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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相思】恩澤與詛咒
2005/09/30 19:50:43瀏覽588|回應0|推薦7

竇娥繪像   圖片來源:www.yingbing.cn/ webs/zuopin25.htm

 人生,就是上帝教一個靈魂到世界上受苦,然後,他死;然後,他受過的苦,後人不必再受。

——王鼎鈞〈唯愛為大〉﹙註一﹚

  今年秋季號的〈馨世代〉雜誌中,有篇雷養德的〈大甲祈雨的故事〉,短短千餘字中,便將大甲地區祈雨的歷史發展及特色點了出來,言淺而意深。其中,文中多次提及一位地方女性神祇——「貞節媽」林春娘,我上網查了一下資料,這才發覺貞節媽信仰的獨特之處,值得一提。

 林春娘淡水大甲中莊人,父光輝業農,為余榮長養媳,榮長年十七,赴鹿港經商溺死,時舅歿姑在,無他子,哭之慟,春娘年十二,未成婚,願終身奉事,不他適,姑痛稍殺,進飲食、佐理中饋,早作夜息,奉命維謹。(《台灣全誌》淡水廳,第十卷)

  林春娘是余家的童養媳,在當時台灣社會的地位是十分低微的,她選擇替未完婚的丈夫守貞,養家持家,侍奉瞎眼的婆婆,這些行為大大提高了她的地位。然而,「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她勤儉持家,有了點積蓄,便過繼族子余致祥為子嗣,娶媳巫氏,為余家接續了香火,這在當時人的眼中,正是「貞孝」的具體表現。於是,清道光13年10月,淡水廳同知黃開基報請旌表撥銀三十兩,建貞孝坊於現址,這也全台唯一的貞孝牌坊(其餘均為節孝牌坊)。

  若說貞孝坊的興建是將林春娘「聖化」的表徵,林春娘後來「神化」為雨神「貞節媽」,則與她祈雨成功的事蹟密切相關。同治元年(1862年),台灣中部發生旱災,加上戴潮春之亂,其部將王和尚屢犯大甲,一年內三次圍攻大甲城,破壞水道,迫使城內投降。城中飲水斷絕,地方人士恭請林春娘在大甲城隍廟前持香祈雨,不久便降下甘霖,解了缺水危機。民眾都認為,這是因為春娘守貞盡孝感動天地,方能祈雨成功。

  林春娘死後,地方士紳感念她的恩情,為其塑像供奉於大甲鎮瀾宮正殿內,成為大甲三神(鄭成功、媽祖、貞節媽)之一。此後,大甲地區每遇久旱,就會將貞節媽神像請出外面焚香祈禱,至今不衰。

  說到貞節媽,我倒想起同樣也是「感天動地」的竇娥。竇娥也是個童養媳,過門兩年後丈夫就病死了,與婆婆兩人相依為命。其後,她遭到地痞張驢兒的輕薄與污陷,涉入了毒害張驢兒父親的殺人案,主辦此案的太守受了賄賂,判她死刑處斬,致使她留下「雪飛六月,亢旱三年」的毒誓。對此,王鼎鈞認為:

 我的天,六月飛雪,農作物都要凍死,下半年的收成幻滅,千萬農夫的「汗滴禾下土」徒勞無功,只因為自己這一口怨氣梗在胸中,就要這一方百姓挨餓受凍。不僅此也,這三年大旱,沒有收成,餓死多少人?瘟疫流行、病死多少人?又有多少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這其中有的是善良百姓、忠厚人家,他們又朝哪裡去喊冤?﹙註二﹚

  誠然,竇娥是節婦,她遭受的冤獄應當昭雪,真兇應當伏法,貪官應當重譴,但是遷怒於百姓,殃及無辜,照王鼎鈞的說法,她向社會討回的已然不是公道正義,而是另一種橫暴的特權。

  林春娘死後興雲布雨,降下甘霖來恩澤百姓;竇娥死後卻降下六月雪,以及連續三年大旱,作為自己冤屈的見證。後人雖然同情竇娥的遭遇,理解她的冤屈,但恐怕敬畏要多過崇仰,既不能聖化,也無法神化,只能永遠是個哀悽悲憤的靈魂,供後人懷想、省思。


(註一)引自王鼎鈞,《風雨陰晴》(台北:爾雅,2000),頁93。
(註二)同上書,頁84。

200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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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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