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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呂副總統《美國能台灣不能》一文
2009/02/03 03:38:47瀏覽707|回應1|推薦4

原文載於聯合新聞網2009/02/03意見評論
(http://udn.com/NEWS/OPINION/X1/4714636.shtml),個人認為是不錯的參考資料,然而,讀完後方知為呂秀蓮女士為文,有如秦檜欲倡言「將在外君命有所不受」之諷,故而為文。


Obama所代表的,是保守與改革的媒介,也是男性社會與女性社會的和諧。這種氛圍是在美國社會行之以久,只是今日終於在政界的最頂端有了代表作。其運作的主要機制,在於守法與尊重。恰巧,此兩者是我們台灣社會最欠缺的。

台灣不是不能,而是不做。有能力的人沒機會沒環境做,有機會做的為了自身的利益不做。這是最大的癥結所在。

要不要兩性共治,不在於正副總統或主事者是不是一男一女,而是超越性別的藩籬。如果,民主黨內真的找不出一個有本事的女性來當全國最高行政首長,而硬找個自己信不過的女人來當副手,然後四處制約、讓人志不得伸,這不叫「兩性共治」,這是譁眾取寵、矯枉過正。這不是Obama,這是陳水扁。這不是真正尊重,這是拿納稅人的錢開玩笑。

台灣也許有聞:Illinois的州長因為涉嫌貪瀆、操縱Obama留下的議員職缺,而立刻被罷免,這個新聞從調查到議會定案,只花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後續的法律調查還會延續,然而政界的自律自清,較之台灣拖泥算計,實是天壤之別。惡法亦法,要在法治社會玩耍,就要遵守規則;而修得良法則是立法機關的責任,不是一般行政人員可置喙玩弄之處。

反觀台灣,李慶安的案子拖了三百多天,個人、政黨、甚至國家,都在混水摸魚;「拿」跟「偷」界定的方法就是有沒有付錢,有什麼難分辨的?公務人員薪水多少?八年如果一毛不花靠一個人掙錢,可不可能到二十億?財過於實,就是道德有問題,在法律還沒動作之前,政界就應自清,而我們現在還在看連續劇。

我相信呂女士是民進黨中夠正直的人。然而,陳水扁先生的作為,呂女士及蔡英文主席至今還在鄉愿,師法國民黨的包庇惡招,我實在不懂!cannot的不是Taiwan,而是包括呂女士在內的每一個為了某一層利益不去信守法治的政客,以及每一個不去尊重台灣社會差異性的升斗小民;如果你們真心被Obama的當選而被「啟示」,Yes, we can, and we people in Taiwan can do it much better.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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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avetx&aid=2611865

 回應文章

nothing speci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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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真浪費我的時間看文
2009/02/03 08:57

在那篇文裡,作者寫了一大堆報章雜誌剪貼,而來的印像. 她最主要的論點是要說,臺灣不行. 不行在那裡? 為何不行? 都沒論證. 結尾一句,無事證可支持的攻擊他黨的話,之後就結束全文.

這叫胡扯! 也沒新聞價值.

飛行小牛在等待(mavetx) 於 2009-02-03 14:58 回覆:

如我所強調的"尊重", 是現代社會的基本功. 那文也許像剪貼簿, 但也該尊重他剪貼的苦勞. 我無法贊成呂所謂"美國能台灣不能", 而他其實話沒說完的是: 馬英九管理下的台灣就是不能. 呂女士這種偏頗, 正是他所稱台灣不能之主因.