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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6 10:13:13瀏覽2140|回應13|推薦46 | |
自從兒子滿半歲後,攜著他或日常採買、或假日出遊次數日多,而隨著兒子見識探索了這個世界的同時,也讓我這新手爸爸目睹不少怪狀,其中,對孩童,尤其是嬰幼兒身體自主權的不尊重,尤讓我不舒服。 曾在連鎖家具店中,坐在推車上被我推著的八個多月兒子,被一名陌生年輕女子自我背後竄到我跟前,在我們夫妻還沒來得及反應之前,她已迅速的伸手摸了我兒子的臉:『你怎麼一直看著我,好可愛喔!』 我見狀立即怒斥了她,讓我憤怒原因主要有二: 其一是:這舉動有如見著了路上的狗,見其可愛就衝上摸上一把,對孩子,對其父母,都是極不尊重而失禮之舉; 其二:嬰幼兒不只對疾病的抵抗力不若成人,對非良善外力的反抗能力更是缺乏,一個陌生人必要經過孩子父母的允許,才可同其孩子進行肢體上的互動,這是該有的基本禮貌,也是尊重孩子及真正疼愛孩子的表現。 現在,隨著一歲半兒子已能行走穩當,讓他或在身旁、或在跟前獨自走著的機會增多,陌生人的無禮行徑,也刺眼的讓我在公共場合怒斥的次數變得多了。 有很多次,迎面走來的陌生人,見小兒可愛,同我們擦身而過時,就這麼自顧自的在我兒子臉上拂了拂,而被我怒斥其無禮行徑;而農曆年前後流感盛行,更有些人是一面帶著濃濁的鼻音讚著我兒可愛,一面舞動著五指準備在我兒面頰上摸上一摸,好在此種自私的舉動,在我嚴厲瞪視下並未發生,否則在時涼時暖、日夜溫差明顯的這陣子,除了兒子的鼻水及晨起的輕咳之外,又不知要擔著什麼心了。 或有人說:『因為孩子可愛嘛,沒有惡意!』,或以此類的說詞而模糊了對孩子身體尊重的必要性,試想:『一個成年人可否在路上見著陌生異性可人,因而逕自上前在人臉上摸上一把、或在肩頭上碰觸?』,這答案是鐡定不行的,因為此舉必然無禮,而且是非禮。 那既然成年人不被允許有如此之無禮舉,孩子也是人,一句『因為孩子可愛嘛,沒有惡意!』豈能合理這無禮的舉動?!
如此說法,想必會有人問:『難道要經過孩子同意嗎?』,『孩子很小,哪會懂要不要!』。 那試問:『難道沒說【不要】,就是【要】?!』,如果此理可通,那想必這世上也沒有什麼無禮、非禮、強暴之事了,不是嗎? 若要說,在觸碰別人孩子前,先經其父母同意,就稱得上有禮、算得上尊重,我想也不盡然。 肢體上的互動,是建立在相當程度的信任之上,而相當程度的信任,是需要相當時間的相處所產生,試問:一個連孩子父母都不識得的陌生人,在一個不過比電光火石稍長的交會,就開口詢問孩子的父母,是否可抱抱、摸摸其孩子,豈不失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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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家庭親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