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3/20 (五)
星期二(3/17)才到台北高等法院出庭( 詳情請參閱「幻滅與錯愕」),相隔才三天不到,開庭通知又寄來了!
開庭日期:98年6月16日
開庭時間:下午3時35分
期日種類:言詞辯論
這麼看來,我們還真的不用在審判長裁示的「重開準備庭」中出庭! 只是稍微納悶的是:「為什麼要拖到六月才重開辯論庭?」「空出來的五月呢?」算了!也不必再多猜、多想,反正好好跟著法院走完整個法律程序,將這案子結掉...唉,相同的時間,看來老婆又要請一整天的假了,傷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