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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帖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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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5 04:08 |
刪帖公告
刪除未登入星際訪客一則回應, 刪除理由: 不歡迎跑到第三者場地辱罵格友父母及駭別人部落格的佛地魔駭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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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4-15 04:09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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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上]
迴響(2) :
2樓. 星際訪客
2015/04/08 09:08
真正超級不爽的應該是星際訪客, 立意良善之驚喜卻被肉球.含血噴人.曲解為.不入流的髒事
肉球林良卡好!
所刪廢話如下:
2015/04/14 20:50 小治的邏輯分析極為精確有條理...理性.明理.有理才能讓人信服進而接受...這就是公信力! 其他臭味相投像豬一樣的隊友...拿不出實質的論述只會胡扯蛋...不過是狡辯的無賴! 實在讓人不值一提且瞧不起...... 從系統數據推敲...推薦與留言密集度之種種跡象...看來小肉球與遠同因理虧而急了! 慌了! 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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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4 17:12 |
駭客侵入小肉球部落格刪除文章回應 http://blog.udn.com/meatball2/1957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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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4-15 03:52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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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不需要炒格, 你愛炒格嗎?
你提的文在2014/12/10, 確有人侵入俺格刪除俺的話, 所以俺才畏懼佛地魔嘛! 真太可怕了!
這次, 2014/03/24, 俺格又被駭, 佛地魔都躲在暗裡搞鬼, 若非遠同跳出來抽絲剝繭, 俺根本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如何駭的, 誰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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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說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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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3 14:26 |
星際訪客說: 請問大家電小二有像遠同與小肉球將.佛地魔.的尊號給說出來嗎?
肉球姐說: 小肉球並沒罵聯合線上網路城邦部落格會員星際訪客為佛地魔,是他自己稱呼他自己佛地魔--俺必須聲明這一點,也認同他的自喻。
我只是針對上兩句話的文意發表看法,結論是星際訪客沒有自己稱自己為佛地魔,而這個看法也得到星際訪客的認證,解讀無誤. 正常情況下不同人因為生活背景不同對同一段話會有不同解讀,那是正常的,但為文者已經出面認同小弟的解讀之下,怎會是小弟硬ㄠ呢?
再來,對於電小二公告的文意,我的解讀是"警告"罷了,如果是有侵害他人帳號資料的駭客作為,早就報警處理了,那公告就不會是這樣,而是直接公告抓到駭客. 星際訪客是該道歉,該為使用語法影響他人版面道歉,但是肉球姐把人家按了一個駭客罪名,那過了. 這不是主觀感受的問題,駭客就是有犯罪問題的負面稱呼,一直說人家駭客是讓人無法接受的.
我跟星際訪客沒交情,會在這格子講話,也是因為愛跟肉球姐抬槓而已. 遠同自清沒說人家駭客,那沒問題,那應該是星際訪客誤解了.不過遠同顯然自己是不認為星際訪客是駭客的,遠同是該勸勸肉球姐,別再駭客長駭客短的吧,說奧客我是沒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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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4-14 05:00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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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小治認為星際訪客沒有自稱佛地魔, 因為小治說:
這個看法也得到星際訪客的認證,解讀無誤...為文者已經出面認同小弟的解讀
小肉球不知你是真胡塗, 還是假胡塗, 你居然能寫出 "得到星際訪客的認證". 星際訪客是可以 "認證" 的人嗎, 他寫都寫出來了, 寫後被小肉球抓包, 他巴不得他沒寫, 所以他必然會否認. Sorry, 事實勝於雄辯, 小治那還不是雄辯是詭辯, 不, 連詭辯都不是, 是指鹿為馬.
你不用再多說, 是真假不了, 是假真不了.
2. 早跟你說你解讀電小二公告錯誤. 俺讀聯網公告多年, 聯網從不報警處理格友, 你把聯網當什麼了呀, 聯網最多永久停權, 跟其他網路平台一樣, 若涉及違法, 聯網一般任由會員自行訴諸法律途徑. 因此, 以聯網的標準來說, 那公告已算十分嚴厲.
你說只初步警告, 那是小肉球的意願 (懲處對俺沒意義), 俺在申訴狀說:
小肉球並不希望懲處星際訪客 ...
星際訪客駭了俺格, 根據公告 (即調查結果) 已為不爭事實. 此案本與聯網無關, 聯網僅須就會員對另外會員的行為來判處, 但是星際訪客在電小二公告之後多說了不該說的話: 電小二公告裡沒提他 "佛地魔" 尊號, 他與電家族的電老闆相熟 ... 他知道udn部落格系統的18道私房菜供他大玩特玩, 因為他可能參與聯網部落格系統的建置才知道這麼多 ...
那就涉及聯網了, 聯網不能置身事外了, 已非會員對另一會員的行為了.
小肉球總評: 從沒見過如此喜歡把事情擴大的犯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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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3 09:17 |
中了招還不自知
原來小肉球是紅統派的呀
不過怎麼心虛的將推薦給撤了呢
真是假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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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4-13 09:52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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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中什麼招? 早就知道你使用未登入在搬弄是非, 惟恐天下不亂, 並且躲在 "未登入" 後, 真正沒膽+心壞的是你.
笨蛋!
這麼關心俺做什麼呀, 像忙碌的小魔鬼, 怎會是過路的人. 懂不懂? 你魯小小一出現, 俺便不排除你是XXXX的可能性, 只可能性而已, 老娘混網路成精, 什麼伎倆沒見識過呀.
俺推中華民族的端午節該文, 是因為該文轉貼韓寒文章, 那文章寫的很好. 懂嗎? 老娘不管對方與俺政治立場不同, 推文看文章.
俺撤俺對該文的推薦, 因為你貼出來的 -->
要命, 跟佛地魔太近了 -- 小肉球怕佛地魔!
早看出你是一個壞心的笨蛋, 假裝 "打" 星際訪客, 其實不懷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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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3 05:50 |
留言重現 有誰推薦
迴響(2) :
2樓. 星際訪客
2015/04/08 09:08
真正超級不爽的應該是星際訪客, 立意良善之驚喜卻被肉球.含血噴人.曲解為.不入流的髒事
肉球林良卡好!
中華民族端午節 於 2015/04/08 12:51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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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4-13 06:28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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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刪除未登入魯小小兩帖, 內容:
回覆此篇 刪除 2015/04/13 00:10 當你老了!
回覆此篇 刪除 2015/04/12 23:53 星際訪客冷涼卡好,臭林良,妳娘。。。
刪除理由: 不要洗版, 連發四帖即洗版; 不要罵人.
2. 謝謝上頭留言重現, 但非原始檔, 星際訪客已刪該迴響.
3. 請使用會員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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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2 23:34 |
中華民族端午節的部落格看到的
迴響(2) :
2樓. 星際訪客
2015/04/08 09:08
真正超級不爽的應該是星際訪客, 立意良善之驚喜卻被肉球.含血噴人.曲解為.不入流的髒事
肉球林良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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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4-13 05:59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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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同在俺的從「以刪人刪帖為樂」搖身變成「勇敢活出真實的自己」文揭穿他的身份, 他罵遠同 "冷涼卡好", 然後一駭再駭俺文章的山頭圖, 現在他跑到紅統派中華民族的端午節那裡也罵俺同樣的話呀.
這就難怪他一再把俺格山頭圖換成五星旗了, 原來他也是紅統派, 特別選擇 "從「以刪人刪帖為樂」搖身變成「勇敢活出真實的自己」" 果然別有用心.
他膽子小, 已刪除在中華民族的端午節那裡的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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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1 00:06 |
被叫作什麼也沒那麼值得在意吧?在網路上大家都只是一個代號而已~況且就我看來,是訪客逾越了訪客的行為(沒事改人家家門面幹嘛?在現實生活中你摘主人家門口一顆果子都是犯罪耶~還搬出什麼防害名譽及信用?昏倒了~在路上擦肩而過的話,根本互不相識吧?並且訪客會去改您的老丈人或姑媽或學校老師或初戀情人的部落格山頭嗎?我想也不會吧?)
我也是太G婆了,可是也是看見22、23樓的格友說的話,覺得如果今天是您們被改被異動,還說得出沒關係呀巴拉巴拉的人,再來批評別人吧?這事跟你,跟我,跟這兩位當事者以外的人,都不相干~
當然,青菜豆腐各有所好,有人支持訪客,也有人支持小肉球,在別人的格子裡說話大聲不稀奇,能在現實生活裡也仗義直言,才是真勇敢吧…(我從小就愛管閒事,現在老了還是愛,常被我先生說會被捅一刀XD,但我並不勇敢,我也很孬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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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4-11 10:08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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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俺的山頭圖改成五星旗, 及怪狗頭 -- 這不叫駭, 什麼還是駭.
俺跟他只有淡淡的網路交往, 限於推文, 他並不常推俺文, 突然在俺碰觸紅統阿姐文駭俺該文, 很怪耶.
駭就是駭, 他若沒駭, 電小二經俺指名道姓申訴他, 回應俺去看公告, 做什麼呀.
電小二公告以後, 竟然還敢自稱佛地魔, 說他與udn電家族相好.
星際訪客一直扒著 "How are you", 實在太不聰明了. 他第一次駭俺格送小豆助山頭圖已罪證確鑿, 屬於 "駭" 的行為, 尚無惡意.
第二個以五星旗覆蓋俺山頭圖的作為, 技術上有爭議, 遠同很多事, 硬要俺恢復豆助圖, CSS語法是俺聽遠同話放入山頭圖, 卻不知星際訪客坐在他家, 可以亂換一通, 包括五星旗及怪狗.
上面的圖則是星際訪客本尊 (他也會使用未登入駭俺) 利用UDN文章回應功能去駭別人的山頭圖. 但是他進步了, 不會像第一次小豆助圖沒隱藏ID.
有人提供俺語法, 是在星際訪客沒刪 "小肉球答錯" 回應之前.
星際訪客已刪 "小肉球答錯" 的回應. 俺可沒公開星際訪客駭俺送五星旗圖的語法.
真不聰明, 星際訪客自己一再炒 "How are you", 還寫出CSS語法, 只有原始創作人才能做到, 他都刪了, 就算存原始檔都沒法子. 自己要證明自己駭俺格送五星旗山頭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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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13:58 |
樓下小治的說法為正解! 結論就是星際訪客既不是駭客也不是佛地魔! 然而小肉球至今還是無法證明 "How are you ?" 能變出啥花樣......
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 第 309 條 :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 第 310 條 :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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駭客是佛地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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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10:35 |
就我解讀的文意,星際訪客並非稱自己為佛地魔. 他那句話的意思是,電小二並沒有像肉球姐與遠同一樣說改山頭圖是駭客行為,電小二只是說那種行為沒禮貌,就像洗板一樣,你不能說他犯法但卻又造成困擾.
星際訪客只是用"佛地魔"取代"駭客"這個詞,他不承認自己是駭客,當然也不會說自己是佛地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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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4-11 10:23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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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解讀錯誤, 也許你故意, 或你無意, 俺比較相信你故意, 且無法服人:
* 請問大家電小二有像遠同與小肉球將.佛地魔.的尊號給說出來嗎? 沒有嘛! IT 界偶不小心混了很多年了! 偶只是跟電老闆比較熟而以~ 請別為難電家族了!
出自他自己的口. 俺可從沒想到佛地魔, 他找不到俺在他此言之前說過他是佛地魔. 他這句話的意思很清楚, 怪遠同揭穿星際訪客 (start8588) 駭小肉球, 怪小肉球向電小二申訴星際訪客 (start8588) 駭小肉球部落格.
問題在 "尊號" 的 "尊". 星際訪客如果不承認他是駭小肉球部落格的駭客, 表示他瞧不起駭客, 卻又要把駭客視為佛地魔, 認為他這佛地魔駭客的名號是 "尊號".
俺的解讀才是正確的解讀, 以及常識的解讀.
你為何解讀錯誤? 甚至冒出頭來替他窮拗 -- 天曉得.
* 你說電小二只說他沒禮貌 -- 你連電小二的公告都無法解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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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僅叫沒禮貌而已? 小治, 你須考量你自己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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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然叫別的網友 "佛地魔", 符合禮節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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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10 05:39 |
閣下不是第一個, 相信也不是最後一個!
請教一下:
公然叫別的網友 "佛地魔", 符合禮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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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meatball2) 於 2015-04-10 05:51 回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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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傢伙不看文章就來誣告別人.
自己去看本文的主文, 他自己稱呼自己佛地魔, 又不是俺封他佛地魔.
請表現出一點水準, 否則是丟自己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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