也是在探視中百般忍讓

但在一般人的眼中 監護方都是強勢一方

如果沒有很了解事情的真實面 加上探視一方的天花亂墜

都會相信探視方 並且同情他們

在探視過程中 我有一樣的感觸

不管我們作多大的讓步 對方永遠不會滿足

太軟弱 是否亦是造成爭端的緣由呢??

 


毛利人@guest
Re: 請假的後遺症
2009/01/12 10:37
謝謝,大家一起加油!

米奇媽@guest
Re: 請假的後遺症
2009/01/11 01:21

好像加害人才像是"弱者"

相同點:喜好玩弄法律

我們又接到抗告書了

下星期又要開通常保護令庭

 

我們都加油

期望早日我們都能真正心安

心安就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