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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香
2012/12/28 17:09:04瀏覽773|回應0|推薦36

攝於 松山文創園區 咖啡館

 

  書,跟衣服一樣,有時需要曬曬太陽。陽光總能把書味給烤出暖香。淡淡的,在每翻一頁時,鑽進腦門兒。我當成寶貝的書,可不見得每個人都貪愛。

  聖誕夜那天,孩子跟說我班上交換聖誕禮物的事。

  他準備的禮物是一本奇幻小說,封面是漫畫,他還挺鍾愛的。剛拿出來時,同學們看見以為是本漫畫,還蠻開心想要抽中,可一看內容是滿滿的文字時,竟然引起一陣恐慌。

  等等。恐慌?

  孩子感慨,臉上的表情有點苦笑又無奈,對啦!一個個閃避這個「不祥之物」,抽到這份禮物的男同學則是慘叫。

  我則是一陣大笑,摸不著腦門,問孩子:你們不是在低年級開始,每周都有巡迴圖書以及每日晨讀的好習慣嗎?比起以往任何一代都是讀很多書的,怎麼會有這種反應呀。

  就是因為讀太多了,他們才不想把時間都花在讀書上呀。孩子說。

  原本只是孩子的閒聊,仔細想想不無道理。福樓拜曾經在給情婦的一封信裡說過這樣的話:「誰要能熟讀五、六本書,就可成為大學問家了。」

  去年一整年讀的數百本書,老實說,能記得的不到幾本,所建立的只是讀書的習慣,我想新的一年做為一個好的讀者,會調整成開枝散葉的主幹閱讀方式。

  如同納博科夫在《文學講稿》中所說:「一個優秀讀者,一個成熟的讀者,一個思想活潑、追求新意的讀者只能是一個反覆讀者。」

  他的意思是讀書第一次讀一本書時,兩隻眼左右移動,一行接一行,一頁接一頁,又複雜又費勁,還要跟著小說情節轉,出入於不同的時間空間,這一切使我們同藝術欣賞不無隔閡。但是,我們在看一幅畫時,並不需要按照特別方式來移動眼光,即使這幅畫像一本書一樣有深度、有故事內涵也不必這樣。看書就必須有時間去熟悉書裡的內容。

  納博科夫所說的,其實就是讀書五到中的「心到」「眼到」。這樣至少能讀出點味道來,比走馬看花好多了。

  我同意孩子不一定要「大量」的閱讀,而是「質量」上的精讀並具有思想,會比較兩全其美。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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