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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04 04:12:02瀏覽19|回應6|推薦0 | |
2009/2/4 應該算是開春第一炮吧!又收到法院的公文書,這回不是開庭通知書,而是法院轉寄對方的上訴訴狀!是哪個案子的上訴呢?請參閱「一件案子宣判了」。簡而言之,就是針對社工還有老婆的民事訴訟案子。
對方的上訴理由如何莫名其妙?請看以下摘錄的內容: 1. 對方認為一審審判長偏袒被上訴人(我方),明顯審判不公。 2.對方質疑一審審判長的法律專業,對於告訴乃論的期限有異見。 3.對方質疑之前的案子(損害賠償的民事訴訟與社工安置小孩的保護令)各該審判法院無審判權,並認為法院挾司法制度掩飾詐欺、偽造文書、妨害自由、擄人(小孩安置)事實,強辯合法性。 4.對於「證據」,跟法院方面有不同的見解。 5.對於當初讓小孩缺課,有不同的看法。對方認為自己有替小孩「請假」的正當性,怎能視之為「缺課」?並質疑校方亦為該事件的共同加害人!證據為... 老實說,我有點看不懂他所謂證據,早自習跟老師報到有何問題?什麼黑板上功課屢次抄寫不及,導師才在聯絡簿上告知功課沒寫?這到底是什麼證據? 6.對於社工當時對小孩的緊急安置表達強烈不滿!對方認為社工公然藐視憲法第10條人民有居住自由,並堅稱在旅館居住為暫居,不會影響兒童身心發展,故強烈指控社工、警察公開擄人! 7.對方的低收入戶被停發,他認為法院的裁定書是無效的!並指名道姓的提出該名書記官與社工人員以專業公然協助擄人,再發監護權改定的無審判權裁定,主動協助被上訴人(我方)寄發裁定確定書予以登記監護。
各位看完之後有何想法呢? 我的感想是:「千錯、萬錯,都不是我的錯!都是別人不對!」「所有不利於己的裁定都是無效、偽造的。」這樣的上訴內容,對方會覺得法院會受理嗎?完全的質疑法院、審判長以及其他法院的裁定,毫不掩飾的指控,我真懷疑對方是否真有想打贏官司的念頭? 唉,看著辦吧!看看二審法院會不會接受審理並發開庭通知書...
收到這封上訴狀,我的另外一個感想是:「別對對方心存期待,他是不可能會放手,不可能會真心的為小孩未來著想的。探望的衝突一定還會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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