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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遠方:一封從中國「旅行」到美國的求救信
2012/12/30 18:41:07瀏覽2956|回應36|推薦209

隱藏在萬聖節飾物裡的絕望呼救聲

本文資料擷自英國《每日郵報》(2012/12/27)。原來,中國大陸的勞動教養制度是在逼迫中國奴工給中國商人大賺國際外匯。

Kmart是美國大型連鎖量販店,性質就像我們台灣的「家樂福」或「大潤發」一樣。美國奧勒岡州波特蘭市的凱絲太太為歡度萬聖節,跑到附近這家Kmart(見下圖),買了一套中國製造的寶麗龍墓碑裝飾品。她拆封玩具墓碑包裝,卻萬萬沒想到裡頭藏著一封來自中國大陸勞動教養院的求救信。
(凱絲太太在這家店買了萬聖節飾品)

這封絕望的求救信並未署名,對折八次後塞藏在包裝盒裡的兩塊寶麗龍墓碑(見下圖)之間。它來自中國大陸的勞教院,出於製造此套玩具、月薪僅1.61美元的奴工之手,上頭寫道:「先生:如果您偶然買了這項產品,請您好心轉遞給世界人權組織,這裡勞教院的幾千名奴工飽受中國共產黨迫害,將永遠感念您的大恩大德」。

(Kmart賣給凱絲太太的萬聖節飾品)

此函的英文不甚流利,夾雜中國漢字,說這套萬聖節商品來自中國遼寧省瀋陽市馬三家勞教院,勞工被迫每天工作15小時,沒有休假,沒有週末,「不順從,就遭受酷刑折磨、打罵、體罰和虐待,幾乎沒有工作報酬」。它還說,勞教院的奴工每月只賺取10元人民幣,相當於$1.61美元。


(遼寧瀋陽馬三家勞動教養院)

「人權觀察」是世界人權組織之一,看到凱絲太太轉遞的這封信,其中國部主任蘇菲里查森告訴《奧勒岡人報》,說他們沒有辦法證實這封求救信的來源出處或真實性,「然而持平論之,這封信所描述的慘狀與我們對中國勞教院的了解不謀而合」。

中國勞教院是中國懲戒制度的一環,政府藉著「勞動教養」的名義,可以不必經過審判程序而羈押人民。

蘇菲里查森告訴《奧勒岡人報》,「如果這封信屬實,在中國裡頭,有人向世界發出求救訊號,他呼喊『救救我,請知道我的存在,請作出回應』」。

購買萬聖節墓碑的凱絲太太相信這封求救信的真實性,她告訴福斯新聞網,她已將這套萬聖節飾物與信函交給美國移民海關執法署(U.S. Immigration and Customs Enforcement),ICE人員已著手進行調查。

Kmart 母公司 Sears 亦發表聲明,說公司也會進行他們對產品來源的調查。因為 Sears 不敢觸犯美國法律:

美國法典第1,307節19條,禁止進口「來自外國罪犯勞動,強迫勞動和(或)契
約勞工」的產品。出售這個產品的Kmart公司的母公司「西爾斯控股公司」發表
聲明說,他們將調查這個案件,一旦發現中國合作公司使用強迫勞動,將終止合
同。 http://www.8z1.net/a1356902615.html

實際上,凱絲太太是在2011年萬聖節購買這套萬聖節飾品,售價29.99美元,當時沒派上用場,今年過萬聖節從儲物間找出來打開密封包裝,開封後才發現這封來自遠方的求救信。

求救信(見下圖)全文如下:

先生:
  如果您偶然買到這件產品,請您好心轉遞這封信給世界人權組織,這裡有好幾千人受到中國共產黨的迫害,會永遠感念您的大恩大德。
  這件產品是由中國遼寧省瀋陽市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二所八大隊所製造。
  這裡的人們必須每天工作15小時,沒有星期六或星期天,沒有任何假日,不順從就遭受酷刑折磨、打罵、體罰和虐待,幾乎沒有酬勞(10人民幣/每月)。
  關在這裡的人平均接受1-3年的處罰,卻沒有接受法律審判(非法勞教),許多人都是法輪功學員,根本沒有犯法,只因為他們的信仰和中國共產黨不一樣,就必須經常承受比其他人更多的處罰。

中國大陸的勞改制度

維基百科:勞動改造簡稱勞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罪犯的手段,經常出現在監獄裏的一種標語和口號,通過對入獄者強制性的體力勞動,來達到管理者認可的目的。中國國內外常將勞改與勞教混淆,中國官方也籠統地合稱為「二勞」,但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後者是一種行政處罰制度

2001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改造條例》已被《國務院關於廢止2000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廢止,原因是已由1994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和1990年3月1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替代。

中國的「勞改」制度來源於蘇聯的「古拉格」。中國對待國共內戰中國軍戰俘的處置一般即為勞改,在文革中也有大量人被處以勞改。

勞改基金會創始人吳弘達數十年不遺餘力地收集勞改倖存者的故事和證據,認為「勞改」在製造罪惡方面比「古拉格」走得更遠。《牛津簡明英文字典》第十版和《牛津成語和寓言詞典》中同時收入了「gulag(古拉格)」和「Laogai(勞改)」兩個詞語。吳弘達說:「我想讓『勞改』這一個字出現在世界上每一種語言的每一本字典上。我願意看到『勞改』的終結 。」

刑滿的人獲釋也不一定可走,可能就地編戶留場就業。

廢了勞改,來了勞教


維基百科:勞動教養就是勞動、教育和培養,簡稱勞教。勞動教養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從蘇聯引進,但和蘇聯的相關制度並不完全相同,形成了中國獨有的制度。從法律上講,勞動教養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的刑罰,而是法律及行政法規規定的一種行政處罰,公安機關無須經法院審訊定罪,即可將疑犯投入勞教場所,實行最高期限為四年的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思想教育等措施。...

一般認為,從法律上講,勞動教養制度始於1957年。1957年8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了經過1957年8月1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十八次會議批准的《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該決定的初衷是為了管理「遊手好閒、違反法紀、不務正業的有勞動力的人」,主要針對的對象是「不夠逮捕判刑而政治上又不適合繼續留用,放到社會上又會增加失業的」人員。...

在隨後一年左右,全國立即建起一百多處勞教場所,開始形成縣辦勞教、社辦勞教、乃至生產隊也辦勞教。全國勞教人員很快就被收容到近百萬。1961年,即大躍進運動末期,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承認:「擴大了收容範圍和收容對象,錯收了一批不夠勞動教養的人。在管理上和勞改犯等同了起來。生活管理和勞動生產上搞了一些超體力勞動,造成了勞教人員非正常死亡的嚴重現象。」

直至1979年,中國被勞動教養的人員沒有明確的期限,很多人最長勞教長達20多年。1979年11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頒布《國務院關於勞動教養的補充規定》,明確勞動教養制度可限制和剝奪公民人身自由長達1-3年,必要時可延長一年。但以後在實踐中,常出現重複勞教問題。

1982年1月21日頒布《勞動教養試行辦法》,針對的對象包括「家居農村而流竄到城市、鐵路沿線和大型廠礦作案,符合勞動教養條件」 的人。1986年,六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1990年12月,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7次會議通過了《關於禁毒的決定》;1991年9月,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1次會議又通過了《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等。以上法律使更多的人員相繼被納入勞動教養的對象範疇。同時其它行政法規、司法解釋甚至一些省市區、大中城市的政府和行政部門通過的地方法規或部門規章,都加劇勞動教養對象擴大化的趨勢。現在實踐中主要是針對小偷、賣淫嫖娼、吸毒、破壞治安等。... [按: 維基這條目長到嚇人, 中國大陸到處都是勞教場所]

批評勞教沒用,勞教依然健在

維基百科:中國很多學者認為,勞動教養制度在中國特定的歷史下有積極作用,但今天已不能適用。有學者認為勞動教養存在「沒有法律的授權和規範」、「勞動教養對象不明確」、「處罰過於嚴厲」、「程序不正當」、「規範不統一和司法解釋多元化」等等弊端,而這些成為有關部門濫用權力、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現象屢屢發生的根源。

有學者認為,勞動教養制度違反了《憲法》《立法法》《行政處罰法》,並與中國政府簽署的人權公約相背。《憲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第三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立法法》第8條和第9條規定,對公民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通過制定法律來規定,並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不得授權國務院就這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在沒有正式法律的情況下先行制定行政法規。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行政處罰法》第九條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第十條規定:「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同時規定的處罰種類中不包括勞動教養,最嚴厲的行政處罰是行政拘留,拘留期限不得超過15天。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9條規定:「除非依照法律所規定的根據和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剝奪自由。」根據聯合國有關機構的解釋,這裡的「法律」,是指立法機關制定的法律;這裡的「程序」,是指經過合格的法庭審理。

( 時事評論國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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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atball2&aid=718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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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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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中國血汗工廠在轉變
2013/01/02 03:05
http://cn.nytimes.com/article/china/2012/12/31/c31applenine/zh-hk/
敬請人道支援 我卓越不群的母親

八旬阿嬤
【台灣司法◎人間煉獄】部落格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02 05:52 回覆:

謝謝里德姊, 您這連結 "中國血汗工廠在轉變" 是紐約時報中文網 (2012/12/31), 內容在說蘋果對富士康施壓, 這個中國最大私營企業僱主富士康的成都廠女工蒲小蘭, 從獲得塑膠矮凳休息, 升級成木椅, 現在竟然再升級到有座墊和靠背的高椅, 還能報名參加富士康新辦的編織和繪畫課程; 同為台資的廣達電腦, 其上海廠工作條件惡劣曾受到疪議, 在上游商惠普的施壓下, 廣達的重慶廠也和富士康成都廠一樣大幅改善了勞工的工作環境. 

不過, 這些農民工是自由工 (沒失去人身自由), 和勞教制度下的奴工等級不同.


ray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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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海/胡星斗73人要求依法立即停止勞教,釋放被勞教人
2013/01/01 20:35

程海/胡星斗73人要求依法立即停止勞教,釋放被勞教人;

繼續實施勞教的依法追究瀆職侵權責任 /參與

 

https://city.udn.com/66943/4908245?tpno=1&cate_no=0

 


 


肥皂箱上竟無《言論自由》寧非21世紀台灣怪談?
掛羊頭賣狗肉的XX勾當 可以休矣!

企圖藉勢藉端壓迫別人妥協或低頭的人 令人心寒與不齒!
(詳見http://blog.udn.com/ray35/4502219)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02 05:26 回覆:

樓下的琴歐洲兄 (即衣薄寒) 不知在胡說八道什麼, 竟然指控小肉球此為為 "煽動"!  去他的, 小肉球煽個P動!

中國大陸的勞教制度是為大陸人民所詬病的, 大陸的鳳凰衛視作過民調, 80.3% 的受訪者主張廢除勞教. 

ray35 兄提供的連結就證明這一點:

程海/胡星斗73人要求依法立即停止勞教,釋放被勞教人;繼續實施勞教的依法追究瀆職侵權責任 (2012-12-28): 此件2012年12月10寄全國人大及常委會、中共中央常委、國務院、公安部等部門。近期將寄各省級政府首腦和勞教委。 請廣泛傳播和繼續簽名自行寄出。

公民監督書
1、必須依法行政,根據憲法法律立即停止勞教實施,釋放被勞教人員;
2、根據憲法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公安部等應當立即依法 撤銷廢止涉及勞動教養的所有決議、決定、規定;
3、繼續實施勞教的公職人員,應依法追究瀆職侵權責任。

致中共中央及政治局、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全體全國人大代表、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共中央紀檢委、最高檢察院、最高法院

勞動教養是否廢除的爭論是法治偽命題,實質是必須依法行政立即停止實施勞教 ...


琴歐洲--34F爆乳魔女袁曼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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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監獄的蛋捲
2013/01/01 19:56

  聽過沒有

  小肉球 你的行徑 已經不是單純的政論 是在煽動了

  台灣監獄也在生產產品的 包含蛋捲 當然 台灣監獄的產品 生產者也就牢犯 是能分到部份利益的

  我認為 就政治經濟制度而言 把美國搞到破產邊緣的美國金融統治階級制度 罪惡比大陸的勞動腳癢制度還要大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02 05:19 回覆:
琴兄別胡說八道, 俺 "煽動" 什麼?  俺在替失去人權者、受大陸勞教制度迫害者說公道話.

琴歐洲--34F爆乳魔女袁曼軒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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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的文章 主要在混淆視聽
2013/01/01 19:51

  台灣有保安處分 你小肉球不要轉移話題

  吸毒犯 少年犯 流氓 是有保安處分處理 主要是大陸未必經過法院 沒有限定它針對的社會治安破壞者 

  任何法院判決無罪的人都可以另外再搞一個勞動腳癢制度對付 問題出在這

  但這玩意 通常都是對付小百姓 真正貪官巨富 是用不上勞動腳癢制度的 

  刑不上大夫 勞動腳癢不上貪官巨富

  大陸當局維持這玩意 未必是為了便宜行事 地方官主要是為了便宜行事 但不等於我認為都要廢除

  這主要是美國情報機構對於這個大陸勞教制度 感到很礙手礙腳 

  只要改成限定對付那種像美國日本這樣的經濟破產國家以及台獨這類經濟瀕臨破產 反而要以民運來顛覆日漸富強的半公有制國家的顛覆份子

  所以 應該限制為 顛覆份子 流氓份子 逃稅商人 貪官巨室 吸毒犯罪 少年犯罪 都可以適用 勾結外國勢力的首要顛覆份子 還可以不用經過法院 直接肅反鎮壓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02 05:16 回覆:

琴兄是紅統派, 成天吹捧中共, 乃眾所周知.  小肉球不隨便講話, 所云俱憑事實證據, 故無混淆視聽之嫌. 

反倒是琴兄您碰到大陸為人詬病的勞教制度, 就牽拖到台灣的保安制度, 俺認為您已不止混淆視聽了, 您在瞎牽拖.


清道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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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見多怪
2013/01/01 18:01

大作中所敘述的實情、只是老共勞改營中的皮毛,其實際情形,只可以用;「慘無人道」四個字來形容。

我的父親、就是慘死在這種勞改營。他的唯一罪名就是;家裡有錢、有田地有產業的地主。無需經過任何審判、即從中國的最南方、送往最北的內蒙古。不到兩年的時間、即被折磨至死,類似的受害者、豈止千萬?

老共的勞改制度、及其慘無人道的治理手法、為時60多年、至今尚在,所謂的「國際人權組織」、該種情形他們不知道嗎?有關心過?所謂的「國際人權組織」,只是掛關心人權之名、行欺善怕惡、干涉弱勢國家內政及司法之實、的一個組織而己!老共無人道地對待異言對象,他敢插手過問譴責?以為是在臺灣嗎?臺灣的政客、即尚挾他們來自重,他們也尚以人權之名、干涉台灣的司法。欺負弱小,干涉他國內政,該組織是有一套,根本沒有人權可言的共產強國、他們敢譴責干預?求助他們,未免太天真,不過在那叫天不應、叫地不靈的環境下、也唯有如此。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02 05:12 回覆:

令尊曾被老共送去勞改啊, 真可憐, 在那時代, 他恐怕被老共打為 "黑五類" 吧.  現在, 中國大陸廢除勞改, 但執行勞教 -- 換湯不換藥.

這封求救信是絕望的呼聲, 絕望之中祈盼國際人權組織能夠伸出援手. 

小肉球同意您的看法, 國際人權組織根本沒有力量去拯救他們, 頂多在旁敲一下邊鼓而已, 嘿嘿, 乘機給自己的組織造勢一下而已.


catl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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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 not trying to be Pollyanna...",
2013/01/01 13:18
But there are some arguing in ppt claimed that this letter was faux and was made up by 法輪功成員.

Don't be mad at me, I'm just a messenger.三太子881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02 05:04 回覆:

俺怎會對您生氣呢?  您說的, 是事實, PTT 確實有紅統派, 紅統派必言稱此函為法輪功學員之造假. 

(1) 美國奧勒岡州凱絲太太在她從 Kmart 購得之包裝密封的萬聖節飾品中, 發現此函 -- 應為真, 凱絲太太沒造假.

(2) 此萬聖節飾品在中國製造, 非在美國製造 -- 很容易證明, 造假沒用.

(3) 某中國勞工在中國製造的此萬聖節飾品, 暗塞藏此函 -- 應為真, 非造假.

(4) 此中國勞工在此函中所說的內容是否屬實 -- 就是癥結, 必須證明.  此函撰寫人已聲明為法輪功學員, 癥結在於他的控訴內容是否造假.

只要證明此商品是否出自瀋陽馬三家勞教所, 馬三家勞教所的 track record 如何呢?  它惡名昭彰:

* 馬三家倖存者法輪功學員潘奇自99年10起被關馬三家教養院共一年零四個月。潘奇:「我就是感同身受,就是因為我也曾經被關押在馬三家勞教所裡,也被強迫做奴工,他在這封信裡邊所說的那些裝飾品啊,還有萬聖節的一些禮品啊,都是我曾經做過的。」... 「我們沒有拿到任何的錢,而且我們不僅沒有錢,如果說機器,剪刀,任何麵料有丟失的,他還要我們補給他錢。」... 「完不成任務,他讓你不吃飯,蹲著,撅著,開飛機啊,或者是用電棍。很多人在那裏邊甚至自殺呀,或者自傷,自殘,都是被逼的。」

* 中共瀋陽馬三家教養院淫亂成風 (2008/11/14): 遼寧省瀋陽市於洪區的馬三家教養院,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重點單位,據知情人透露,這裡的警察除在搞滅絕人性的大迫害中惡名遠揚外,整個教養院上下淫亂成風 ... 馬三家所長帶頭,包括各級男女警察,幾乎人人都在社會上有多個情婦(情夫),而且這些警察之間也互相亂搞男女關系。有男警察奸污女普犯、有女警察勾引男普犯,相互之間攀比情人的數量和富有的程度 ... 據悉,工資一個月才二、三千元的女警察,一個個帶數萬元的手錶、開轎車、穿名牌,一出教養院大門,就奔舞廳或約會情人 ... 據知 [女警李明玉] 情人透露,因迫害大法弟子而被追查國際點名惡人榜的女警李明玉與其丈夫劉永都是馬三家獄警(劉永都警號2108020),兩人都在外面淫亂,互不干涉 ... 馬三家是迫害法輪功重點單位,2000年曾經發生過把十八名女學員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的震驚各界的惡行 ... [小肉球按: 2000年這件事震驚各方, 但馬三家主事者神通廣大, 沒受到中共處罰] ... 司法部曾撥專款100萬元給馬三家“改善”環境,女二所所長蘇境因為積極參與迫害被司法部獎勵5萬元,被評為“一級英雄”。副所長邵麗得獎金3萬元,各大隊長都得了獎金,全體獄警被評為“集體二級英模”... 

* 遼寧馬三家教養院黑幕曝光續篇 (2010/12/13): 馬三家勞動教養院位於遼寧省瀋陽市北郊外,從瀋陽市汽車站乘車途中換車,全程大約五十分鐘到達該教養院,此教養院下設三個勞教所,其中兩個男所,一個女所。那裏的建築沒有一個正規的方向,根本無法辨認東南西北,就像進入迷宮。院內的路都是畸形的,那裏的天空十天有八天都是黑雲壓頂。教養院的上空經常有大群大群的烏鴉,叫聲不止。院內的湖邊大群的蛤蟆哇哇亂叫,常常是大霧天氣。

馬三家勞教所機構重重疊疊,以院長張明強為首,下設庭、廳、處、科(包括管教科也是特務科)、各勞教所等。僅就勞教女隊,設有所長、政委、大中小隊,各隊隊長的辦公室就是罰場。各分隊都有專門豢養的牢頭、獄霸。法輪功學員在大、中、小隊遭受迫害,如果沒有達到邪惡的目的,就會被送到綜合樓也稱勞教所,再達不到目的,就送到管教科也就是特務科。再達不到目的就下逮捕證。該院備有各種刑具,除炮烙之外,古今中外的各種刑具一應俱全。其中有地牢、電棍、豬鐐、老虎凳、面具、大掛、抻床、死人床、括宮器、小號、吊繩等 ... 法輪功學員李寶傑被活活掐死 ... 參與的惡警有張春光、李明東、李明玉、劉勇、閆司光、陳井民、李俊、王棋、馬金山、張君,繁獄醫(臉上有黑痣的女獄醫),四十多歲,還有一個小個子的男獄醫,身高一米六四左右 ... 法輪功學員秦清芳被活活打死 ... 法輪功學員沈若林被酷刑致殘 ... 酷刑下,信淑華露出白花花的骨頭和筋 ... 2009九年,張國玲、騰志雲、信淑華與法輪功學員趙淑智、劉磊、宗淑娟等拒絕奴役、絕食抗議。惡警尤然(大隊長)、楊建(所長)、政委王乃民、隊長王萍、所長周琴他們就給十多名法輪功學員上大掛,把她們都掛的眼看沒氣了就放下來,然後再上大掛,折磨的她們血肉模糊,楊建、王乃民和周琴還說再狠點,最後把這十多人全部致殘 ... 六旬法輪功學員李淑珍被關小號 ... 法輪功學員田少豔被迫害喪失勞動能力 ...


OldMan - 風景線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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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改
2013/01/01 02:18
從不曾停過,匪性也不曾改過!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01 07:12 回覆:

大陸勞教制度在枱面下的利益大餅

怪怪, 俺找資料, 就沒找到有人談論這個在小肉球眼中極為明顯的利益大餅.

old man 兄, 用膝蓋想就知道了: 中國大陸既然有這麼一個合法化的勞教制度, 公安可以隨意抓人, 抓人關起來, 關起來可以任意對待他們, 可以逼迫他們做奴工 --

那麼, 賣到全球各地的產品, 例如 Kmart 賣的美國萬聖節玩具飾品, 必然是 Kmart 向中國商人成立的中國公司買進, 對不對?

既然中國商人成立的中國公司出產這些商品, 由中國官方的勞動教養院和勞動教養所裡的奴工所製造, 那麼, 中國大陸勞教制度裡的奴工制度就必然是中國政府與中國商人之間的合作結果.

官商合作 = 官商勾結, 政府與商人勾結起來, 使用形同免費的勞力, 給自己謀取暴利.

我們再回到本帖第二行的 "公安可以隨意抓人, 抓人關起來, 關起來可以任意對待他們, 可以逼迫他們做奴工".

奴工越多, 產值就越多, 利益就更多, 所以公安必然會拼命地利用勞教制度去抓取更多的免費勞力.

這是邏輯.


靈婆心語 人生待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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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怕
2012/12/31 18:43

這太可怕了

中國還有這種地方?

這是變相剝削

誰允許他們無法無天?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01 06:59 回覆:

勞教, 是中國大陸的制度.  勞教院所, 密密麻麻, 遍佈於中國大陸各行政區.

誰允許他們無法無天?  是中共.  下面照片裡的人, 根據 "南方人物週刊", 他們被公安抓起來送去勞教, 失去人身自由, 必須做奴工, 必須接受毒打, 只因為他們的 "表達權" 和中共牴觸了.  冬天來了, 被關, 還受凍, 這篇報導中的勞教人員送過冬衣物, 顯然在做秀.  "南方人物週刊" 指出, 被勞教就是生活在中國大陸隨時可能發生的 "意外災禍". 

南方人物週刊:勞教之痛 2012年09月05日 01:23

2006年11月22日,20名勞教人員從勞教所民警手中接過贈送過冬棉被棉衣。當天,西安市勞教所300多名民警和職工,為家住外地、長期無人會見或因種種原因缺少越冬衣被、越冬困難的278名勞教人員伸出援助之手,自願將家中閒散的被褥、衣物二千件捐獻給他們禦寒過冬

在一個正常的社會,這裡所報導的,應該是一組“好人好事”。這一組人物,即便在人生的其他方面失敗,但至少這一次,是對的,或者至少沒有錯。因為關心公共生活,對公共事件作出反應,是“群居動物”的高尚品性。換成文雅的說法,叫“表達權”。

然而,恰恰是因為這樣的原因,他們受到制度性的懲罰——勞動教養。

如果說這是一組因為行使“表達權”而被“勞教”的故事,那也是最“低端”的表達了。他們幾乎是憑個性、憑直覺、憑本能,對他們所感知到的公共事物作出了反應,這僅僅是一個正常人應有的正常反應,還遠說不上“發表公共意見”。

寫一個140字的段子,發表或轉發一張與公務員的公務行為有關的圖片,也許裏麵包含對某個人物的褒貶,或者對身邊的小公務員的看法。這麼做怎麼啦?這只是一個正常人的正常反應。

但是,我們看到,你如此正常,卻被勞教了。

如果接連因為這樣正常而合法的行為被勞教,這說明什麼?

這是否意味著:你對公共問題沒反應,不發表意見,你把你的權利讓渡給別人,也就是說,你離人的本性越遠,你就越安全?

這樣的勞教太粗暴太隨意了,無疑是在為這個方方面面取得重大進步的時代抹黑。

8月28日,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在甘肅、山東、江蘇、河南,正在進行勞教制度的改革。此項改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委關於《違法行為教育矯治委員會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進行。

法治社會就是要讓每一個公民對自己的行為後果可以依照法律作出預判,而不會擔心由非法律的因素決定的意外災禍

天津的勞教所: 把你抓, 把你關, 還要你付生活費.  胡佳是一個偉大的中國人, 他信佛, 吃素, 關心動保和野保, 熱愛大自然, 更獻身於中國麻瘋村, 他是因為替維權人士說公道話被送監獄的, 中共最怕他得諾貝爾和平獎.

胡佳被送監獄 鄭明芳勞教所內每月被收千元生活費
今天下午,北京維權人士劉安軍先生給我們發來消息說,他從胡佳母親處證實,胡佳已於8號被送到位於天津茶澱的潮白監獄開始服刑。 今天我們還從天津維權人士鄭明芳的丈夫黃兆元處證實,鄭明芳現在被關在位於天津市大港區的女子勞動教養管理所內。4月29日,鄭明芳的兩個妹妹前往大港看望了鄭明芳。鄭明芳的妹妹說鄭明芳現在瘦得很厲害,渾身都是病,快失明的眼睛也不能用眼藥。在會見時,鄭明芳讓其家人給她向勞教所交一千元,說是每個月的生活費,而此前在薊縣看守所時,鄭明芳已被收取了一千五百元的生活費

黃兆元說,他現在雙腿殘疾,靠開殘疾車拉客掙點生活費,兒子還正在念大學,家裏哪有錢給她?鄭明芳是在今年三月全國兩會期間被抓的,隨後被勞教兩年,今天我們採訪黃兆元時,他說鄭明芳可能會提前釋放。

另據在深圳的異議人士郭永豐今天下午給我們打來電話說,從昨天開始,他家就上不了網,今天下午,他專門請來專業人員到他家維修電腦和網絡,結果他家很快被停電。郭永豐說,整個小區就他家周圍的幾戶被停電。

郭永豐認為,他家網絡被封,與他所參與主持的公民監政會有關,近日,公民監政會剛發起了為四川災民向全球募捐的活動。


琴歐洲--34F爆乳魔女袁曼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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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爭中
2012/12/31 18:38

  有些手段非法 但卻可行

  例如肅反 要是沒有肅反 就不會有蘇聯

  沙皇的白軍當年是怎樣對紅軍的 紅軍就怎樣對白軍

  只是一般對平民百姓 勞教還是得有法院審判才行

  但對有政治目的的團體 可以採取肅反手段 鎮壓現行反革命

  228之時 陳儀火速鎮壓了搞聯合國託管運動的皇民奉公會國民動員部部長漢奸林茂生 同時也是國民政府委任的台大文學院院長林茂生 就是鎮壓現行叛亂份子

  當時中國國力不強 如果猶豫不決 就會變成外蒙事件

  任何事都有兩面性 看問題不要太單純 如果出現動亂 臨時用軍事法院審判也行 只要宣布戒嚴也可以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01 06:26 回覆:
俺樓下回覆瑩雪帖, 指出鳳凰網作民調, 超過八成的大陸民眾主張廢除勞教 -- 但老共不願意啦.

瑩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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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產黨的迫害.
2012/12/31 11:46

中國大陸事情多多, 不勝枚舉~

 

 

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3-01-01 06:22 回覆:

十律師聯上書直指勞教制度弊病 呼籲判決書公開
十名律師聯名上書司法部、公安部直指五大弊病
勞教制度存廢引發爭議 (2012-8-20)
 
近日,湖南永州的唐慧女士因“鬧訪”被勞教一案引發全國輿論空前關注,勞教制度存廢問題再次被推到風口浪尖。
 
8月14日,來自北京、廣東、河南、湖南、山東等十個省市的10位律師,聯名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建議針對勞教制度聆詢制度空泛決定審批秘密化律師會見難年齡無上限等五大弊病進行調整和規制。其中,姬來松律師認為,判決書公開已是共識,訴訟結果及其理由的公開是程序公開的應有之義。但幾乎沒有任何關於“勞動教養決定書公開”的規定。
 
事實上,早在2007年的12月4日全國法制宣傳日,以茅於軾、賀衛方為代表的69位國內知名學者就曾向全國人大提交公民建議,要求啟動對勞動教養制度的違憲審查。這份公民建議書從違憲、與《立法法》等上位法相衝突、與國際公約無法接軌,以及政治管理四個方面表達了提請對勞教制度進行違憲審查的理由。
 
廣州市中院副院長余明永則認為,勞動教養要用,但不能濫用,實踐証明勞動教養制度有其積極意義。廣州市中院行政庭庭長肖志雄表示,把一些吸毒人員或影響社區居民生活但又不夠刑事處罰的人員送去勞教,居民會多一些安全感。一旦沒有了勞教制度,這部分人員誰來管?
 
8月10日,湖南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經審查決定受理,並依法啟動復議程序,最終決定撤銷永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對唐慧的勞教決定,對唐慧依法進行訓誡、教育。但由此引發的勞動教養制度存廢爭議並沒有因此而結束。
 
8月14日,10名律師聯名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建議對勞教制度進行調整。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於建嶸、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也曾多次公開呼籲“廢除勞教制度”。但國內的輿論觀點並非一邊倒,相關法律界人士提出,若取消勞教制度,留下的社會管理真空該如何填補?
 
那些備受爭議的勞教案
 
唐慧案並非第一個受到輿論關注的勞教案。
 
2003年6月10日,17歲的洛陽姑娘柴小瑞將一輛上鎖的捷安特自行車搬動了數十米,被“當場抓獲”。當天,柴小瑞被洛陽市公安局西工分局以偷竊為由,作出拘留15日的治安處罰。事發9天後,洛陽市勞教委以同樣理由對柴小瑞作出了勞教一年的行政處罰決定。
 
2009年7月14日下午,廣州市民袁某與周凌光等4人在房裡打麻將,“三五元一炮”。下午3點多鐘時,警察將他們帶走。周凌光拘留15天後,又被送往少教所,理由是說他“有前科”,之前曾經由於玩牌被抓過一次。
 
2010年6月19日下午6時許,代某在廣州白雲區均禾街平沙村張貼辦理車牌、証照等小廣告,被當地治保員發現。後來民警在代某住所內檢獲一把武士開山刀(經鑒定為管制刀具)、17件自制開鎖工具、3塊車牌等物品。當日,廣州市公安局白雲區分局以涉嫌盜竊為由,將代某刑事拘留。 [尖叫只張貼小廣告而已!]
 
同年7月19日,白雲區分局以代某涉嫌盜竊一案沒有犯罪事實為由,決定撤銷案件。同日,廣州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認定代某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証件、印章,決定對代某勞動教養一年。代某不服,向廣東省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提起行政覆議,該委維持對被告作出的勞動教養決定。代某仍不服,訴至法院,兩審法院均維持了對代某的勞教決定。
 
以上案例,經媒體報導後都引起了各界人士對勞教制度存廢的爭議。
 
2000年《立法法》實施後,由行政法規規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和強制措施,已經失去合法性基礎。2007年12月4日,60多名法學專家、律師提請全國人大對勞教制度進行合法性審查。
 
律師建議勞教審批公開化
 
2012年8月14日,來自北京、廣東、河南、湖南、山東等10個省市的10位律師,聯名致信司法部和公安部,建議對勞教制度聆詢制度空泛、決定和審批秘密化等五大弊病進行調整。
 
建議信發起人李方平律師表示,單就公安部《公安機關辦理勞動教養案件規定》這一部門規章來看,聆詢制度整體設計過於空泛,在聆詢的証據種類、舉証責任等方面存在立法空白。同時,勞動教養聆詢的適用對象僅包括兩類:決定勞動教養兩年以上的和未成年違法犯罪嫌疑人。
 
李方平認為,勞教聆詢制度有必要比照行政聽証制度,確立其作為勞教必經程序的地位,保障律師參與,彌補其本身固有的法制機制不健全的弊端。
 
姬來松律師說,判決書公開已是共識,訴訟結果及其理由的公開是程序公開的應有之義。但幾乎沒有任何關於“勞動教養決定書公開”的規定。
 
“實行勞動教養決定書公開,必將引起社會對案情和結果公正性的關注,而公眾的關注和糾錯,也必將使勞教更加審慎。”王秋實律師表示。
 
“不過對於不願公開隱私的當事人(如吸毒者、賣淫者),可以不予公開。”姬來松建議。
 
李方平律師介紹,實踐中,司法鑒定、仲裁裁決書、法院判決書,不僅有機構名稱,還有具體鑒定人員、仲裁員和法官姓名。但勞教決定書並沒有寫明負責審批的主負責人是誰、副負責人又是誰
 
韓慶芳律師建議,為了對勞動教養有關機關及其人員進行有效監督,同時保障被勞教人員合法權益,必須實行勞教審批公開化,勞教決定書應當齊備審批人員及機構名稱,落實具體責任人以利於追責。
 
“在過去較長的時間裡,律師幾乎不可能參與到勞教案件中為被勞教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近年來少數地方開始允許律師參與這類案件的代理,不過在會見時還會受到限制。”鄭繼能律師質疑。
 
對此弊病,劉衛國律師提出,在勞教制度中,律師接受委托後應當享有無條件會見當事人並且不被監聽的權利。
 
法官稱“廢除影響安全感”
 
對於勞教制度存廢與否的聲音,在國內並非一邊倒。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余明永認為,勞動教養要用,但不能濫用。現今不少勞動教養案件,若嚴格按行政處罰和行政許可,大部分可以撤銷,但很多時候復議后都予以維持,因為實踐証明勞動教養制度有其積極意義,對該制度存廢的討論,不能超越國情和現實。
 
“廢除影響安全感。”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長肖志雄表示,把一些吸毒人員或長期影響社區居民生活但又不夠刑事處罰的人員送去勞教,社區居民會多一些安全感,對矯正他們自身的行為也有幫助。一旦沒有了勞教制度,這部分人員誰來管?
 
同時,也有律師表示,勞教制度與上位法相悖的問題是顯而易見的,但若取消,留下的法律和社會管理真空如何填補?
 
廣州易春秋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旭陽認為,當年我們取消了“收容遣送制度”,取而代之的是更加人性化的“收容救助制度”,取得了很好的社會效果。要取消勞教制度,首先要設計一項更完善、更科學的制度來代替。
 
在中國刑事自訴網上,一網友發文稱,“中國勞動教養(具有)獨特存在的歷史必然性。”該網友認為,中國的勞動教養產生、存在和發展於中國特定的社會歷史條件,“功過是非”無需專門和過多的評價,簡單地講,它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存在至今確有其一定的歷史必然性。現在困擾勞動教養的法治和人權兩大難題,在勞動教養產生時代的中國社會普遍地還沒有形成為一個問題。
 
專家呼籲廢除勞教制度
 
鳳凰網曾展開主題為《你對勞動教養制度的看法》的調查。累計6217人參與調查的結果顯示,贊成廢除勞動教養制度達到80.3%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所社會問題研究中心主任於建嶸對勞教制度進行研究,源於他對信訪制度的調查。2009年,他公開出版了《中國勞動教養制度批評基於100例上訪勞教案的分析》一書。
 
在他看來,勞教制度的產生和發展大致可以分為兩個階段:作為政治鬥爭工具的勞教和作為社會管治手段的勞教。1955年,作為政治鬥爭工具的“勞動教養”政策被第一次明確提出。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不久,為保障政權穩固,國家開展了一系列肅清反革命分子的運動。而作為社會管治手段的勞動教養,1979年11月29日經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當年12月5日,國務院公布了《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補充規定》,並將1957年頒布的《關於勞動教養問題的決定》重新發布實施。
 
在對100個案例進行調查和觀察后,於建嶸認為,勞教制度創立50多年來,一直被當作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進行社會控制的重要手段;但隨著法制化進程的推進和依法治國方略的實施,其存在的合理性與合法性也面臨越來越多的質疑,“應從現代法治國家建設的高度盡快廢除”。
 
已經連任三屆全國人大代表的遲夙生,作為一名從業31年的律師,長期關注勞動教養制度。遲夙生認為,改革勞教制度非常迫切。因為近年來,一些地方政府已經將勞動教養作為掩蓋社會矛盾、堵塞老百姓呼聲的高效方式高頻率使用,有時對於長期上訪戶,讓設在公安局的勞動教養委員會蓋上章,馬上就送進了勞教所。
 
和遲夙生一樣,全國人大代表、重慶大學法學院院長陳忠林從2004年開始,4次提交議案,呼吁對勞教這個“法律依據先天不足、運行機制有悖法治基本要求的制度進行徹底改革”。
 
“建議廢除勞動教養制度。”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賀衛方多次公開表示,勞動教養制度是特殊時空環境下的歷史產物,如果說在建國初期它對社會穩定起過階段性作用的話,那麼在“依法治國”、“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已入憲法的今天,延續半個世紀之久的勞動教養制度已經越來越悖逆於時代的潮流,嚴重阻礙了國家的法治進步。
 
“犯了罪被判刑的人還可以緩刑,但沒犯罪的,卻可能因為勞教制度的存在而被限制人身自由一年乃至三年。這完全是對法律權威性的嘲弄。”賀衛方說。

*小肉球結論: 俺開始擔心這10名律師被勞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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