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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3/17 08:55:35瀏覽24|回應2|推薦0 | |
台北高等法院外的「藝術作品」... 說真的,可能是我資質有限,實在看不懂它要表達的東西。
2009/03/17 16:05~16:15 這次的開庭對我們來說是為了證明一件事:「對方會來嗎?還是和二月的探望一樣...沒來!?」 一開始我們以為他可能不會來,因為距離開庭時間不到十分鐘,都還沒看到他的蹤影,正當我們以為他可能真的有「問題」無法來時,他竟然就出現了...我們心中的「憧憬」隨之幻滅,迎接我們的是「永無止盡的糾纏」...唉!
這次原本是辯論庭,法庭內有兩名法官、一名審判長,也就是所謂的「合議庭」,看來陣仗頗大...原以為對方又會對我們針鋒相對,指控一些有的沒有的事情,豈知,審判長沒給他這個機會,反而針對程序要求他是否要變更控告的對象,對方不接受審判長建議,結果,審判長裁定:「重開準備庭...」 自始自終老婆都沒說半句話,審判長連看老婆一眼都沒有,就這樣,開庭不到十分鐘就結束,沒什麼實質內容,案子沒結,繼續糾纏。
其實我在意的並不是開庭過程,而是對方為什麼會來?上個月探望為什麼沒來?我很好奇,但這個好奇應該不會有答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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