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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1/14 08:40:55瀏覽26|回應2|推薦0 | |
這個案子從頭到尾都莫名其妙、不知所云。 對方因為法院將小孩的監護權改定給老婆之後,喪失許多台北市政府的補助金(例如:低收入戶、小孩的),因此一狀告到法院,將社工、老婆一併全告,並要求賠償從他沒領到補助金之後的所有金額。可笑的是他在法院中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計算公式給法官以及賠償總額;法官問他的問題又支支吾吾,不知所云;訴訟期間法院還換了法官...由於兩次出庭,我們幾乎都晾在一邊,沒被法官問到什麼話,索性在去年十二月的開庭請了假。沒想到,過了開庭日子之後,查詢下一次的庭期,發現1/9雖有開庭,卻是宣判!
宣判的日子終於過去,我天天上網查詢主文公告,好不容易在今天有了結果: 「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可預期的結果,但拖的太久了。
至於案子會就此結束嗎?當然不可能!他一定會上訴的。 讓我們繼續拭目以待吧!
2009/01/14 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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