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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正港藍軍對馬政府的怨言
2013/01/21 12:49:07瀏覽2090|回應19|推薦88

坦白說,俺小肉球婆婆很不想寫這篇文章,但是委實忍不住。

小肉球婆婆永遠不願意擁有頭銜,或做政法經學官僚,婆婆老人家永遠和草根人民站在一起。

但是,從草根人民的角度,我們最先接觸的是基層官僚--

馬政府執政,與扁政府執政,差很多咧!

莫忘小肉球婆婆是正港藍軍,馬朝執政後,不管中央或地方單位,對人民的待遇差很多。

不管咱們怎樣討厭阿扁,在扁朝,你去找綠的地方官員,你被當一回事,不管地方官僚怎麼吃的肥肥,他們把你當人看待。

很顯然的,到馬朝,換國民黨執政,小肉球婆婆非常明顯地感受到一股「氣氛」壓過來,地方基層的軍警政教,他們是老大

至少,在扁朝,他們做表面功夫,人民是老大

很多事情,在馬朝,小肉球這正港藍軍感到變化,人民不再是老大,基層軍公教變老大,甚至還敢壓迫人民。

很簡單!從 08 年已記取很多,今早碰到鄰里里民對俺抱怨,外省掛與本省掛一週內對同件事抱怨兩次,小肉球老人家非該里里民,愛莫能助,國民黨咧。-- sorry 俺不能說太多, 都是國民黨, 但民怨很多, 只等選舉年。

扁朝, 大家遇事找管區, 馬朝, 大家遇事比較尋求自了 -- 至少這是俺的觀察.

小肉球婆婆為某事在 2013/1/11 跑台北地檢,小官僚不收俺的隨身碟證據,俺今天,打電話去問案號,補件要案號,嘻,俺就有這種耐心,等佔線中,什麼 "忙線中, 請打米字鍵", 俺打米字鍵打一百次。

終於有個活人回話了。俺說,你們的XXX,不收俺老人家的隨身碟證據,要俺打這電話問案號補件,俺先問妳,你們有法規刁難人民嗎?

S小姐答說:不准?隨身碟可以啊!不,不,也許不可以,那是她的部門。


別以為小肉球為官僚生氣。早就看透人類作為了。

俺打動保和野保,都碰到同樣的人,但沒有這麼 blatant 的。

坦白說, 馬朝是公然地 "民下我上", 扁朝基層官僚確實還不錯的, 尤其俺去找他們, 明言俺為藍軍, 仍會做出服務.

台灣的問題,在基層,一直都是不願執法的問題,法形同虛立。馬朝, 厲害的緊!

動保就是這樣,動保法明明規定人道對待流浪動物--P!

俺在扁朝還願和農委會打交道, 但在馬朝, 我們愛心媽媽根本不想和政府溝通了.

新北市政府官員,今早來電話,就《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卅五條俺的陳情,他說主委剛打電話給他,他認為沒事!-- 妳已做了管委, 妳可以看資料了嘛.

他甚至說,妳說管委會侵權封閉資料,妳去找其他住戶出來,妳一個人不算!

小肉球想起俺剛剛做動保,碰到動保官員說妳說山中有捕獸夾危害動物,妳去露營守候抓犯人吧。

安啦!小肉球婆婆早料到新北市政府會如此--俺一旦出招,必打到黃泉。

馬朝政府讓人民感到比較無力.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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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7243043
 引用者清單(3)  
2013/01/26 00:08 【不平則鳴】 臺灣之恥: 為軍公教抱不平!
2013/01/26 00:01 【不平則鳴】 "正藍"的造謠專家, 栽贓公務員!
2013/01/24 06:17 【不平則鳴】 百種"正藍"散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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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飛 ^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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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22 07:32

包袱!
利益!

貪念!
百年毒瘤!.....

幾次在台北與新北市辦事
感受還不錯(態度)。

現在人的情緒.壓力都不小
似乎非常容易就想不開.爆炸....
起因 日子不好過?過不下去.....

陳樹菊阿嬤呢!
1元5元,賣菜剩餘的錢可以捐至千萬.....

心存善念.默默付出...
社會還是有光明面....
就像小球姐為流浪狗發聲...

^__^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22 08:04 回覆:

昨天心情不好, 認識的兩隻狗一隻被違規停車倒車的駕駛撞死, 另隻被黑市捕狗人用釘耙打傷.

然後, 三天內碰到外省(藍)與本省(綠)鄉親抱怨鄰里里長(藍)同一樁事: 他局部重劃機車公共停車格不公平, 把區公所的線消除, 似乎是擅劃.  與此同時, 他們那里有四名資源回收者, 他硬逼不是自己人的業者歇業(說違規堆物), 對自己人的業者卻不聞不問.  逼人家歇業不說, 還敢去討香油錢五千元, 去年說他那廟要修什麼要五千, 現在又說漏水又要五千.

然後, 地方主管機關來電, TMD, 連官僚自己都承認證據確鑿, 卻偏偏不執法開罰 -- 那麼, 俺就上訴中央, 順便祭出公務員貪汙瀆職法.  -- 反正昨天心情差, 俺訴一下苦, 草上飛好朋友見笑了.


安歐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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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沒看破?
2013/01/22 04:06

一個爛黨,百年如一日,黑金永遠盤踞。

一個亂黨,只會唱高調,根本沒有將來。

台灣人民,偏偏只會支持爛黨或亂黨。

所以,我早已看破,用腳投票。


沙塵人間滌心垢.虛擬世界洗真情.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22 05:35 回覆:
嘻嘻, 所以安兄跑去做海外黨了.  沒辦法呀, 小肉球住在台灣, 俺跑不掉, 只好做大聲公鬼叫一下!

戴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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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與中央該是兩碼事吧!
2013/01/22 00:05

這該是地方首長的事吧!華盛頓特區政府的事,百姓不會去找白宮吧!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22 05:29 回覆:
人民日常接觸的是地方基層公務員與警察, 我們新店一向是藍的鐵票區, 依俺看, 下回選舉恐怕要變天了.  真的越來越差, 老百姓確實很火大.

【Hey 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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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公務員很會察顏觀色
2013/01/21 21:27

我認為是基層公務員很會看察言觀色。

扁當台北市長時,第一次帶著大批記者到基層辦公室抓開小差,有小主管溜班被扁查到沒有請假記錄,扁臉色凝重的當場指示以曠職論處。記者後來訪問到該名小主管,該名小主管大言不慚,意有所指的請扁不要利用媒體做秀。

後來公務員發現扁來真的,許多基層公務員平日習以為常的小投機(例如中午11:30左右就開始準備吃中飯、洗頭、逛福利社購物...等)一下子全不見了。台北市許多行政中心也是從那時候開始,對上門辦事情的民眾開始有「奉茶」比較親民的舉動。

也許馬政府上面的人焦頭爛額,無暇管到基層,無形的「監督」不見了,基層公務員察言觀色,精得很。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22 05:24 回覆:

您分析得真好!  風行草偃, 阿扁做台北市長做得很棒, 可惜當總統就大貪特貪起來.  以前, 陳定南也很棒! 

現在啊, 拿俺所住的新北市來說, 附近幾個里的里長是國民黨, 新店區區長是國民黨, 新北市市長是國民黨 -- 我的天呀, 做的很爛呢!  這是風氣問題, 從管區派出所, 到區公所, 到新北市府, 又懶, 又愛打官腔, 又愛亂花錢, 上下沆瀣一氣.

明年 2014 是選舉年, KMT真要完蛋了.


JamieC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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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平看能耐
2013/01/21 19:23

終於你也有感。希望很多深藍、深綠也能冷靜看清事實的真相。
要改革就要認真做,不是有錯撇清,沒好處不沾鍋;用人唯才、唯德,如果氣度、能力夠,何必怕人搶鋒頭?
二代健保不仔細思量就倉促施行,結果打工族、領勞務報酬的人深受其害,比領穩定薪水的人要繳的健保費還多。二代健保自酌可以多徵自富人,結果弱勢逃不掉,富人卻不見得徵得到。
國營企業改革要改根本,採購、肥貓、酬庸才該去整理,不是只動枝微末節,今天刪減了年終比,他們自有妙法另外變出新的獎勵塞在其它事項中拿回。
改革!?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22 05:14 回覆:

唉, 俺真不知道政府被米蟲盤據, 人民養這些吸血蟲 -- 做什麼?

回想2000年俺剛回台灣, 進戶政事務所, 哇, 俺受寵若驚, 個個官兒都很有禮貌, 與俺記憶中的晚娘面孔大相逕庭, 簡直比美國官兒還親民.  現在是2013年了, 俺老人家近日因事頻頻接觸官兒, 不但晚娘面孔加倍回來了, 還懶的要死, 更對自己經手的業務胡說一通 -- 也就是法律規定的主管機關根本不知道他們的職責所在, 他們口口聲聲依法行政, 但他們根本不懂 "法" 是什麼. 

Jamie 聽聽我們偉大的法務部究竟懂不懂法律, 法務部無知不說, 還大開民主人權倒車 --


法務部:保障隱私 可制止對警察錄影 (2013/01/21): 
 

法務部政次陳守煌今(21)日表示,根據個資法維護個人隱私的原則,如果執法警察不同意,得以制止民眾錄影拍攝;但並非遭制止後,民眾繼續錄影就會被以妨礙公務移送法辦,還需視是否有暴力脅迫等要件。

中天新聞最近報導,一位警察在大樓值勤時,碰到民眾錄影拍攝,警察告訴民眾依法拍攝需取得他同意,並從大樓監視器看得到警察擋掉民眾錄影的畫面,該新聞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

對此,高雄市長陳菊今日在治安會報還指出,法令之解釋,不應妨害人民之基本權益,請高市全體警察同仁於執行勤務時,在不妨害公務執行的情況下,應尊重當事人自行錄影錄音保全證據之權利,以保障人民在司法上之權益。「高雄是人權的城市,高雄的警察也該是人權的保母,期待各位同仁以此自勉。」

但出自於2012年9月13日法務部回函警政署(法檢字第10104149290號)的函釋,針對民眾向司法警察陳情、檢舉或接受行政、刑事調查時,可否自行錄音一事指出,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70條第2項規定:「人民之陳情有保密必要者,受理機關處理時,應不予公開」,規範對象為受理機關,而非一般民眾。同樣地,刑事訴訟法第245條偵查不公開所規範對象,也未包括一般民眾。

不過,法務部解釋函指出,為維護人性尊嚴與尊重人格發展。隱私權雖非憲法明文列舉之權利,但基於人性尊嚴與個人主體性之維護及人格發展之完整,並為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受於他人侵擾及個人資料之自主控制,隱私權乃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受憲法第22條所保障。個人縱於公共場域中,也應享有依社會通念不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接近等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而受法律所保護。

法務部解釋函認為,民眾向司法警察人員陳情、檢舉或接受行政事件調查時,得否自行錄音,因牽涉承辦人員或其他在場人員之個人隱私權益,除有當事人允諾或法律明文規定外,其隱私權之保護與一般人並無二致。

法務部認為,若民眾未獲同意而擅自進行錄音、錄影,司法警察人員本得視情節加以制止,如民眾因而涉有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礙公務罪嫌者,並得依法究辦

對於警察的權益保障,陳守煌指出,警察得依個資法提出民事侵權告訴。但並非警察口頭制止後,民眾持續錄影就會涉及妨礙公務,還需視民眾的行為是否有暴力脅迫等要件而定。

至於警察得否從口頭制止進一步到出手制止錄音、錄影,陳守煌說,依法警察就可以出手制止民眾繼續錄影。不過,原則上,警察並不得沒收民眾的錄音、錄影器材。

至於警察能否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2條「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陳守煌說,社維法的主管機關是內政部,這需要由內政部解釋。

陳守煌強調,如果民眾覺得警察執法時,有需要蒐證反制,他拍下警察的名牌、號碼即可,任意拍攝警察的臉孔,當然有侵犯隱私之嫌。

對於警察一方面執行公務,但碰到要保護隱私時,又拿出一般人民權益為藉口,授與權利不准民眾錄音、錄影,不矛盾嗎?對此,陳守煌表示,警察也是民眾,他認為這兩者之間並不矛盾。 [編按:尖叫 ]


小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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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下馬
2013/01/21 15:25

呵呵,就從國民黨主席選舉開始,拉下馬吧.

堂堂國民黨又不是非馬不可. 泱泱中華民國又不只馬朝一家.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22 04:50 回覆:

小肉球的看法是: (1) 馬總統的治國能力不很高, 領導人必須能夠御人, 馬總統這方面不是強項, 這就糟之大糕. 

(2) 小治說 "堂堂國民黨", 小肉球認為問題就出在國民黨 "不堂堂", 狗屁倒灶一拖拉庫.  重得政權後驕奢任性, 不但沒有改革, 過去的壞毛病全都回來了.

(3) 拉馬下來, OK, 但誰能接任?  都是爛咖.  害馬總統、扯馬總統後腿的人並不是民進黨, 而是國民黨裡的這些爛咖.


琴歐洲--34F爆乳魔女袁曼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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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穎立(以弗所)水平高
2013/01/21 15:11

  朱穎立(以弗所)水平高 小肉球只會敢腳如何如何

  以弗所 是啥?基督教的教名?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22 04:43 回覆:

Ephesians, 以弗所書, 是聖經的一章, 朱穎立是基督徒.  她那帖寫得很好, 水平確實很高, 小肉球佩服. 


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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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T積習難返 ?
2013/01/21 14:50

蔡英文領十八趴

馬英九剩十三趴

小百姓上衙門夾軟趴

小肉球阿姨開始自稱是老人家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21 15:00 回覆:

累死老媽

跟阿本伯開玩笑.  俺現在, 快下午三點, 早午飯沒吃, 累死了. 

身邊事太多.

死而後已. 

俺的好處, 在無欲無求.  因此, 敢言.  太累了, 睡他媽的一覺去也.   但, 俺睡前醒後, 心志不變.


朱穎立(人類動物園....長頸村)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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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真傻
2013/01/21 14:44

中國歷史裡,變法或政治改革多以失敗收場,唯一成功的商鞅變法,雖富強了秦國,成就了日後的秦始皇,卻讓商鞅死於五法分屍之刑。

馬總統真笨!

幹嘛提高汽油、電費,幹嘛揭開政府財政困難的問題,幹嘛要裁減公教人員的福利.....幹嘛去得罪這麼多既得利益者?

幹嘛不學阿扁,在世界景氣最夯的時候,搞些什麼金融合併這些可中飽自己的私囊的政策。

面對金融海嘯、面對歐洲債權風暴,全球景氣萎頓之際,幹嘛還搞什麼二代健保?搞什麼證所稅?得罪公教人員還不夠?幹嘛還去得罪那些每年至少可從股票買賣賺24萬的股民.....您瞧,每月賺基本工資都要繳稅的藍領階級可沒有因此心存感謝。

馬總統真夠笨,真夠傻。就算連任成功,只要蕭規曹隨,安安穩穩地做完8年的總統任期,保證不會被罵得臭頭,不會民調支持率低到只剩下13%。

馬總統別再笨下去,別再別出心裁,想些有利後代子孫的政策,好好地學阿扁,搞些歡愉人心的嘉年華慶典,讓人民忘掉歐債經濟上的陰霾。

別做任何的改革,台灣爛到台灣人警覺時,你早已不再是總統,人民只會罵當時的總統,絕不會想到以前總統的不作為。

笨!以前大家不都說馬總統沒膽子嗎?幹嘛不當個懦夫?幹嘛儘想改革?

別忘了歷史上改革者的下場都不太好,因為得罪太多既得利益者.....尤其是掌有媒體發言權的富豪階級。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21 15:04 回覆:

您說的是馬政府的政策.

小肉球說的是俺老人家, 對馬政府施政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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