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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票又來啦!
2009/02/26 01:59:46瀏覽24|回應6|推薦0

 

2009/02/26  中午

就知道對方絕對不會沉寂太久,果然,他在二月的最後一個禮拜,同時也是他探望小孩的這一週,又對老婆提出的刑事告訴!提告的內容目前我們無法得知,只能從傳票中了解他可能又跟地檢署重提「妨害名譽...等等」的訴訟。

為什麼他可以那樣無止盡的告呢?

沒辦法,隨便編個名目,還是可以提告的,這是規定!

 

本案目前為他字案

詢問日期:2009/3/4

詢問時間:下午兩點半

詢問地點:新竹地檢署第二辦公室

 

目前,老婆有想請假的念頭,由於我們沒請過刑事案件的假,所以還得跟地檢署相關單位詢問後再做決定,最快明天一早就會親自到地檢署遞出請假書狀。

 

 

以下內容為最新訊息...

老婆和檢察事務官取得連絡,得知對方提告的對象除了老婆外,還有社工!

對老婆提出「妨害名譽與詐欺」之訴;對社工提「妨害名譽」之訴。老婆稍微跟檢察事務官陳述:「對方不斷提出類似的告訴,三月份還要到台北出庭,公司已經沒假好請,可否請假留待四月份再出庭?」事務官回答:「可以!」而且,請假還不必另寫書狀,電話告知就可以了!老婆很開心!因為至少不必在三月份多請一次假,去面對這無意義的官司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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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毛利人@guest
Re: 傳票又來啦!
2009/02/28 06:14

不是書記官哦,是「檢察事務官」。事務官已同意我們的請假,同時也要調整其他被告(社工)的時間,當然對方也一樣...感謝你的擔心!不過,老婆真的不想一個月請兩次假,上兩次法庭...


deborah@guest
Re: 傳票又來啦!
2009/02/27 08:58
刑事最好不要請假, 因為你沒去解釋, 檢察官要自己去蒐集證據會拖長時間, 還有也會讓檢察官會對你們有比較不好的印象 ! 當然有的是跟案件輕重有關, 有的檢察官傳訊不到, 就會直接移送法院, 那時就耗更多時間 !

grace@guest
Re: 傳票又來啦!
2009/02/27 08:46

我也覺得最好不要請假!!

免得失去好好說明解釋的機會!

因你不知對方如何亂說,若得到書記官的同情,或是誤導,那怎麼辦????

反正,決不能因一時的大意,讓對方得了便宜而又有機會來亂!!!


毛利人@guest
Re: 傳票又來啦!
2009/02/27 04:22
對呀,傳票中寫到:「由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詢問...」因為是他字案,案子又不是什麼重大案子,所以才會交給事務官處理。

deborah@guest
Re: 傳票又來啦!
2009/02/27 04:18
是哦 ? 檢察事務官好像就是檢察官的助理 ! 那應該還好 ! 祝你們早日脫離這樣纒訟的惡夢 !

毛利人@guest
Re: 傳票又來啦!
2009/02/27 03:41

不過由於這個案子是由「檢察事務官」詢問審理,他直接同意我們的請假,所以,應該還好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