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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5 01:43:03瀏覽2736|回應2|推薦28 | |
余華的小說《活著》,敘述共產黨早年的各種運動,帶給大陸中國人莫大傷害的故事。號稱有五千年的華夏文明,竟然出現這樣的反智運動;由意識形態造成盲從,形成群眾暴力,將殘暴合理化。共產黨靠宣傳起家,善於煽動,受迫害的人民無力反抗。余華說,他只是講述千千萬萬的中國人是怎麼熬過來的。
《活著》描述解放後的中國,陷入反右運動到文革的狂熱政治鬥爭,荒謬的意識形態使歷經戰亂的老百姓又落入無底深淵。余華沒有用誇張的辭彙或形容詞,只用平實的百姓語言,記錄下福貴所經歷無數次難以承受的殘酷打擊,以及對人生的絕望,令人對福貴有無限的同情。
《活著》整本書表達的意念就是想要"活命","只要活著"是作為"人"最卑微的要求;但在那時的大陸,這樣的願望卻是奢侈的。百姓完全無法掌握自己的命運,這本書應該是大陸傷痕文學重要代表作之一。
"活著"是奢想,作者在一開始就點出主角福貴的孑然一身,福貴跟老牛吆喝著:「二喜、有慶不要偷懶;家珍、鳳霞耕的好;苦根也行啊。」其實這頭老牛就跟著主人叫"福貴",其他全是他過世的親人名字。最後只剩下這頭老牛陪伴。
福貴敘述自己的故事,作者寫道:福貴喜歡講述自己,似乎這樣一來,他可以一次一次重度此生。
那是個荒謬的時代,今日對明日就錯了。福貴原是個敗家子,將家產輸盡,先氣壞老爹,老爹掉入糞坑死亡。還好妻子家珍不離不棄,福貴窮到要飯時,被國民黨拉去拉大砲。國軍節節敗退,被共產黨軍隊包圍,同袍老全說:「老子大小也打過幾十場仗了,每次我都對自己說:老子死也要活著。子彈從我身上甚麼地方都擦過,就是沒傷著我。春生(一起打仗的朋友),只要想著自己不死就死不了。」講完還是死了。
福貴又被解放軍俘虜,但被放回家了。土地改革時,原先家中土地早輸給了龍二,龍二這時成了地主,被說是惡霸地主,拖去槍斃。臨死對福貴喊道:「福貴,我是替你去死啊!」福貴想,要不是當初是個敗家子,沒準被斃掉就是他,他又從戰場撿回一條命,福貴感謝祖墳方向對了,「這下可要好好活了。」
實施人民公社後,福貴將家中五畝地、兩頭羊交給公家,吃大鍋飯,鍋子為了煉鋼也捐出去了。最可笑的是這大躍進土法煉鋼,村裡隊長買了個汽油桶,找了一戶風水寶地(燒了這戶人家的草屋),把家家戶戶捐出來的鍋、鐵皮砸爛了,放在桶中用水煮。煮了兩個半月,還是硬梆梆。一晚福貴輪值看火,睡著了,沒加水,汽油桶燒個洞,竟煉出鋼了。隊長說:「這鋼鐵能造三顆砲彈,全部打到台灣去,一顆打在蔣介石床上,一顆打在蔣介石吃飯的桌上,一顆打在蔣介石的羊棚上。」
難怪我們又把金門砲彈殼做成菜刀。
人民公社失敗散夥,又得買鍋煮飯。大雨把稻米泡爛了,全村都沒米吃,只能刨樹根。一天福貴妻子家珍到城裡父親家要了一小袋米,熬粥吃。全村人看到他家煙囪冒煙,來了一群人想來吃一口。天啦!太慘了。
兒子有慶的學校校長,是縣長的女人,生產失血太多,老師叫大家去驗血。有慶跑第一去醫院捐血。驗了一群學生,只有有慶的血對上了。醫生將有慶的血抽乾了,失血過多的有慶暈倒,竟然死了。縣長來看福貴,竟是他當兵的老友春生,被家珍趕出門。家珍因為吃不飽,身子虛,長年生病臥床。女兒鳳霞又聾又啞,還好幸運的嫁給一個"偏頭"(歪頭)萬二喜,一位老實又能幹的人。婚後不久,鳳霞懷孕了,眼看日子要好過了,卻碰上文化大革命。十五、六歲的小紅衛兵整天找右派,資本家,走資派。村子窮,把隊長鬥成走資派,並找上春生縣長,春生受不了批鬥上吊自殺。
鳳霞生產也是大出血,死了。十多年前兒子有慶也因為別人生產死的。福貴說,這醫院跟我有仇。外孫取名苦根,從小命苦,接著妻子家珍也走了。女婿二喜每天揹著苦根上工,這樣的日子到苦根四歲時,二喜死了,是被兩排水泥板夾死了。福貴只好帶著苦根過日子,生活雖苦,卻覺得有了苦根,人活著有勁頭。苦根七歲時,有天跟著福貴到棉花田摘棉花,頭暈、發燒。回了家,福貴煮了半鍋豆子給苦根吃,自己上工。回來時,苦根沒氣了,吃豆子撐死了。
福貴後來買了頭差點被宰的老牛耕田,叫牠福貴,也叫牠家人的名字。太思戀家人,太寂寞了。老人對牛說:「今天有慶、二喜耕了一畝,家珍、鳳霞耕了也有七、八分。.... 」
說話的對象就只剩這頭牛。
有人評論說余華的作品有一種荒誕的真實。余華回應說,中國的現實本來就是荒誕的,無論是過去的文革還是巨變中的現在(出書時)。他舉了三個例子。
一是文革中毛澤東的像滿大街都是,毛主席語錄連廁所牆壁甚至痰盂裡都有。枕巾上是“千萬不要忘記階級鬥爭”,床單上印著“在大風大浪中前進”。這一細節寫進《活著》裡的鳳霞新婚的床上。
二是大陸常發生礦難,一有礦難就有不少記者來採訪,煤礦的領導就偷偷摸摸塞給記者“封口費”,後來礦難一再發生,就來了很多假記者討“封口費”。結果附近地區的旅館、飯店天天盼著發生礦難,多來些人吃住,好給他們帶來經濟效益。
還有一個佘祥林的案子,佘祥林的妻子有精神病,離家出走,下落不明。突然有一天,人們發現一具腐爛的面目全非的女屍,就一口咬定佘祥林殺妻,拋屍荒野,公安把他抓進大牢。他的老母親、哥哥奔走哭嚎,到處喊冤,警察把他們關進拘留所,天天挨打。佘祥林被關了12年後,他的妻子又回來了。
讀者問他為什麼小說裡有那麼多的暴力和死亡。余華感慨自己是在十年動亂中(1966年—76年),從小學一年級上到中學畢業的那段時光給他打下的烙印很深。文革中沒有法院,更沒聽說過律師這個詞,也不知什麼是上訴,把犯人押在操場主席台上批鬥,台下黑壓壓幾千人觀看。最多的是殺人犯和強姦犯,宣判死刑,立即執行。犯人被五花大綁,手腕被勒得一點血色都沒有,死白死白的,估計再長一點時間,就是不死,手也廢掉了。犯人拉向刑場,人們跟著卡車跑,騎著自行車追,在那壓抑的年代,看殺人,簡直像過年一樣。死刑犯被一腳踹倒跪下,一桿長槍對著後腦勺,砰地一槍,腦漿迸裂,如掙扎,再補上幾槍。89年夢見自己這樣被殺,一頭冷汗,嚇醒了。
這是真實的的恐怖小說。那時成千上萬的人逃到香港,又被潛返。這些照片,記憶猶深。
這文章是多年前寫的,未發表,最近重看一遍,想到南京親戚,經歷雷同,太傷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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